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教師的教學水平,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保障。充分發揮評價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價的過程成為促進教學發展與提高的過程。
一、傳統教育評價的功能及不足
教育評價的功能可以分為選擇性、水平性與發展性三大方麵。傳統的教育評價主要發揮的是選拔與水平測試這兩個功能。傳統教育評價有這樣一個基本的假設,即在一個群體中隻有極個別的個體是優秀者,大多數人都隻能達到中等水平。而評價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這少數的優異者選拔出來,為此傳統的教育評價比較強調評價的甄別選拔功能,熱衷於排名次,比高低。如給教師排序,以此確定教師的工作實績;給學生排序,以此證明學生的學習成效。在這一評價過程中,隻有少數所謂“優秀者”能夠體驗成功的快樂,獲得鼓勵,而大多數則成了失敗者,成了上述假設的殉葬品。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網絡時代的形成,更加構成了知識的無限豐富與急劇增長,原有的以傳授知識為主的基礎教育課程的功能受到了極大的挑戰,轉而注重培養學生包括積極的學習態度、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以及健康的身心品質等多方麵的綜合發展,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於是,配合課程功能的轉變,評價的功能也發生著根本性轉變,不隻是檢查學生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更為關注學生掌握知識、技能的過程與方法,以及與之相伴隨的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形成。評價不再是為了選拔和甄別,不是“選拔適合教育的兒童”,而是如何發揮評價的激勵作用,關注學生成長與進步的狀況,並通過分析指導,提出改進計劃來促進學生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評價是幫助我們“創造適合兒童的教育”。換言之,評價是為學生的發展服務,而不是學生的發展為評價的需要服務。評價功能的這一轉變同時影響著教師評價工作的發展。教師是教育的實施者,承擔著促進學生發展的任務,教師的素質及其發展同樣成為課程改革的重要話題。以往的教師評價主要是關注教師已有的工作業績是否達標,同樣體現出重檢查、甄別、選拔、評優的功能,而在如何促進教師發展方麵作用有限。因此,時代的發展向課程評價的功能提出挑戰,評價不隻是進行甄別、選拔,評價更重要的是為了促進被評價者的發展。這一點已在世界各國得到普遍認同。
二、新課程教育評價改革的目的
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教師的教學水平,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保障,改變評價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功能,忽視改進與激勵功能的狀況的觀念與做法,突出評價的發展性功能是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核心。
對學生進行評價是教育過程的一個環節,所以評價的功能與教育目標是一致的。過去,教師整治學生的“法寶”就是考試和排榜,用評價的甄別功能或選拔功能刺激學生的學習動機。新課程則要求評價促進學生的發展。突出評價的發展性功能集中體現了“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學生處於不斷發展變化的過程中,教育的意義在於引導和促進學生的發展和完善。學生的發展需要目標,需要導向,需要激勵。發展性評價是實現這些功能的重要環節。它為學生確定個體化的發展性目標,不斷收集學生發展過程中的信息,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判斷學生存在的優勢與不足,在此基礎上提出具體的、有針對性的改進建議。所以,發展性評價通過在各個環節具體關注學生的發展而促進學生的發展,它考慮學生的過去,重視學生的現在,更著眼於學生的未來。發展性評價所追求的不是給學生下一個精確的結論,更不是給學生一個等級或分數並與他人比較,而要更多地體現對學生的關注和關懷,不但要通過評價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達到基礎教育培養目標的要求,還要發現學生的潛能,發揮學生的特長,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
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我們對學生的評價應該是發展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的結合。由於發展性評價這一目標在過去的教育評價中被嚴重地忽視,因此,評價改革中每一個具體措施的提出與落實,更多的是要服務於這一目標。這就要求教師在日常學生評價過程中,淡化學生之間的評比,提倡學生與課程標準、教育目標比較,與自己的過去比較,從中發現學生的進步與不足,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具體的改進建議,讓學生知道怎樣可以做得好一些或更好,激勵學生向高水平目標邁進。
因此,發展性評價不是為了排隊或給學生一個等級性的“標簽”,而是為了讓學生在原來的基礎上更好地發展。但是在目前的評價改革中還存在著教師和研究人員為評價而評價,為標新立異而使用新穎提法或采用新奇做法的現象,還有一些則是固守舊觀念,用課程標準(如情感、興趣等)或新的評價方式在學生之間進行評比,這些都要從目標上進行檢討與反思,並盡快回到以評價促發展的正軌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