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蒂·梅斯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

過去的半個世紀,一個較大的轉變就是,一小部分智慧英雄,不管是研究DNA的富蘭克林(注:指發現DNA雙螺旋結構的羅莎琳·愛爾西·富蘭克林)還是愛因斯坦、牛頓,這些人掌握一個“難題”的關鍵部分,在一個小團隊裏工作。過去我們認為必須由一個或者少數幾個人來解決的很多問題實際上可以廣泛發散。根據“長尾效應”,一個人貢獻一兩個事物,可以是成千上萬的人,甚至是數百萬人的貢獻。

——克萊·舍基

(美國紐約大學客座講師、《人人時代》作者)

在曆史中權利始終依賴於對信息和溝通的控製,但在互聯網時代,在移動平台時代,在這個全球有69億人使用手機的時代,對信息和溝通進行控製真的是不可能的。

——曼紐爾·卡斯特爾

(美國南加州大學傳播學院教授)

互聯網和技術意味著更多的信息有更多的源頭,這就意味著更加的民主,以及信息需求對人們更加的重要。BBC是以觀眾為中心的公眾機構,我們必須回應這些需求。這就是互聯網給我們帶來的壓力,它將權利交到了人們的手中,將權利賦予設備、智能手機。這意味著政府、媒體組織、技術公司必須回應信息的需求,媒體組織必須做出改變。

——彼得·霍羅克斯

(BBC全球新聞總裁)

人們相信群體的力量,相信集體行動的力量,包括成百上千、成千上萬、甚至是數百萬人的群體。這就是推動曆史的力量,而不是任何個體的觀念。

我們都知道,民主的意義就是展現很多人的意誌,收集他們的意願並表達出來,事實證明互聯網在這方麵做得很好。

——利物·格羅斯曼

(美國《時代》周刊首席編輯)

我們已經可以看到,全世界都將能夠運用互聯網,世界將會數字化。這將是一個令人驚奇的世界。屆時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能與任何其他人交流,並且與任何地方的人合作。想象一下,那個時候我們能夠利用所有人的智慧,將能夠解決世界上多少問題。每個人都有比他人擅長的地方。這就是互聯網的方向。

——托馬斯·弗裏德曼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世界是平的》作者)

如果我隻把創新中心算作是一群全職員工的組合,這樣規模的公司是不可能處理1700個複雜的問題,並解決幾百個、幾千個難易複雜不同的問題。但是我們利用互聯網的影響力,有能力接觸到世界各地的人才。30萬隻是一個固定的數字,是我們注冊社區的成員,但是如果考慮我們的覆蓋麵,幾乎可以接觸到1200萬人才,正是這1200萬人才,才讓創新中心取得這樣的成就。互聯網使每個人都有能力以更加強有力的方式參與到世界性的事務中。

——阿爾菲厄斯·賓厄姆

(創新中心聯合創始人)

知識的曆史中始終存在金字塔,也許在文字發明之前就有了。尤其是在獵人和采集者社會,當時的社會可能處於完全平等狀態,因為獵人和采集者運用完全不同的知識。但當文字出現,隨之產生了等級。那些幾百年來居於知識等級頂層的權威,在互聯網時代,也不得不俯身向大眾平民需求知識的共享。

——彼特·柏克

(英國劍橋大學伊曼紐爾學院榮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