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喬治·斯坦納(3 / 3)

不管怎麼勸諭,對人文學科的廣大疆域以及語言文字的精細差別不感興趣的讀者,是不會喜歡看斯坦納的評論的。讀他,你得先有必要的知識準備,得先過了那道門檻才行。就拿他題目的花巧來說,讀書少的可能不知所雲,讀書多的可能喜歡玩味其微妙,讀書更多的則可能嫌他玩過頭了。卷首那篇談英國的大教授安東尼·布倫特(Anthony Blunt)給蘇聯當間諜的長文,題目叫The Cleric of Treason(《叛國的知識分子》),顯然是顛倒套用朱利安·班達那本La Trahison des Clercs(《知識分子的背叛》)。談索爾仁尼琴的,題為De Profundis,係借用王爾德那本《自深深處》。談Salvatore Satta的,題為One Thousand Years of Solitude(《千年孤獨》),自然是在向馬爾克斯致敬。談貝爾托·布萊希特的,題為B. B.,這既是布萊希特名字首字母的縮寫,也是碧姬·芭鐸名字首字母的著名縮寫。談《萬裏任禪遊》的作者羅伯特·波西格的,題為Uneasy Rider(不逍遙的騎士),顯然是逆轉好萊塢影片《逍遙騎士》(Easy Rider)的片名。再談索爾仁尼琴時,用了Under Eastern Eyes(《在東方的注視下》)的題目,也是逆轉康拉德的名著《在西方的注視下》(Under Western Eyes)。至於談羅素的一篇,題為Ancient Glittering Eyes(《古老的、閃爍的眼睛》),已如前文所引,是出自葉芝的詩作《天青石雕》(Lapis Lazuli)。我覺得題目最巧的,要算談亞瑟·凱斯特勒(Arthur Koestler)自殺的一篇,叫La Mort D’Arthur,把《亞瑟王之死》用得天衣無縫。當然,說起來,這些手法無非是英美媒體人的慣伎,他們現在仍樂此不疲。類似的小趣味,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它都是個文化現實,起到的或許是布爾迪厄所謂“區隔”的作用。

斯坦納到《紐約客》雜誌社工作,是在1966年底,接替艾德蒙·威爾遜的職位。不能不承認,威廉·肖恩(William Shawn)還是很有眼光的,給斯坦納這種書呆子型的評論家盡可能多的篇幅,任他發揮。編者特別欣賞《叛國的知識分子》,說這篇三十多頁的長文可能是斯坦納為《紐約客》寫的最了不起的文章。我倒覺得這篇不過是思想通達、文字清晰而已,要說好,就是沒有後期那種矯揉造作。我喜歡斯坦納談布萊希特,也許因為兩人都有過流離的背景,文字後麵蘊藏的感慨也格外深。整部書中最能體現斯坦納的文化態度的,依鄙見,是談齊奧朗(E.M.Cioran)的一篇。

斯坦納認為齊奧朗格言式的寫作是禁不起推敲的,是一種“偽思想”,他寫道:“我前麵引用過的那些段落體現出一種巨大的、粗暴的過度簡化(a massive,brutal oversimplification)。”斯坦納提到C. S. 劉易斯的一則軼事。有個學生知道劉易斯對現世的粗俗非常反感,於是就在他麵前大談古代如何如何美好,劉易斯聽了一會兒,大腦袋埋進手掌裏,突然,他轉頭對說話的人講:“Do stop mouthing easy rot(別再彈那些濫調了)。閉上你的眼睛,集中你那敏感的感受力,想想麻醉藥發明之前你的生活會是怎樣一種情形!”斯坦納說:“這裏的關鍵詞就是那個‘easy’。齊奧朗的哀歎,從頭到尾,都充斥著一種不祥的容易感(an ominous facility)。”容易,的確是許多貌似深刻的話的通病。說說人心不古,說說當今這個時代是如何墮落,說說曆史已走入一條晦暗的死胡同,可能都沒錯,問題是,太容易了。太容易了,說它就沒有意義。斯坦納認為齊奧朗的寫作是沒有分析的,結論是未經論證的,他缺乏對曆史本質上的複雜與矛盾的感受力。在文章結尾,斯坦納說,齊奧朗的隨筆集“引出的不是皇帝有沒有穿新衣的問題,而是這個皇帝到底存不存在的問題。”這是相當嚴重的指控,等於說齊奧朗並非某一本書寫得不好,而是可能本身就是個冒牌貨。

齊奧朗作品的性質到底如何,這裏不想多說,我們隻需對比一下桑塔格在上世紀60年代對齊奧朗的稱頌之詞(收入《激進意誌的樣式》一書),比如“(個人化的、警句式的哲學)主要的典範包括克爾愷郭爾、尼采和維特根斯坦。齊奧朗是這一傳統在當今最出色的代言人”,即可思過半矣。問題是,斯坦納對齊奧朗提出的這種“偽思想”的指控,跟艾潑斯坦對斯坦納提出的“偽深刻”的指控,是很接近的。什麼才叫“深刻”,有時候隻是個程度上的差別,未必有真偽之分。斯坦納引了幾條齊奧朗的警句,認為它們特別空洞,而且拾人牙慧,比如“死亡,是到目前為止生命所發明出來的東西裏最堅實的一個”,沒準兒不少人都會覺得的確蠻深刻,而斯坦納卻斥之為“愚蠢至極”。對深刻與否的判斷,與評價者自身的知識背景和價值體係密切相關,樂觀主義者可能視一切嗟歎為狗屎,你怎麼再跟他聊下去?

說斯坦納深刻,說斯坦納膚淺,都有道理。我的看法是,認為他的作品對你有啟發,你就讀下去;要是覺得他在裝蒜,不看也就是了。這種功效主義的辦法,雖然無助於文藝上的品鑒,卻可以省下許多爭論的時間。我對斯坦納的意見,倒不在文風之類的末節上。盡管斯坦納熟悉各路新潮理論,但他自己卻是沒有理論武裝的,他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人文主義批評家,他有著此類批評家固有的局限。甚至跟艾德蒙·威爾遜、特裏林(Lionel Trilling)、雅克·巴讚(Jacques Barzun)這些同為人文主義批評家的人比起來,斯坦納也略遜一籌。總的來說,斯坦納對時代、對文本的感受銳度都欠那麼一點,而人們期待於人文主義批評家的恰恰就是他們能指引大眾看清自己這個時代。像特裏林這樣道德感特別強烈的評論家,能把麵對文本時的那種焦灼感、那種如同受了逼迫的緊張感傳達出來。而斯坦納盡管總把猶太人的命運掛在嘴邊,給人的感覺,卻像是書齋裏談苦難,總是那麼超然,那麼不近肉身。另外三位是精於鑒別的(雅克·巴讚的鑒別力有時近乎“劈頭發”[hair-splitting]了),斯坦納對公認的偉大、崇高、美好則有些大而化之,不做什麼分別。

人文主義的一條基本假設是,決定著精神版圖的樣貌的,最終隻能是最高的那個高度,而不是平均高度。在人文主義批評家的眼中,曆史的軸線上隻有一座座高聳的山峰,除了這些高峰之外,別的低凹之處都是可以忽略不計的。這就造成了伊格爾頓指出的那個怪現象,荷馬、福樓拜、莫紮特……遍地開花。斯坦納就像在藥鋪抓藥一樣,他抓的都是好東西,可他東抓一個,西抓一個,不管怎麼抓,最後把它們弄到一起,熬出來的都是一樣黏稠的黑褐色液體。尤其關鍵的是,盡管有許多偉大、崇高、美好都得到公認了,可是在這些偉大、崇高、美好之間卻有可能存在尖銳的對立。假如你信奉佛陀了,你還會再服膺尼采嗎?假如你在同一條水平線上相信這二者,那麼你的“相信”本身,就可能是可疑的。對這一問題,艾略特(T. S. Eliot)做過精確的表述:“如果追隨這些領袖們中的隨便哪位,那就不可能再追隨其他的各位。把賀拉斯、埃爾金石雕、聖方濟各和歌德都丟到一起煮爛,熬出來的湯卻寡淡得很。沒有文化,幹什麼都是不夠的;可是,歸根結底,隻有文化,也是不夠的。”(《關於人文主義重新思考後的意見》)這提醒我們,斯坦納式的博學,斯坦納型的文化通人,可能是不夠的。

《喬治·斯坦納〈紐約客〉文選》最後一篇文章是談芝加哥大學的校長羅伯特·哈欽斯(Robert Hutchins)的。可以看出,畢業於芝加哥大學、一直感念師恩的斯坦納,對哈欽斯校長那套不分青紅皂白的精英主義理念以及被“偉大的書”(Great Books)計劃體現得淋漓盡致的人文主義教育理想是沒有任何反思的。“偉大的書”是從好的動機出發,搞出來的最荒唐的事情之一:希羅多德和希波克拉底,拉辛和列寧,被丟到一起煮爛了。這樣的教育,頂好是能培養出斯坦納這樣的人才來。然而,這是不夠的,這可能還是太“easy”了。你什麼時候看到過魯迅興奮地談起荷馬和霍桑?在“偉大的書”這種類型的人文主義裏麵,有某種不堪一擊的東西。

其實,艾略特講自己的人文主義,從來就明火執仗,他說得很清楚:人文主義,最終要有信仰作為依托,在學校裏教拉丁文和希臘文,是為了跟基督教掛上鉤,對他而言,則是為了跟天主教掛上鉤。甭管喜不喜歡,這終究是最坦蕩的人文主義。從這個角度看,喬治·斯坦納的人文主義,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抽去了精神內核的人文主義。好在,在基督教留下的空位上,斯坦納填回去一個猶太的夢想。

(原刊於《東方早報·上海書評》2009年9月27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