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戶口性質沒有改變。盡管不少農村人口已在城市“打工”多年,但依然是“農業戶口”,在中國,多少年來,戶口屬性是人的身份的象征,戶口性質不改變,也就是說這些人的身份標誌沒有變。第四,城市社會對“進城農民”還未作製度上的認定。不少行業、領域是不允許農村人就業的。盡管“農民工”為城市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他們卻不能像市民一樣得到應有的待遇,買房、孩子入學、社區服務等仍受到限製。即使農民工與城市人同在一個企業工作也沒有醫療保險、工傷勞保福利和養老保險等。總之,進城的農村勞動者隻是在城市工作,他們並不包括在現有的城市社會體製內。“外來人口”這一稱呼形象地說明了這一群體尚未被城市社會完全接納。
可見,中國農村勞動力身份改變、地域變動,以及人口流動的製度設定嚴重滯後於職業的轉移,由農民演變為非農民將經曆一個比較長的過程,盡管我國的工業化已經進入到了一個新的曆史階段,但人口城市化仍處於職業轉移、城鄉兼跨,時斷時續,甚至出現反複的時期。
農村人口轉化出現轉移與遷移有別,農民城市化顯得特別艱難的根本原因在於,對應於億萬農民的等待轉化,城、鎮的承受能力非常有限,城鎮來不及作必要的調整,迎接外來人口的正常進入;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盡管有所鬆動,但仍在起作用,在城鎮戶口這一標簽上依附著一係列並不合理的優惠待遇,這成為農民進城的社會代價;農民進城還有著製度上的障礙,我國關於農民非農化的製度建設嚴重滯後,戶籍製度、社會保障製度、城鎮建設投入製度、土地流轉製度等基本的製度設定都不能與人口流動的大趨勢相適應。
人口從鄉到城,經曆一個離土不離鄉,若即若離的階段,並向離土又離鄉,完全成為市民的方向轉變。從有利的方麵來說,經曆這樣一個過程,有利於社會的穩定,並為我們製定一係列社會政策贏得了時間,保證在極為安全、逐步適應的條件下,完成社會結構的重大變動,有利於城市和鄉村有充分的時間適應人口流動這一重大要素的變動。不利的方麵表現在,城市化的進程緩慢,農民身份躍遷的時限較長,以致對引發投資、促進消費、加速鄉村社會向城鎮社會的轉化起著消蝕作用。
發達國家工業化過程中農村人口遷移到城市,實現工業化,而我國卻由於諸多限製,農村勞動力的轉移隻是“候鳥型”的。從已經實現了農村人口城市化的國家看,絕大部分在農村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時都是拉力所為,因此不存在更不會有那麼多的限製,農民比較容易地改變了自己的身份。從農村人口流動的目標指向來看,有兩種最為基本的形態:一種是農村人口主要向大城市流動,或農村人口城市化主要造就出一大批大城市、特大城市,這種形態稱為集中型城市化;另一種是農村人口主要向小城鎮、小城市流動,其結果是促發一批中小城市、小城鎮的崛起,這種城市化模式稱為分散型。
美國是個崇尚大城市的國家。美國式的城市化時間短,勢頭猛,以大城市化為戰略重點,城市化開始之前,城市規模一般都不大,城市化過程中,城市擴張不斷將郊區吞沒,企業紛紛向城市遷移,電車、地鐵、高架公路、摩天大樓相繼在城市出現,城市人口越聚越多,許多中小城市迅速成長為大城市、超大城市,紐約、費城、波士頓等成為國際聞名的大都市。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新興城市的大量崛起,在地域上還形成了大大小小城市連綿不絕的城市帶。例如,在美國大西洋沿岸北起緬因州,南到弗吉尼亞州之間550公裏的地帶上出現了波士頓、紐約、費城、巴爾的摩和華盛頓五座大城市、上百座中小城市,成為世界上最大的人口稠密、城鎮密集的城市帶。在日本的東京、名古屋、大阪城市帶內,集中了全國近一半的城鎮數量、一半有餘的人口、70%的工業生產總值、2/3的商業人員和70%多的商業銷售量。與重點發展大城市這種“集中式”城市化比較起來,我國農村人口非農化走的是以中小城市為主體的“分散型”城市化道路。
1.時至今日,我國農村人口轉移的主要目標指向是數量眾多的小城鎮、小城市,小中型城市、鎮是容納農村人口的主體。盡管現有大城市都有外來人口,但數量隻占到轉移農民的小部分。
2.由於農村人口的進入,我國的小城鎮、小城市繁榮了起來,這些鎮、城成為新時期經濟發展最快、經濟活動最為活躍的一類社區。全國現有小城鎮5萬餘個,城市600多座,至今小城鎮、小城市是城鎮體係中的主體。在今後,小城鎮、小城市在吸收農村人口中依然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