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幾個因素對英國勞動力轉移起了很大的作用。
1.圈地運動使大批農民失去了生產資料,農業技術革命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使農村產生剩餘勞動力,是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重要因素。
眾所周知,英國圈地運動始於15世紀,但因圈地受法律限製,規模不大。17世紀的資產階級革命取消了對圈地的限製,議會通過數以千計的圈地法,使圈地運動達到前所未有的規模。18世紀和19世紀上半葉,英格蘭圈地總麵積達650萬英畝(有人估計為700萬英畝),約占英格蘭總麵積的20%。在圈地運動中,許多農民喪失了自己的土地,失去了收入來源,在農村失去生存基礎的農民不得不加入自由流動的人流。隨著圈地運動中農村公用土地殘餘的消失、土地私有權的最終確立以及農業中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普遍建立,農業生產者和生產資料進一步分離。這樣,失去土地的農村無產者或淪為農村雇工,或流入城市和礦區,一大批農民變成為城市中第二、三產業勞動力的重要來源。圈地運動引發了農村經濟變革,如大農場的建立、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生產技術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等。農村經濟變革產生了大量的剩餘勞動力。表現在:一方麵,英國的農業屬混合型結構,種植業和畜牧業差不多各占50%。1873年後,英國農業受到從海外進口的廉價農產品競爭的打擊,使一些耕地變成牧場,隨著畜牧業比重的提高,農業對勞動力的需求下降,使相當一部分農村勞動力成為多餘;另一方麵,圈地運動以及後來的工業革命也推動了農業生產力的提高,引發了農業革命。農業技術革命和19世紀農業生產開始實現機械化,使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1700年,一個農業勞動力隻能養活1.7人,1800年能養活2.5人。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使農業所需勞動力減少。1861-1901年期間,英格蘭和威爾士的男性農業勞工減少了40%,隨著農業生產力的提高,農業耕作製度、生產的規模化程度、農業機械化等都明顯提高,使農業釋放了大批的勞動力。
2.工業革命和產業結構的變化是英國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推動力。18世紀中後期,英國發生了工業革命,機器生產開始代替手工勞動,工廠代替手工工場及家庭作坊,使國家的產業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產業結構的變化又引起了就業結構的變化。如1851年,在英格蘭和威爾士,煉鐵工業和鑄造業就業人數是80032人,1871年增加到180207人,表現在:農業和手工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逐年下降,到19世紀初期,農業下降的幅度一般不超過20%,而到大約1860年代的50年內,農業份額減少了約50%。產業結構的巨大變化引起了全國就業人口分布的重大變化,隨著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下降,從事農、林、漁的勞動力的比重從1770年的42%、1801年的35.0%、1851年的22.0%下降到1901年的9.1%,大批的農村勞動力流進了製造業、采礦業和建築業。從事製造業、采礦業、運輸業、商業和家庭服務業等眾多行業的人口逐年提高。
城市其他產業的就業人數也有很大增長。隨著生產要素和人口的集中以及工業化的繼續推進,19世紀英國建立了一大批工業城市。農村勞動力的快速轉移導致了城鄉人口結構的根本變化,英格蘭和威爾士城市居民的比重由1801年32.0%增加到19.0年的78.0%。城市中迅速發展的第二、三產業需要大量的勞動力,為農村剩餘勞動力提供了廣泛的就業機會,同時,城市對農村剩餘勞動力遷移形成了巨大的“拉力”。表現在:首先,城市工資水平比農村要高,有數據顯示,當時英國農民工的工資隻有工業工人工資46%,大量農村人口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都向城市遷移;其次,城市救濟水平比農村高,很多農村的貧困者流向城市希望得到政府的救濟;最後,城市的生活環境和文化娛樂設施等對生活單調的農民產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可見,英國的工業革命引起的生產方式的變革和經濟結構的變化,是推動勞動力轉移的決定性因素。
3.交通的革命以及政府通過立法消除了勞動力轉移的製度障礙,為勞動力的順利轉移提供了良好的物質條件和製度保障。首先,工業革命促進了交通運輸業的革命。交通的發展為人員和貨物運輸提供了快速、廉價的交通工具,也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創造了良好的物質條件。1825年,英國修建了世界上第一條鐵路,此後全國便掀起了修鐵路的高潮。到1850年代,英格蘭的大中城市都通了火車,農村與大城市的聯係大大加強了,這為農村勞動力向城市工礦區的流動創造了很好的物質條件。其次,在工業革命以後,為了滿足工業對勞動力的大量需求,政府頒布和修改了一係列的法律製度,消除了限製人口流動的製度障礙。在中世紀,封建領主建立的莊園勞役製度,通過實行財產扣押、擔保和罰金等製度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人為地限製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1601年的《濟貧法》和1662年的《定居法》)也限製了人口的流動。1795年的《貧民遷移法》對《定居法》做了重大修改,放寬了對農民的限製,1834年議會對《定居法》又做了進一步修改,使得農民可以在較大範圍內流動和定居。1846的《貧民遷移法(修正案)》的頒布,使得農民的流動更加自由。1865年議會通過的《聯盟負擔法》擴大了救濟貧民的區域範圍和貧民居住地範圍,使限製定居地不再可能。這些約束性製度因素消除,使農民向城市轉移的製度性前提,大大促進了勞動力的轉移和英國的城市化進程。在各種因素的影響下,英國農村人口18世紀下半葉起就開始大量向城市和工礦區流動,到19世紀二、三十年代,流動的規模進一步擴大,部分農村地區絕對人口數開始減少,從50年代開始,全國農村人口的絕對數也開始下降,城市和工礦區的人口數和在全國人口中的比例卻迅速上升。英格蘭和威爾士城市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例從1750年的25%左右提高到1801年的33.8%,1851年達50.2%,基本實現城市化,1911年達到78.1%,農村人口在一個半世紀裏從75%降至21.9%.1851年至1911年,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城市人口從899萬增至2816.3萬,農村人口則從893.7萬減至790.7萬人。1801-1911年期間,英格蘭和威爾士新增人口2700萬人,其中94%都被城市吸收。城市新增人口中近1/3都來自淨移民。1851年,英國城市人口已超過農村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