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農民工市民化進程中的住房保障製度研究(7)(2 / 2)

再次,實行一體化管理和網絡化服務,實現規則和信息的全國統一。由於流動人口的流動性較大,農民工公積金的繳納應加強聯網工作,實現規則和信息的全國性,確保流動人口社會保障的順利轉移,簡化不必要的手續。

建設部對2007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使用作出新部署,其中最大的兩個亮點,一是住房公積金體係首次將農民工納入覆蓋範圍,二是富裕人群“超標”繳納公積金可能會被納稅。農民工在城市裏有一個溫暖的家的夢想已經開始慢慢照進現實,雖然享受公積金的農民工僅限於“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農民工”,卻是力促農民工在城市“生根立足”的破題之舉。尊重他們選擇紮根之地的夢想與權利,這是保護工人階級新成員積極性的必然之舉,也是逐步落實他們身份的重要一步。

4.戶籍製度的改革。要切實建立起農民工住房保障製度,必須加快速度改革城鄉二元經濟體製及相關的戶籍製度、社會保障製度,為農民工進城定居清除體製障礙。建國以來,中國戶籍管理製度的變化大致可劃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1958年以前,屬自由遷徙期;第二階段,1958-1978年,為嚴格控製期;第三階段,1978年以後,半開放期。1958年以前,中國沒有嚴格的戶籍管理製度,人們可以自由遷徙。1958年1月9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毛澤東簽署一號主席令,頒布了新中國第一部戶籍製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確立了一套較完善的戶口管理製度,它包括常住、暫住、出生、死亡、遷出、遷入、變更等7項人口登記製度。

這個條例以法律形式嚴格限製農民進入城市,限製城市間人口流動,在城市與農村之間構築了一道高牆,城鄉分離的“二元經濟模式”因此而生成。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舊的戶籍製所帶來的負效應日益顯現。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計劃經濟體製下的“大鍋飯”、“鐵飯碗”被打破,大量高學曆或有一技之長的專業人士加入到流動大軍中來。據有關專家估算,全國流動人口已接近2億。在市場經濟逐漸形成的今天,人口的合理流動已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潮流,對40年不變的戶籍製度形成了衝擊。1998年7月22日,國務院發出批轉公安部《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其中有一條規定:“在城市投資,興辦實業,購買商品房的公民及隨其共同居住的直係親屬,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穩定的職業或者生活來源,己居住一定年限並符合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的,可準予在該城市落戶。”這種按財產多少來確定本國公民國民待遇範圍的政策嚴格來講也是不公平的。

大部分農民工的工資收入低,他們根本無力在城市購買商品房,更談不上投資興辦實業。因此隻要戶籍製度還未徹底改革,依附在戶籍製度上的相關社會保障就無法惠及流動人口,就會一直阻礙其在城市定居。目前,雖然對戶籍製度改革的目標達成了共識,即恢複公民居住和遷徙自由,但由於在戶籍製度載體上附加的各種利益關係非常複雜,改革有很大的成本代價,所以,在學界尤其城市管理者中,對戶籍製度改革的步伐是該快還是該慢認識不一致。大多數城市管理者從方便管理的角度出發,不希望戶籍製度一下子放開,他們經常提到的兩個理由是,過早放開城市戶籍會出現“城市病”,並擠壓城市人口就業機會。從世界城市的發展來看,隨著人口的大量湧進,的確會出現貧民窟、犯罪增多、城市環境髒亂差等所謂的“城市病”。換言之,它似乎是城市化過程中的普遍現象。

但是,不能因為怕出現“城市病”就緊閉城門。關閉城門,不讓農民進來,“城市病”是沒有了,可城市的活力和生機也隨之而去。事實上,防治“城市病”的最好藥方,就是在人口自由流動中發展城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況且,在中國目前的狀況下,很多“城市病”並不是放開城市戶籍造成的,恰恰是農民進城後沒有享受平等的國民待遇所致。再退一步而言,即使“城市病”無法解決,這也是城市化進程中必須付出的代價,比起公民的自由居住和遷徙的權利,“城市病”隻能是第二位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