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建立現代產權製度為核心,加快企業改革、改製、重組,培育縣域經濟增長的自主能力與活力
抓住企業改革發展的有利時機,以建立現代產權製度為核心,通過轉讓、拍賣、收購、兼並、投資參股、債權轉股權等多種形式進行產權交易和流轉,優化縣域企業和社會的資本結構,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資產的運營效率。把縣域現有企業作為融資的項目依托,以獨資、合資、參股、合作、租賃等方式吸納國內外資金,實現企業投資主體多元化,形成有利於製衡的股權結構,使企業成為適應市場競爭的法人實體和競爭主體。用好企業退出機製,加快淘汰劣質企業,對長期虧損、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企業予以破產、重組或劃轉,關閉質量低劣、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廠礦,重點培育發展優質企業。國營企業建立授權經營製度,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改革投融資體製,加強資本運營,成立多元投資主體的投資公司,更加廣泛地利用一切社會資源,培育經濟增長的自主能力,化解投資風險,保證投資決策的科學高效。
(四)發展民營經濟,優化產業結構
民營經濟伴隨市場經濟產生,並在市場經濟中發展壯大,已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民營經濟產權清晰,風險自負,具有發展的內在動力。民營經濟機製靈活,具有適應市場的內在品質,在適應經濟激勵、市場競爭方麵具有明顯優勢。民營經濟廣泛吸納民間資本,在推進資本社會化、化解國家集中投資風險方麵具有重要作用。可以預見,民營經濟將成為縣域經濟的主力軍,發展民營經濟對於啟動民間投資,拓寬就業渠道,優化所有製結構,增強經濟自主增長能力,加快工業化、城市化進程至關重要。發展民營經濟既是大勢所趨,又是當務之急。必須從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高度認識發展民營經濟的重要作用,盡快消除製約民營經濟發展的觀念障礙,改善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適應民營經濟發展的現實要求,把縣鄉鎮企業局改組為民營企業發展局,加強對民營經濟的政策引導和監督、服務;擴大市場準入,全麵清理、廢除限製民營經濟的政策法規,完善扶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法規體係;縣以下所有領域向民營企業全麵開放,縣以下公用事業、電力、水利、通信等國家壟斷行業允許民間資本進入;一次性完成縣以下國營職工的身份轉換;鼓勵民間資本采取獨資、合資、合作、參股等形式,參與公用事業的建設和運營;以市場化、產業化和社會化為導向,鼓勵民間資本興辦醫療、保健和社會福利事業以及教育文化體育事業,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五)以提高產業聚集度為目標,發展產業集群
產業集群是指在特定產業領域中,具有競爭與合作關係,且在地理空間上集中的相關產業的生產企業、專業化供應商、服務供應商、金融機構和產品研發機構等組成的產業共生體。我國產業集群是1990年代以來發展起來的,具有強大的集聚與擴散效應,已經顯示了比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技術創新能力和良好的發展潛力,在形成產業規模、促進專業化分工、延伸產業鏈、提高企業技術水平等方麵具有明顯優勢,已成為培育支柱產業、增強區域產業綜合競爭力、加快科技創新、提高產品外向度、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和吸納勞動力就業的重要途徑,是地區經濟增長的核心力量。產業集群也是長三角、珠三角經濟快速崛起、形成並保持在全國領先優勢的基礎。甘肅縣域產業集群發展明顯滯後,這也是造成縣域經濟與全國和發達省份差距持續擴大的原因之一。因此,發展產業集群對於甘肅尤其是對於縣域經濟的發展都十分重要。發展產業集群重點培育、扶持農副產品加工業、中藥種植與加工業、飲料製造業、白酒釀造業、食品加工業、黑瓜子種植與加工業、花卉種植業、依托資源優勢的輕工業、隴南的采礦業等產業集群。克服區位和資源環境劣勢對經濟發展的不利影響,開發農村勞動力資源,提高縣域經濟綜合競爭力。推進產業集群的發展,需要從政府扶持和企業自身兩方麵努力。政府需要把強化市場競爭作為培育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業集群的主要途徑,製定產業集群發展政策,取代產業政策;創造基礎條件,消除不利於集群產業發展的製度性障礙;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社會化服務體係;製定並執行統一、規範的產品質量和環境安全標準,為產業集群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企業要著眼於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加強與相關企業、科研機構的合作,進一步完善並延伸產業鏈,實施精細的專業化分工,培植特色品牌,提高產品外向度,加強行業規範和誠信自律,應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