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開發綜合扶貧項目,提高貧困人口的自我脫貧能力
充分認識扶貧工作的複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進一步拓展工作思路,深化扶貧工作內容,將扶貧工作置於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大環境,科學組合扶貧資源,采取綜合開發式扶貧,形成扶貧工作合力,增強扶貧開發的有效性和連續性。政府牽頭,有關科研單位、高校、企業和貧困戶參與,針對中東南部各貧困縣實際,係統設計開發扶貧項目,由救助式扶貧、生產扶貧逐步轉向改善基礎設施、生態移民與科教文衛並舉的綜合開發式扶貧,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增強扶貧工作的綜合社會效益。建立掃除文盲、科技培訓、生態村建設、衛生保障與改善生活質量的綜合扶貧試點,探索適宜甘肅農村的脫貧致富之路。加大教育扶貧力度,全麵提升貧困地區勞動者的素質,從根本上改變貧困人口的觀念,提高參與扶貧的積極性和自我脫貧能力。在縣一級建立專門針對貧困人口的培訓基地,提供免費培訓。對有一定文化基礎、準備外出打工的青壯年農民,根據勞務市場需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培訓,提高勞務輸出水平。目前流動打工的方式穩定性較差,對提高勞務收入和培養高素質的產業工人都極為不利。必須從提高培訓質量人手,使外出民工具備較好的職業素質,使其能夠從事要求較高的職業,為提高農民收入、能長期在城市工作並在城市安家落戶打下基礎。對年齡較大、不能外出打工的貧困人口,提供農業技術和專項技術培訓,使其具有一技之長,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深化扶貧工作內容,不斷完善製度,堅持扶貧到村、到戶,把扶貧資金、扶貧項目、對口救助和科技服務覆蓋到每一個貧困戶,增強工作實效。立足治本,把增強造血功能作為扶貧工作的歸宿,走可持續發展之路,重點發展能直接改善貧困戶生產生活,並有長期效益的農業、手工藝和農副產品加工項目,使扶貧經濟產生持久效益。
(七)規範財政轉移支付製度,加大對縣域經濟的支持與扶持力度
轉移支付製度的薄弱和不規範,造成縣以下財政普遍困難,財力薄弱,對上級財政依賴大,屬於典型的吃飯財政,是導致地區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財政支出增長快與可用財力增長的矛盾,已經嚴重影響縣域經濟的發展。加之縣以下財源結構單一,過分依賴農業,短期內縣級財政難有改觀。規範財政轉移支付製度應以實現省內縣級相對均衡為目標,調整平衡既得利益,加大對縣域經濟的支持力度,從根本上確保各縣之間協調發展。構建省、縣(市)二級財政框架,減少財政層級。在轉移支付結構上,壓縮專項轉移支付規模,取消對縣以下項目配套資金要求,減輕縣級財政負擔。著眼於降低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提高縣級財政對農村公共服務的資金投入。采取稅收優惠政策,引導資金向縣域流動。
(八)減輕農村家庭教育負擔,落實九年義務教育
加大對基礎教育的投入,進一步完善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製,強化縣級政府責任,鞏固“普九”成果。把掃除青壯年文盲與扶貧、職業技術培訓結合起來,完善並實施教育獎勵政策;在貧困縣、少數民族自治縣進行貧困家庭子女減免學費試點,逐步擴大減免範圍;縣以下小學和初中采用經濟適用型課本,為貧困家庭子女提供免費或部分免費課本與學習用具;開展企業助學與對口支援,學校可以用捐助企業和個人的名字命名,積極在全國範圍內爭取企業、學校以及個人對縣以下農村學校實行對口支援;實行民辦教育與公辦教育一體化,給予民辦教育與公辦教育同等待遇,鼓勵民間資本以國有民辦、民辦公助、共建聯辦等多種形式投資興辦教育;給予民辦學校招生、教師聘用、教研活動、評比表彰等方麵與公辦學校同等待遇;多途徑解決農村教學力量不足的問題,省內高校采取定向招生的辦法,培養誌願在貧困地區、高原、山區、少數民族地區從事教育工作的人才;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艱苦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任教;適當放寬農村教師退休年齡,保證農村基礎教育需求;盡快完善教育立法,實行政府督學責任製,實行教育責任追究製度,建立健全教育監督機製,保證教育的優先地位。通過發展教育,提高國民素質,為縣域經濟的發展增加後勁。
(省統計局科研室 鄧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