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3章 公文標準範例講析(31)(1 / 3)

【例文135】

共產黨七參政員為重申不能出席本屆會議

理由複參政會函

(一九四一年三月八日)國民參政會秘書處轉全體參政員先生公鑒:

魚電誦悉。諸先生關懷團結,感佩同深。四年以來,中共同人為維護民族抗戰與國內團結,心力交瘁,早為國人所公認;中共參政員,對於曆次參政會,無一次不出席,亦為諸先生所共見。惟獨本次參政會,則有礙難出席者在。蓋中共參政員,為政府所聘請,而最近政府對於中共,則幾視同仇敵,於其所領導之軍隊則殲滅之,於其黨員則捕殺之,於其報紙則扣禁之,尤以皖南事變及一·一七命令,實為抗戰以來之巨變,其對國內團結,實有創巨痛深之影響。一·一七命令之後,敵偽撫掌,國人憤激,友邦驚疑,莫不謂國共破裂之將至。中共中央睹此危局,自不能不采取適當步驟,以挽危局,以保團結,乃向當局提出善後辦法十二條。遷延期月,未獲一複,而政治壓迫,軍事攻擊,反變本加厲。新四軍被稱為叛軍矣,八路軍被稱為匪軍矣,共產黨被稱為奸黨矣,而延、渝道上打倒共產黨,抗日與剿匪並重,剿匪不是內戰等等驚心動魄之口號,被正式之官府與正規之軍隊大書於牆壁矣。似此情形,若不改變,澤東等雖欲赴會,不獨於情難堪,於理無據,抑且於勢有所不利。耿耿此心,曾有刪電致參政會秘書處,略述梗概,當蒙洞察。嗣後參政同人中頗多從中奔走以圖轉圜者,澤東等感此拳拳之意,為顧全大局委曲求全計,乃由在渝參政員必武、穎超二人提出臨時辦法十二條,請求政府予以解決,以便本黨參政員得以出席大會。同時,即以此意通知參政會秘書處,亦未蒙政府置答。澤東等所提善後辦法與臨時辦法諸條件,乃向聘請澤東等為參政員之政府當局提出請求解決,以為澤東等是否出席此次參政會之標準,政府固有予以解決以否之自由,澤東等亦有出席與否之自由。澤東等愛護參政會之心,今昔並無二敵,如能在此次會期內由於諸先生之努力促成,與政府諸公之當機立斷,采納澤東等所提的各項辦法,一有定議與實施上之保證,則本次大會雖屆臨畢之時,中共在渝參政員亦應命出席,否則惟有俟諸問題解決之日。澤東等接受政府之聘請,為團結,為抗戰也。皖南事變以來,對於國共團結所加之深重裂痕,一日未被消滅,則澤東一日礙難出席政府所召集之任何會議。澤東等目前所處環境與諸先生不能盡同者,其故即在此。謹布區區,尚希諒察。

中國共產黨參政員

毛澤東、陳紹禹、秦邦憲、林伯渠、吳玉章、董必武、鄧穎超齊

(選自《中共中央文件選集》(一九四一一九四二)

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6月第1版)

【講析】

1941年1月4日,蔣介石發動了震驚中外的皖南事變,遭到舉國上下一致的譴責與怒斥,使國民黨在政治上陷於空前孤立。蔣介石為掩蓋其反共賣國的醜惡嘴臉,加緊籌備於3月1召開國民參政會議第二屆會議,誘騙中共參政員出席會議,以粉飾門麵、欺騙輿論。我黨中央及時識破了蔣介石的陰謀,拒絕出席會議。為揭露國民黨反共頑固派,以正視聽,特致函國民參政會秘書處。例文采用“篇段合一”的結構形式,全文約九百字一貫到底。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是例文的首要特色。如開頭先交代此前曾有來函:“魚電誦悉”。隨即說明我黨為顧全大局、團結抗戰,“對於曆次參政會,無一次不出席”。接著表明態度:“惟獨本次參政會,則有礙難出席者在”。此後,使用了近三百字說明不能出席的理由,最後提出希望與要求,即12條臨時解決辦法。全文邏輯嚴密、順理成章。

例文的另一特色,是用語之尖銳、幹練,氣勢之鏗鏘、堅定,措辭雖激烈卻又把握尺度,做到有理有節,體現出“函”的寫作特點。如據理講述不參加會議的理由是:“蓋中共參政員,為政府所聘請,而最近政府對於中共,則幾視同仇敵,於其所領導之軍隊則殲滅之,於其黨員則捕殺之,於其報紙則扣禁之,尤以皖南事變及一·一七命令,實為抗戰之巨變,其對國內團結,實有創巨痛深之影響……新四軍被稱為叛軍矣,八路軍被稱為匪軍矣,共產黨被稱為奸黨矣,……似此情形,若不改變,澤東等雖欲赴會,不獨於情難堪,於理無據,抑且於勢有所不利。”這些文字,流暢無比,剛勁有力。三個“於其……之”,與三個“被稱為……矣”的連續排比句的使用,如連珠炮發,字字銜珠、句句命要,把蔣介石假抗戰、真反共的賣國陰謀暴露無遺。使用一個“實為……巨變”及一個“實有……影響”的並列,一針見血地指明其嚴重危害。最後引出“澤東等雖欲赴會……於情難堪,於理無據”,及“於勢有所不利”,三個“於……”的排比句式,其勢如江河傾瀉,其理無可辯駁,而且道理充分,令人信服,有利於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