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民報》被封的誘因不止一端,其中導火索是鄧季惺在國民政府立法院上的言行,引起了最高當局的忌恨。
1947年下半年,國民黨為所謂的“行憲”,在遍地烽煙中開始搞“國大代表”、“立法委員”和“監察委員”的選舉。陳銘德、鄧季惺不顧家人強烈反對,分別參加了國大代表、立法委員的競選。他們決定這樣做,主要是出於保全自己事業的目的:《新民報》五社八版均在國統區,躋身於國大、立法院這些國家權力機關,對《新民報》來說未嚐不是一件好事。當然,也不排除兩人當時對國民黨施行“憲政”還抱有一線希望。中國走向民主、法治是他們最大的政治期待,隻要有一線可能,他們也願意去嚐試努力。特別是鄧季惺,用她兒子吳敬璉的話說,“她相信‘法治’到了迷信的程度”。
10年前劉湘統治四川時,陳銘德就被推選為國大代表;1946年1月重慶政治協商會議議定,戰前選出的代表依然有效,所以陳銘德參加了同年年底在南京召開的“製憲”國大。根據國民大會組織法,這次“行憲”國大代表總額為3045人,其中職業團體(包括農、工、商、漁、教育、自由業)487人。陳銘德參加的是“職業選舉”,即自由業中的新聞業選舉。職業選舉由各行業自行操作,《新民報》在西南區(四川、雲南、貴州)新聞界聲名遠揚,陳銘德在競選中也就沒有遇到多大阻力。
參加四川區域立法委員競選的鄧季惺卻遇到了麻煩。立法委員總額為773人,其中四川省分得53人。選舉法規定,女性議員名額約為十分之一,因此四川省至少要選出五名女性立法委員。那時國民黨政府早已公布了《戡亂建國綱領》,鄧季惺還在反對內戰,主張和平、民主,所以一開始就受到國民黨的排擠,不予提名候選。國民黨為了主導選舉,特設了一個籌辦選舉的機構“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選舉事務總所”,地方再設分所,以指揮和監督選舉事務。國民黨控製下的國代、立委選舉,原規定參選者先進行簽署——一定數量的選民聯署支持成為候選人,旋即發現聯署費時費事,改由政黨提名。雖然簽署方式並未放棄,但國民黨員參選,必須經由黨中央提名。國民黨又設立提名指導委員會和提名審查委員會,前者有委員數十人,派往各省市執行提名工作;後者設於中央,審查核定合格的候選人。各省市的提名指導委員會,與選舉事務所合並,由中央派去的大員和地方政要組成。除鄧季惺外,《新民報》的羅承烈也準備參加四川區域的立委競選,但兩人都沒有得到國民黨當局的提名。羅承烈無奈退出,鄧季惺絕不輕言放棄,她改而從事“自由競選”,由成都社同人代為湊足兩百個選民提名,取得了候選人資格。
鄧季惺“大鬧立法院”投票的日期一再更改,最後定於1947年11月21日至23日選舉國大代表,次年1月21日至23日選舉立法委員。陳銘德、鄧季惺抗戰期間接納的地方勢力關鍵時刻發揮了作用,四川省議會140多縣的參議員,大都在本縣為鄧季惺爭取了些選票。鄧季惺的家鄉奉節縣,因無他人參選,選票大多也投給了她。成、渝兩社的同人,都盡力為老板夫婦奔走宣傳,“活動”選票。經過多方努力,最後陳銘德、鄧季惺都如願以償,分別當選為國大代表和立法委員。
從年齡、受教育程度等方麵看,這次當選的國代、立委、監委,“仍屬一代精英分子”。但是,選舉的過程烏煙瘴氣,混亂不堪。且不說選民登記胡編亂造,不少投票人懵懂無知,隻好請學童代填選票,鬧出“點秋香”的笑話,僅候選人請托行賄一項,就足以使這次大選蒙羞。蔣介石在國大代表投票前一日即1947年11月20日,專門下了一道《飭行政院製止全國各地競選流弊令》,於此可見奔營賄選風氣之盛。
在國共交兵、物價飛漲的形勢下,老百姓自顧不暇,哪裏還有興趣去投票選舉?國民黨內外有識之士曾建議推遲大選。1947年11月間,國民黨中常會推定孫科、居正居正(1876~1951),字覺生,湖北廣濟人。1905年留學日本東京政法學校,加入同盟會,追隨孫中山,致力於民族革命事業。1910年潛回湖北主持同盟會工作,籌備武漢地區起義。1912年民國成立,任臨時政府內務部次長。同年8月,同盟會改組為國民黨,任交通部長、國民黨上海聯絡處主任等職。二次革命失敗後逃往日本,參加中華革命黨,任黨務部部長。後回國參加護法、反袁運動,1919年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任總務部主任。1924年1月當選為國民黨第一屆中央執行委員,並任常務委員。因反對國共合作,次年與鄒魯等人在北京召開西山會議,組成“西山會議派”。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後,因反對蔣介石一度被監禁。1932年至1948年任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1949年去台灣,任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評議委員。1951年11月在台北病逝。於右任、白崇禧、陳立夫等10人密集研商,看大選應否立即叫停。研商的結果是傾向停辦,但蔣介石堅持“選舉不能停辦,應如期舉行為宜”。蔣之所以一意孤行,目的有二:“開國會是要以民主的外觀實現他的全國最高領袖之夢,同時可以獲得美國的援助,‘早日消滅共匪’;前者是他的生平大願,後者是他的心頭大患。”為了能夠開會,國民黨當局不擇手段,尤其是強迫實行“退讓”政策這次大選,候選人改行政黨提名後,國民黨中央掌握著最後的核定大權。國民黨中央圈定的候選人,有正選與候補之別,正選無條件當選,候補隻能在正選出缺時遞補。另外,為了裝點“憲政”門麵,還必須有一定數量的青年黨、民社黨人士當選。國民黨雖欲嚴加控製大選,事實上卻無法做到。許多得不到提名的國民黨人,便以簽署的方式參加競選;那些被定為候補者,心中不服,也奮起與正選競爭。國大代表選舉結果,國民黨、青年黨、民社黨預期當選而未當選者近500人,其席位被競選中表現突出的簽署參選者和提名候補者奪得。這一結果大出國民黨中央所料,遂要求非本黨提名而當選者退下,讓給國民黨、青年黨、民社黨三黨提名而落選者。簡直是民主政治史上的一大笑話,喪失民心,莫此為甚;這次國代、立委、監委選舉,國民黨內部CC和黃埔兩係拚鬥得也十分激烈,“其嚴重性關係到國民黨在大陸上的解體失敗。”總之,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集團執意舉行的這次大選,“不得其時,絕不相宜”,圖了虛名而得實禍。
上海《新民報》晚刊。1948年3月29日,國民大會在絕食請願、陳棺請願的沉重氣氛中開幕。國大開幕前一天即3月28日上午,顏澤滋等10位被要求“退讓”的國大代表,悄悄進入國民大會堂,開始靜坐絕食。另一位被要求“退讓”的國大代表趙遂初,抬著自己買來的白木棺材,在會場外進行抗議,引來無數記者圍觀、拍照。在安撫、勸導均不奏效的情況下,國民黨當局采取強製措施,派40位彪形大漢,將10名絕食抗議者挾持轉移到國大招待所軟禁起來,趙遂初的白木棺材也被裝上一輛大卡車強行拉走。大會的重頭戲是選舉總統和副總統。1946年12月“製憲”國大製定並通過的憲法,規定中華民國實行責任內閣製,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總統隻是虛君。蔣介石不願做有名無實的總統,聲明自己不參加競選,推舉胡適為總統候選人。胡適是何等聰明之人,堅辭不就。而一幫“從龍”之士聞訊大驚,哭哭啼啼地懇求他們的蔣總裁無論如何要出任總統。國民黨於是召開中常會,討論總統副總統的候選人問題。會上,賀衷寒、袁守謙等與“三青團”有關係的常委,都主張尊重蔣的意見,張道藩、穀正綱等與CC有關係的常委則一致堅持請蔣出馬。雙方爭辯異常激烈,張群忽然站起來說:“總裁不是不想當總統,而是依據憲法的規定,總統並沒有任何實際權力,他隻是國家元首,而不是行政首長,始自然不願任此有名無實的職位。如果常會能想出一種辦法,賦予總統以一種特權,則總裁還是願意當總統候選人的。”中常會推張群、陳布雷、陳立夫去征詢總裁的意見,蔣介石一看部屬已揣摩到自己的心思,也就不再忸怩作態,同意參加總統競選。於是,現代“叔孫通”王寵惠博士等再定“朝儀”王寵惠(1881~1958),字亮疇,廣東東莞人。早年留學日本,研究憲政,後赴耶魯大學留學,獲法學博士學位。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任外交總長,臨時政府北遷後改任司法總長,同年7月辭職。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曆任國民政府委員、司法院長、中央監察委員。1930年至1935年任海牙國際法庭法官。1937年至1941年任外交部長,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一度代理行政院長。1945年代表中國出席聯合國創立會議,參與製定聯合國憲章。1948年當選中央研究院院士。1949年去台灣後任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司法院”院長,1958年在台北逝世。製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賦予總統以緊急處分特權,並設法在國民大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