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銘德先生始終在苦笑,沒有別的表情。他決不說一句埋怨的話,汗濕透了他的襯衫,和平常一樣親切地招待客人,似乎忘記了疲乏,一位報社同事偷偷的說:總經理這兩天差不多一點飯都沒吃。
有人安慰他,說到什麼“事業”一類的話,他隻是搖頭,並不作答,搖頭,是他昨天除了苦笑以外唯一的表情。
經理鄧季惺先生原是學法律的,她手拈那紙命令,隻是出神。命令中有兩句話:“……依照出版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兩款出版品不得損害中華民國利益,依照出版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應即予以永久停刊處分。”這命令援引的是出版法,而出版法正是行憲立法院所將考慮審查的一個單行法,偏巧,鄧又是立法委員,所以她有些迷惘。
業務部向各報送出停刊啟事,要通知其他分社同人安心,同時準備清理賬目,莫不汗流浹背。
十點左右,陳、鄧、彭總編輯、王總編輯,全體同人,聚集在編輯部裏,鼻頭發酸,互不忍看,隻得看著窗外的黑暗。
陳把公文拿給大家看了,他始終帶著苦笑。他說話是一種令人的心弦也發生扣擊的腔調。他勉勵大家不要難過,在人生的旅程上,在事業的創造上,這樣的遭遇是隨時都可以遇到的。我們既然立心要做一個真正的新聞記者,我們要堅毅忍耐,那麼我們將來必然有更遠大的前途。小小的挫折,是算不得什麼的。他更勉勵大家,乘這個機會,多多檢討自己過去的缺點,多多讀書學習。
繼續有人發言,然鄧季惺一言不發,隻是坐著。
7月8日晚,國民黨中央社發布了南京《新民報》被永久停刊的消息,同時發表了內政部發言人關於停刊處分的談話。內政部發言人在談話中羅列了南京《新民報》的三大“罪狀”:第一,“為共匪宣傳,誇大匪軍戰力”;第二,“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人心”;第三,“謊報事實,汙蔑國軍”。每條“罪狀”之下,發言人均開列了南京《新民報》曾經刊登的文章,以示“證據”充分,言之鑿鑿。
消息一出,中外輿論大嘩。7月9日,成舍我的北平《世界日報》,以《京新民報日晚兩刊昨不幸奉令停刊!》為標題,報道了南京《新民報》被封的消息,對同業的遭遇表示同情。7月10日,上海《大公報》發表王芸生撰寫的社評《由新民報停刊談出版法》,從曆史和法理的角度,分析當局封閉《新民報》所援引的《出版法》,“實在不合時代精神”,應予廢止;上海《正言報》連續發表文章,抨擊國民黨政府封閉《新民報》,“不是行憲國家的民主態勢”,“以行憲之名,幹違憲之事”。駐南京的路透社、法新社、合眾社等外國通訊社,於7月8日當晚即將南京《新民報》被停刊的消息發出,僅美國國內就有60餘家報紙以顯著位置刊載了這一消息,不少報紙還刊文對國民黨的做法表示不滿,對《新民報》的遭遇寄予同情。如美國《舊金山紀事報》7月13日發表評論說:“中國倘欲發揚民主,擴大新聞自由即為一種象征。目前法律規定禁止刊布被認為違反‘國家利益’的新聞,則此種自由即不存在。新民報所被援引的五種犯規,均關於戰事報道,顯然極其廣泛,甚至欲杜絕任何程度的批評。吾人於承認一個困苦的政府有權防備自身垮台之餘,唯有以中國政府不能辨別超然批評與破壞活動為憾。”《美報評新民報被封》,1948年7月15日上海《大公報》。
中共係統的報紙則更加不客氣。7月17日,中共在香港暗中經辦的《華商報》,發表了夏衍撰寫的《人心如此》一文,嘲諷國民黨封閉南京《新民報》,正印證了“上帝要他死亡,必先使他瘋狂”這句西方諺語:
南京《新民報》被封這件事,的確震動了寧滬蔣管區的人心。盡管這張報是四川財閥和政學係的背景,但在全蔣管區,這仍然是唯一敢於報導一點真情實況的民間新聞紙,所以一般老百姓,對於蔣家“保王黨”的這一措置,表示了強烈反感。有一件事最足的證明,就是七月八日《新民報》被封之後,第二天南京所有黨報一律幸災樂禍,用“為匪張目”之類做了標題,其中隻有《南京人報》用比較同情的口吻,婉曲地速寫了一下被封當時的情景,這一天的《南京人報》就增銷了一萬多份。
從這些事可以看出,現在蔣管區的人心,已經完全表示得清清楚楚,政府頂喜歡的,老百姓就頂討厭,政府不喜歡的,老百姓偏喜歡他。這是一種人心的潮流,槍杆子威脅不了,金錢收買不了,“沛然莫之能禦”,這句話用在這兒再恰當也沒有了。
這次堅決主張封閉《新民報》的,據說是蔣侍從室的一個被叫做“保王黨”的最反動的集團,即陶希聖、陳布雷、李惟果、俞濟時等。這些人,平時是以蔣的“智囊”自居的,那麼你說陶希聖、陳布雷他們,連封閉《新民報》這一件事不僅要激起更大的人民的憤怒,甚至要招致美國主子的反感的結果都不能預想到麼?當然他們是預想到的。但“時勢危矣”,1948年7月9日上海《大公報》刊登的《南京新民報被停刊》消息。所謂圖窮而匕首現,不如此倒施而逆行之又還有什麼辦法?此即西諺所謂“上帝要他死亡,必先使他瘋狂”之謂也。
上海新聞界、文化界、法律界的毛健吾、方秋葦、薑豪、胡道靜、曹聚仁、萬枚之等24人,聯名寫了《反對政府違憲摧殘新聞自由,並為南京新民報被停刊抗議》的抗議書,在上海《大公報》上發表,籲請全國新聞文化界人士一致主張,立即複刊南京《新民報》,永遠廢止窒息言論的所謂《出版法》之類的枷鎖。據當事人薑豪回憶:南京《新民報》被勒令永久停刊後,總經理陳銘德會同貴陽《大剛報》負責人毛健吾來到上海,請求各方支援。來滬後他們先與《亞洲世紀》主編方秋葦取得聯係,正好當時方秋葦、萬枚之、薑豪等七人有個座談會,開展民主自由活動。方秋葦在座談會上就把這件事提了出來,請各位討論。大家激於義憤,一致主張發表公開抗議書,並擴大征求聯署人,以壯聲勢。最後征得24人在抗議書上署名。
陳銘德、鄧季惺知其不可為而為之,除多方找人轉圜外,還請章士釗等六位律師代撰了萬言“訴願書”,要求內政部複議,希冀通過“合法鬥爭”使南京《新民報》起死回生,就像一年前上海版的遭遇一樣。
1948年9月9日北平《新民報》日
刊登載的張恨水詩文《本報二十歲》。分為法律、事實和情理的萬言“訴願書”呈送後的結果可想而知:石沉大海,有去無回。國民黨政府南京當局隨後還逮捕了《新民報》南京社采訪部主任浦熙修等人。北平、南京、上海相繼解放後,垂死掙紮的國民黨地方當局,對《新民報》的迫害更加變本加厲。1949年7月23日,國民黨四川省主席王陵基出動軍警憲兵六七百人,包圍了《新民報》成都社,逮捕經理趙純繼等六人,宣布“新民報成都社迭次違反戒嚴法令,著即查封整理”。王陵基武裝劫掠成都社後,竊《新民報》之名繼續出版報紙,在成都解放前的四個多月時間裏,把成都社儲備的紙張和其他物資耗費殆盡。
在成都社遭劫奪的前兩天,30多名特務闖進重慶社大田灣編輯部,以報紙刊登上海解放後的消息為借口,剪斷電話線,衝入排字房,將全部字架推翻,致使當天晚刊不能出版,第二天日刊也隻能減張出版。此時重慶社負責人羅承烈已避居外地,為了報社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不受嚴重侵害,避免類似成都社的遭遇,經理劉正華和部分董事遂決定改組報社,將“新民報重慶社”改為“重慶新民報社”,請國民黨四川省黨部主任委員、《新民報》董事曾擴情任發行人和社長,於8月6日登報聲明獨立經營,與原《新民報》總管理處和陳銘德、鄧季惺脫離關係,希望能夠“借房子躲雨”。就在重慶獲得解放的前夜,重慶社四位被逮捕的編輯記者——胡作霖、陳丹墀、張朗生、胡其芬,死難於渣滓洞集中營。
1948年9月9日,是《新民報》創刊19周年紀念日,北平社還是舉行了慶祝會。會上,經理張恨水感慨萬端地說:“照虛歲說,《新民報》今天二十歲,照實足年齡說,也有十九歲了。在這個大時代裏,一張報紙辦到二十歲,由一版辦到八版,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裏麵有成千人的血和汗,有不少的人白了頭發。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沒有詐取,沒有掠奪,何況我們對國家社會還有小手指這麼一點微末貢獻。記得在重慶慶祝十周年的時候,一個茶會未完,空襲警報嗚嗚的長鳴,大家還是到防空洞去完成了這個紀念會。這多少象征《新民報》同人還不是投機取巧、囤積倒把之流,而是一直這樣苦鬥下來的。不巧得很,二十年的慶祝,創始的《南京版》不能參加這個盛典!”說到動情處,他即席賦詩一首:
幾人高就幾人休,尚有人能撐白頭。
八版文章千滴淚,新聞圈著足千秋。1948年9月9日北平《新民報》。
“八版文章千滴淚”,這正是陳銘德、鄧季惺夫婦及同人,抗戰勝利後四年間在夾縫中慘淡經營《新民報》的真切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