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裏之外(3 / 3)

1953年1月24日,陳銘德、鄧季惺結婚20周年留影。陳銘德、鄧季惺夫妻恩愛,但是為了《新民報》的事業,鄧季惺常常不得不去其他分社處理事務。當她不在南京時,陳銘德在布置完日常工作後總會打長途電話給她:“季惺,我好想你噢——!”偏偏鄧季惺耳朵有點背,聽不清楚,陳銘德隻好在眾目睽睽之下再重複一遍。南京社同事就模仿老板給夫人打電話的腔調取樂。

在抗戰勝利後不到一年的時間,《新民報》由兩社四版擴張到五社八版,成為現代中國規模最大的報係,陳銘德、鄧季惺創造了中國新聞史上的奇跡,走向一生事業的巔峰。《新民報》戰後的大發展,當然與戰前陳銘德有計劃地積累資金、招賢納士分不開,但更得力於鄧季惺步步搶得先機和嚴格的管理。多年以後鄧季惺回憶起這段往事,還是用這樣的口吻說道:“要快點跑啊!要趕緊哪!要讓那些錢盡快變成東西!”五社八版運作後,信奉法治的鄧季惺,為總管理處和各分社製訂了詳盡的規章製度,一切按規章辦事,使《新民報》股份公司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現代化企業。很難想象,這位嬌小體弱、將屆不惑之年的女性,能夠迸發出如此巨大的能量。“巾幗不讓須眉”,這句話用在鄧季惺身上,真是再恰當不過了。

1949年9月《新民報》創刊20周年,陳銘德在紀念特刊中發表了一篇總結性長文《二十年之回顧與前瞻》,對報社的核心人物進行評價,向曾經榮辱與共的“戰友們”表示感謝。他揚善不避親,第一個提到的就是自己的妻子鄧季惺:“鄧季惺先生事實上是成都、南京(複員以後)、上海、北平四個社的創立人,找社址,買機器,買紙張,安排人事,甚至一顆螺絲釘的裝設,一張凳子的安置,都經過她的眼,透過她的心,艱難擘畫,貢獻最大。她是銘德的妻子,然而就事論事,絕對不應該因她與銘德的關係,就抹殺了她在本報的業績。”陳銘德:《二十年之回顧與前瞻》,1949年9月9日《新民報二十周年紀念特刊》(新民報總管理處編)。

陳銘德對妻子的感激之語,發自肺腑,情真意切。

鄧季惺1907年生於重慶,祖父、父親和外祖父都是商人,叔父鄧孝可曾是四川保路同誌會的副會長,舅父吳梅修隨孫中山參加了同盟會,母親吳婉知書達理,性格剛強,主張女子教育,從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肄業後,創辦了重慶第一所女子學堂。受先天遺傳和家庭環境的熏陶,鄧季惺具有經營理財的天分和改造社會、追求民主自由平等的精神。14歲時,在母親的支持下,她離開家塾,考入重慶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習。後來成為風雲人物的盧作孚、惲代英、張聞天、肖楚女,當時都在該校任教,肖楚女還誇獎過鄧季惺文章寫得好,有思想。

1923年,鄧季惺與同學吳淑英相約出川,先後在南京暨南大學附中、上海中國公學預科讀書。其間,她認識了吳淑英的弟弟吳竹似,兩人相愛,於1925年結為夫婦。第二年秋天,因為生育,她中斷了學業,全家回到重慶。吳竹似受聘於《大中華日報》任編輯,結識了同社的陳銘德,三年後一起在南京創辦了《新民報》;“新民報”三字,就是精於書法的吳竹似從孫中山先生的遺墨中摹寫下來的。

不料吳竹似積勞成疾,患上了肺病,在杭州調養數月,不見起色,隻好到氣候幹燥的北平碰碰運氣。鄧季惺也帶著三個孩子,陪丈夫北上養病。但是,北方的氣候也沒能救回丈夫的生命,1931年7月,吳竹似撇下年紀輕輕的鄧季惺和三個孩子撒手西去,最小的兒子吳敬璉(後成為我國著名經濟學家)隻有一歲半。

陳銘德到北平去看望朋友的遺孀,發現鄧季惺並沒有想象中的那樣悲愁哀怨,而是一邊撫育孩子,一邊在朝陽大學攻讀法律,堅忍地麵對喪丈之痛。對鄧季惺,陳銘德由同情而生敬佩、憐愛之心,決心用自己的肩膀,為這位嬌小而頑強的女性分擔人生的不幸。當時陳銘德已經結婚,並育有一雙兒女。他就和妻子協議離婚,使自己能夠光明正大地去關愛鄧季惺一家。1933年1月,兩人在北平南河沿歐美同學會禮堂舉行了婚禮,一百多位親友見證了他們別開生麵的結合——所有來賓都得到了一張粉紅色卡片,上麵印著陳、鄧二人的結婚協議,並蓋有“海枯石爛永不相忘”一對印章。協議內容為:婚後各人用各人的姓,即鄧季惺不冠以夫姓;鄧季惺帶來的三個孩子依舊姓吳;婚後實行分別財產製,雙方共同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協議的內容,應該都是鄧季惺提出的。這樣的約定,在時人眼裏可能有悖情理,卻也反映了鄧季惺對法治的信服和對平等的追求。事實上,這份協議也並沒有影響夫妻二人半個世紀的真摯感情。

1933年夏,鄧季惺從朝陽大學法律係畢業,回到南京,任職於國民政府司法部。不過,她很快就厭倦了衙門裏的生活,開始熱衷於婦女運動,和李德全、曹孟君、譚惕吾等一起,成立“南京婦女文化促進會”,開辦南京第一托兒所,承辦《新民報》的《新婦女》周刊,有聲有色地開展起“女權運動”實驗來。

1935年秋,因為《新民報》刊登了一則不利於司法部的消息,鄧季惺受到部長訓斥。一氣之下,她幹脆辭掉了司法部科員之職,專門在南京、鎮江兩地做掛牌律師。陳銘德多次邀請她進入《新民報》工作,她不願被看作是丈夫的附庸,決心經濟獨立,事業有成,所以一直沒有應允,隻同意業餘主持《新民報》的《法律問答》專欄。

1937年6月,鄧季惺終於被陳銘德說動,正式加盟《新民報》任副經理,掌管經營和財務。從此,“劉備”得到了“女諸葛”,鄧季惺用自己的才智和膽識,通過建立健全財會、人事、廣告、發行、印刷等方麵的製度,使《新民報》從個人的小作坊式經營走上了現代化的管理之路。可以說,沒有善於理財、崇尚法治的鄧季惺的加盟,《新民報》在陳銘德手裏可能隻是個小小的文人論政的舞台,不會成長為現代中國規模最大的報業集團。難怪陳銘德在20周年社慶時充滿感激地說,鄧季惺對《新民報》的貢獻是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