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8章 警察違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和預防、矯正(17569)(1)(3 / 3)

15.1.3.情緒調節能力與應激水平

警察的職業特點決定了警察經常處於緊張狀態,與其它職業比較,警察是一種高應激的工作。長期的緊張狀態,會縮小人的意識閾、降低應激水平。已經出現的一些警察違紀違法犯罪行為表明,一些原來工作表現很好、本質很好的同誌出人意料地出現了違法犯罪行為,不僅是道德品質、紀律作風、法紀觀念等方麵的因素導致了不應該發生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應激水平降低、情緒平衡能力等方麵的因素也是值得關注的。充分認識這一點對於預防和減少警察違紀違法和犯罪行為的發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關於警察應激的問題,前麵單元中已經論述的比較充分,因此這裏隻做簡單地回顧。

(1) 應激對警察工作的影響

長期或高度的應激狀態會對警察工作產生消極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工作效率下降;錯誤增加,易出事故;缺少責任心;退縮怯戰;投射;自卑沮喪等。長期的應激會使一些警察的責任心下降,對某些應激源表現出漠不關心的態度。出現這種情況存在以下幾種原因:

(1)對應激源的敏感度下降。由於各種應激源頻繁出現,警察對於應激的反應強度會逐漸減弱,某些應激源甚至會失去影響作用。

(2)多次失敗的體驗導致挫折感產生。麵對應激如果都能獲得期望的表現,則會不斷增加自信心。警察工作不斷麵臨新的挑戰,一些新的應激源和應激情景會使其無法達到自己的期望值,失敗會使人產生不同程度的挫折感。

(3)淡漠以避免應激反應。警察工作是具有高度責任意識的工作,缺乏責任感是無法幹好工作的。但是,當現實一再出現類似導致以往挫折、失敗的應激源和應激情景時,一些人會以漠不關心的態度,減少應激的機會,避免再次遭受挫折。

因為過度應激和挫折,會導致心理萎縮,失去信心,對自己的能力產生懷疑。對自己評價較低,不相信自己的能力與水平,一時無法重新適應工作,甚至對工作產生了緊張恐懼感。這種狀況同樣非常容易導致警察的行為問題和工作失誤。

(2)應激所導致的“情緒短路”

在激情犯罪中,可以看到有的人平時沒有任何惡習,可是在某種特定情況下,一個微不足道的衝突、一句體現負性刺激的語言,就可以激發出強烈的過激行為,導致惡性案件的發生。類似的情況也同樣發生在個別警察身上,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審查人掌握、利用個別警察的心理弱點,故意激惹讓你處於應激或激情狀態,導致不當行為的發生,然後借題發揮。

為了說明這個問題,國外有學者研究發現,在通往新皮質的大神經通路之外,還有一束小的神經元直接從丘腦通向杏仁核這個激情之源。這小而短的“胡同”,使杏仁核可以直接獲取感覺輸入,並趕在新皮質完成感覺登記前搶先反應。我們平常說的感情代替理智,導致出現失常、變異的瘋狂舉動,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因為人類最原始、強烈的情緒取捷徑到達杏仁核,造成情緒短路的結果。

國內有心理學家針對“情緒短路”這種具有普遍性、嚴重性、危害性的生活現象,提出了“語言應激”的概念。人生活在語言交際的汪洋大海中,隨時都會接受各種不同的語言刺激。每個人的修養和心理承受能力不同,麵對惡性語言刺激,反應也不同。有的人應激水平低,不善於應變,在一些惡性語言刺激麵前處理不慎,亦可小事變成大事,釀成災禍悲劇,導致激情犯罪的發生。極個別警察的暴力取證、執法中的過激行為,就可能存在著這種情緒激惹因素。

盡管“情緒短路”所導致的“語言應激”現象具有特定的生理和心理基礎,但人畢竟不同於其它動物。了解這一現象的心理機製,人應當努力提高修養,加強意誌訓練,在處於“語言應激”情境時,要運用積極的自我暗示保持自己的意識閾,使行為反應遲發,並且做到有選擇。尤其,作為警察要不斷強化警察角色意識,這樣就會避免許多問題的發生。

15.1.4.心理環境與不同意識層次的作用

心理環境主要是指以個性心理特征為基礎的意識狀態。意識狀態又分為意識、前意識和潛意識狀態。意識狀態,即人對某事物已達到知覺、注意狀態,並有積極活躍的內在活動過程。警察中具有這種違法犯罪心理的人,一般已經處於違法犯罪的臨界狀態,已具有明確的犯意。如利用職權主動索賄、奸汙婦女、權錢交易、為了某種目的製造冤假錯案等。這種情況在警察中隻是極個別。

前意識是指人由於某種不正當的需求、欲望,對某事已達到羨慕、渴求的知覺狀態,但鑒於法紀的約束和道德的自律,通過意誌的努力能夠自控,使這種欲望處於靜止或潛在狀態,如果不提醒或沒有相應的條件,主體可能對此缺乏清楚的意識,如果出現了明顯有利於違法犯罪的條件、因素,加之主體意誌力的薄弱,這種前意識狀態的犯意就可能進入意識狀態並導致行為。而這種進入往往是受動的,有著某種合理化的借口,如受賄、不當得利、受女流氓的勾引就範等。“一閃念”、“機遇型犯罪”的心理基礎,就是這種心理狀態。在違法犯罪的警察中,有相當一批人在違法犯罪前就處於這種心理狀態,隻不過他們中的許多人沒有意識到或不願意麵對自己的這種心理現象。

潛意識是指人在社會化過程中逐漸被壓抑的、覺察不到的本能欲望和經驗,主要指“性”與“攻擊”的本能動機。人的這種原始動機往往無所謂好壞,但這種動機一旦被強烈的誘發出來,進入前意識和意識狀態並表現為社會行為則存在著社會適應與反社會的差別。這種差別取決於社會化水平和人格特征。

警察的工作性質決定了需要經常與社會陰暗麵打交道,經常接受大量的消極信息,這會增加選擇信息的壓力,而警察權力又成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關注的焦點,會千方百計以某種利益換取警察手中的權利,警察麵臨更多的誘惑。因此,與一般人相比,其心理中的不健康因素、深層意識中的不健康需求也會麵臨更多被誘發的機會。

個別警察違法犯罪的心理因素還有許多,警察也是社會的一份子,與其他社會成員相同的犯罪心理特征在此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