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布·薩曼斯基還指出,自製力比較強的人,往往會克製自己做出下意識的點頭動作,但是即使這樣,他們還是會出現短暫的遲疑。
比如,在一個謀殺案的刑事案件中,證人表示自己看到了嫌疑人。當律師質問:“你確定在案發當天晚上看到我的辯護人出現在案發現場?”
證人肯定地說:“是的。”
律師緊接著說:“那麼,你距離我的當事人有多遠?”
證人毫不猶豫地回答:“十米。”
律師繼續問:“你當時的位置在哪裏?”
證人回答:“我在他的後麵。”
律師問:“那天晚上,有月光嗎?”
證人回答:“沒有。”
律師質問道:“當時沒有月光,而十米的距離,隻能讓你看到一個背影,你又如何解釋殺人者一定是我方辯護人呢?”
證人遲疑了一下,並說道:“嗯……我記錯了,有月光。”
從始至終,律師都一直注意證人的反應。律師認為,證人一定隱瞞了什麼。於是,律師當即請求休庭,調查了證人和當事人之間的糾葛。最後,律師拿出了有力的證據,證明了證人在說謊:當天他所看到的根本不是當事人,而他因為和當事人有恩怨,才故意一口咬定其是謀殺犯。
在這一對質過程中,證人麵對律師的問題麵不改色,顯然他是一個控製力比較強的人,但是,他仍然在短暫遲疑的微反應上露出了破綻。可以說,人們的微反應都是下意識做出的,一個控製力較強的人,即使能迫使自己不做出反應,但在控製的過程中,也需要一個短暫的停頓,這個停頓過程就是其破綻所在。其實,在人們對簿公堂的時候,環境氣氛總是較為嚴肅和緊張的,這種環境也最容易讓人神經緊繃。因此,當律師提出一些與案情相關的敏感話題時,指控方往往會做出下意識的本能反應,即便遇到一些懂得隱藏的高手,也還是會做出輕微的反應。
在和別人交談的過程中,人們都是通過目光的觀察而發現別人的微反應的,但是,不可忽略的是眼睛也有微反應,並且眼睛的微反應比肢體上的微反應還要重要。經驗豐富的律師指出,當兩個人對簿公堂的時候,心虛者的頭部往往會比另一個人低,這是為了不讓別人看到自己的眼神。所以,如果你仔細觀察別人的眼睛,就會非常容易看到對方隱藏的信息。如果一個人撒謊、心虛,他的眼睛就會出現一些微動作。比如,眼神閃躲、眯眼、睜眼等,伴隨著這種反應,他們的手指也會有輕微的顫抖。
我們大都在一些影片中看到過這樣的情景:當恐怖分子或犯罪分子被抓後,拒絕說出同伴的名字並拒絕認罪時,律師往往會采取一些技巧,而最為常用的就是拿一些照片讓其辨認。當犯罪分子同伴的照片出現在他們眼前的時候,即使他們裝作不認識,眼睛的微反應也還是會泄露一些秘密。比如,他們在接觸同伴照片時,眼睛張開,旋即又突然眯起,這個間隔時間通常隻有兩秒。這是因為,當一些事實擺在人們麵前的時候,人們心裏會產生一種恐慌感,在這種情緒的刺激下,人的眼睛會做出一些本能反應,比如,下意識地睜大眼睛。當然,精明的犯罪者往往會迅速反應過來,然後快速地眯起眼睛,而正是這一睜一眯的反應動作,致使信息泄露。其實,當人們不願意接受眼前事物的時候,也會用眯眼睛的動作來表示排斥。
實際上,在法庭上,專業的律師往往會給對方一種壓迫感。這不僅是因為律師總是提出鋒利的問題,也在於他們總是用鋒利的眼神觀察別人的肢體反應。在很多打官司的過程中,律師懂得把鋒利的問題丟給對方,然後觀察對方的反應,進而針對對方的反應做出判斷。經驗豐富的律師指出,當一個人在被問到某些問題時,如果他的喉結或脖頸處出現一些微動作,比如吞咽口水等,律師就可以根據這一微反應判斷,他所提出的這一問題是本案的關鍵信息。要知道,人不僅會在撒謊的時候下意識地做出吞咽的微動作,還會在緊張的時候做出這一動作。因此,隻要不放過對方的每一個細微動作,就能發現其說謊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