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由於現在的體重,我又胖又醜。
第二,我又懶又笨。
第三,我永遠都不會快樂和成功。
按照REBT的原則,谘詢師告訴阿蘭,人的任何一個單獨品質或行為都不等同於這個人的全部價值。一個人過去的失敗並不意味著將來不能成功。在每次谘詢中,與這些不合理信念爭論的結果,是使阿蘭有了一些相對應的合理信念,並要求她每天至少花10分鍾時間強化這些合理信念:
第一,即使我有一些缺點,犯了一些錯誤,但這並不能說明我不好,我還有許多很好的品質,是一個有價值的人。
第二,體重超標我不喜歡,但這並不會使我變得醜陋和令人厭惡。
第三,盡管過去和現在我都表現得不好,但這並不意味著我是傻瓜,永遠不能完成學業和做好工作。
谘詢中阿蘭逐漸識別出容易受挫和憤怒的不合理信念:
第一,“我受不了這麼繁重的工作,我的生活應該是舒適的,所以即使變得更胖,我也要把這些巧克力全吃了。”
第二,“我太可憐了,我的生活不應該總是這麼艱難。我的情人不應該在我又忙又煩的時候抱怨我沒時間陪她。”
第三,“作為同性戀者,不僅給我帶來這麼多麻煩,而且我不能像那些有丈夫的女人一樣可以依靠丈夫的收入辭掉工作專心完成我的學業。”
第四,“在外麵被男人糾纏真是太可怕了。”
在谘詢和家庭作業中,不斷地讓阿蘭自己對這些不合理信念進行辯論,逐漸得出以下建設性的態度:
第一,“當我筋疲力盡的時候,我不喜歡阿紫對我提出額外的要求,但對我來說這隻是一個困難,並不是什麼極端可怕的事。阿紫也隻不過是向我表達她的要求而已。”
第二,“盡管我不能得到作為異性戀夫妻中的某些好處,但我與阿紫在一起時畢竟有很多愉快的感受,能得到情感與性的滿足。”
第三,“我不喜歡被男人們糾纏,他們也不知道我是同性戀者。這個世界是複雜的,他們也和我一樣,有時會犯錯誤。”
在第二次至第六次谘詢中,總共給阿蘭布置了下麵這些行為方麵的作業:
第一,和阿紫一起邀請姐姐和姐夫談一談與阿紫的關係,爭取他們的理解,並建議他們幫找個合適的場合,使父母和她們兩個有坐在一起溝通的機會。
第二,當父母指責時,努力表現得自信一些,而不是顯示敵意。
第三,每周為父母做一件讓他們高興的事。
第四,每天站在鏡子前想自己的三個優點,多小的優點都可以。
第五,當因為學習、工作感到焦慮時,做一些放鬆活動(如聽聽音樂、散散步等)而不是一味地吃巧克力。
第六,與阿紫手拉手外出,不要因為別人覺得惡心就自我貶低或認為這是糟糕至極的事。
在第六次個別谘詢結束後,阿蘭取得了很大進步,已經不再為繁重的學業、工作以及父母的批評感到過分的挫折和氣憤,也不再為不能完美地完成作業和達不到理想的體重而過分擔憂了。此外,由於不再總是發脾氣,和父母的關係也有所改善。父母不再指責她“情緒不穩定”,而且接受了她姐姐和姐夫的邀請,在姐姐家和她與阿紫一起吃了頓飯。盡管父母仍然希望她能找一個男人過正常的生活,但是也逐漸開始接受她與阿紫的關係,並且允許讓阿紫來家裏做客,參與一些家庭活動。
最後,她在完美主義方麵的要求也大為降低,因此感覺很放鬆,這種放鬆的心情提高了她工作、學習效率,成績反而有所好轉,這種好轉又進一步強化了她放鬆的心境。
在這樣的情況下,阿蘭轉到REBT團體谘詢中,一方麵繼續鞏固強化以前取得的進步,另一方麵運用團體谘詢的特點對人際關係中的不合理信念予以糾正。
三、結論
在這個個案中,谘詢師並沒有對阿蘭的同性戀問題給予糾正,因為DSM-IV中不再把同性戀置於疾病分類中,更重要的是阿蘭並不認為同性戀是變態的,她認為自己有選擇同性戀的權力。注意到這一點很重要,它涉及了心理谘詢的基本原則。但是,同性戀者在異性戀的人眼中仍然是異常的,由此帶來的諸多問題及阿蘭對此的非功能性認知、情緒和行為模式成為了谘詢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