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義心理療法顛覆了科學主義心理療法理論,其中又以卡爾·R·羅傑斯的以人為中心療法最具代表性。近年來,以人為中心療法在我國的心理谘詢實踐中的運用越來越廣泛,得到了許多心理谘詢者的認同,在心理谘詢實踐中也收到了較好的效果。該理論把治療技術方法的研究重點轉向了對治療的環境、氣氛、谘訪關係的研究上,在人們對治療範式整合趨勢的探討後,成為當代心理谘詢與治療實踐的共同基礎。
第二 以人為中心療法的基本理論
羅傑斯和20世紀大多數的心理谘詢者一樣,先是接受弗洛伊德的經典精神分析並運用於治療實踐。後來,他逐漸創立了自己獨特的治療方法,即以人為中心療法。羅傑斯及其開創的以人為中心療法在當代心理谘詢和發展曆史上享有特別的聲譽。雖然近些年來,以人為中心療法作為一個單獨的流派不再像數年前那樣聲名隆盛、追隨者眾多,但它的一些重要思想,如人本傾向、強調谘訪關係、自我概念等,已經被大多數新的治療體係所吸收,成了整個心理谘詢與治療學科的共同財富。
羅傑斯出身於一個具有傳統基督教信仰的農民家庭,生活在牧場,從小熱愛農業生產,早年攻讀過農業、生物、物理和神學,以後又學習了心理學,接觸了行為主義的理論,並接受了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訓練。他作為心理治療專家曾在一個兒童行為指導中心工作了12年。早在1939年,他就提出了一個不同尋常的設想:假如我不去考慮表現自己的聰明才智,那麼我覺得依靠來訪者來完成這個治療過程更好……來訪者了解自己的問題,了解應該向什麼方向努力,什麼問題最重要,自己隱藏著什麼體驗。他在心理治療實踐中總結出自己的經驗,於1942年出版了《谘詢與心理治療》一書,提出了自己新的心理治療觀。1951年,他又出版了《當事人中心治療》一書,為以人為中心療法奠定了理論基礎。
以人為中心療法治療理論的形成過程如下:
剛開始,羅傑斯將自己的理論稱為“非指導的”療法,之後又改稱為“以人為中心療法”。這一理論的形成過程經曆了以下幾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以羅傑斯1942年出版《谘詢和心理治療》一書為標誌。這本書的副標題為“臨床實踐中的最新概念”。正如這個副標題表明的那樣,羅傑斯在書中提出了一些重大的、與當時占主導地位的心理分析療法很不相同的治療理念。其中一個關鍵思想是:隻有當事人才能夠充分、深刻地了解自己。要取得較好的療效,就要依靠當事人來指導治療過程。針對心理分析由谘詢者主導一切的傾向,此時期羅傑斯的體係稱為“非指導性治療”。
第二階段,以《當事人中心治療》的出版(1951年)為標誌。自此以後很長一段時間裏,羅傑斯的體係一直叫“當事人為中心療法”。在這本書中,羅傑斯係統地闡述了這一療法的理論和實踐。其中,關於人的“自我概念”、“自我概念與機體經驗的關係”等理論問題得到更深入、更清楚的探討和分析。在實踐方麵,也從重視反映來訪者所說的事實內容轉為同時重視反映隱蔽的情感,從而真正深刻、準確地“進入”來訪者的“現象世界”。
第三階段,稱為“經驗階段”。1957年,羅傑斯從芝加哥大學來到威斯康星大學,任心理學和精神病學教授。由於這一轉變,羅傑斯的當事人從主要是正常人變成了主要是精神病人。此時,羅傑斯開始有意識地探索治療中究竟需要什麼條件才能使來訪者發生改變,並力圖使自己的理論受到嚴格的經驗檢驗。這一努力導致他對谘詢者和來訪者之間“夥伴關係”的強調,重視谘詢者的態度對來訪者的影響,重視雙方的情感、體驗的交流。
第四階段,也就是現在稱為“以人為中心療法”的階段。這一階段大約始於20世紀70年代初。這一名稱的改變恰如其分地反映了羅傑斯興趣重點的轉移:羅傑斯強烈地希望把他的體係擴展到傳統的心理治療領域以外,使當代大多數人過上一種人本主義的、存在主義的個人生活,即超出個人的社會角色的、充分發揮其機能的、整合程度高的生活。在這種幫助活動中,“以人為中心療法”強調一種“人—人”關係,而不是“幫助者—被幫助者”的關係。
許多年來,羅傑斯的思想一直在不斷變革,然而他的體係中的一些基本組成部分並沒有大的變化。新的思想往往是前麵思想的深化和豐富,而不是對原有思想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