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宗教崇拜促使崇拜者內心寧靜,因而宗教集會場所幾乎總是莊嚴肅穆的;而明星崇拜往往使崇拜者產生激情,因而有明星在場的地方,幾乎總是沸水鍋似地熱鬧非凡。
五、宗教崇拜在中老年身上的表現得尤為成熟、明顯;而明星崇拜則在表少年身上表現得尤為成熟、明顯,出現了所謂的“追星族”。
六、崇教崇拜具有自覺性,它有自己完整的理論基礎和規範化的儀式,有自己的曆史繼承性,即代代相傳的傳統,有自己的地域範圍;而明星崇拜則完全是自發的,沒有理論,沒有規範的儀式,沒有曆史繼承性,也沒有地域限製。因此宗教崇拜既是個人的事,也是該個人所處的特定集團的事,而明星崇拜則完全是個人的事。
七、這一點與第六點是有關的。宗教崇拜不但是一種文化現象,也是一種政治現象,它往往會引起一些政治事件:而明星崇拜僅僅是一種文化現象,它也許會引起一些治安事件(如在圍觀明星時所發生的騷亂),但不太可能會導致政治事件。
不管明星崇拜和宗教崇拜有多少差別,兩者之間還是有一個能夠互想溝通的銜接點。在宗教崇拜中,崇拜者(信徒)向往恢複自己的本來麵目,回歸自我,回歸“人本身”。在宗教看來“人本身”為世俗的滾滾紅塵所模糊,需要通過宗教信仰和宗教崇拜一使其清晰化。這在佛教禪宗中尤為明顯,禪宗的根本即是通過實施的一定的禪法,以使參禪者能呈現自已的本來麵目,回歸“人本身”。再看明星崇拜。上文已講到,明量崇拜的實質是公眾對明星本身的向往。而所謂明星本身,實際上就是明星的本身的向往。而所謂明星本身,實際上就是明星的本來麵目,明星的“人本身”。因此,不管是宗教崇拜還是明星崇拜,都是對“人本身”的向往,對“人本”的回歸。所不同的隻是,在宗教崇拜中,崇拜者是對自己的“人本身”的回歸;而在明星崇拜中,崇拜者是對別人(明星)的“人本身”的渴望和回歸,是人類加歸“人本身”的兩種不同方式。
為了對作為回歸“人本身”方式之一的明星崇拜有一個更為深入的了解,我們有必要對“人”這種存在物作一考察。“人”由兩種分構成,一是“人本身”,二是由“人本身”發出的活動。“人”是“人本身”和“人的活動”的有機統一體,但是“人本身”常常要被“人的活動”所掩埋而得不到呈現,就象墨魚被自己吐出的墨汁掩藏住一樣。比如,我們有時會抱怨說:“我整天陷於雜七雜八的事務中,真是煩死了”,就體現了這種“掩埋”。由於“人本身”被“人的活動”所掩埋,而得不到呈現,所以,我們在和總是見事不見人?看見走路、騎車、賣菜買菜、亂哄哄的都是各式各樣的活動。至於“人本身”則沒有進入我們的注意(除非碰見熟人)。同時我們的曆史之所以是敘事的而不是記人的(甚至傳記也莫不如此!)也正是由於這種“掩埋”的影響。
“人本身”被“掩埋”造成了我們對回歸“人本身”的渴望。宗教宗拜可以真實地滿足這種渴望,使我們回歸到自己的“人本身”;而明星崇拜則隻能象征性地滿足這種渴望,因為它隻是對明星(別人)而不是對自己的人本身的指向和回歸。我們對明星“人本身”是指向和回歸所產生的滿足感,一如我們在足球賽中看到別人進球時所產生的滿足感。我們在看到別人進球時會產生仿佛是自己進了球的感覺。同樣,我們在回歸明星“人本身”時也會產生回歸自己“人本身”的感覺,這種感覺所產生的滿足感盡管是象征性的,但其產生卻十分容易;而由宗教崇拜所產生的那種滿足感盡管是真實的,但其產生卻並非如此容易。人們雖然信仰了某種宗教,有了宗教崇拜,卻並不能一下子回歸自己“人本身”,因為其中有個修行(有時是慢長的)的過程;而明星崇拜可以一下子回歸“人本身”,這也許是現代社會宗教崇拜式微而明顯崇拜興旺的原因之一。因為快節奏的現代人追求的是方便和容易,這也是為什麼在青少年中明星崇拜比宗教崇更為昌盛的原因,因為青少年都是貪圖簡便和省力的。
在現代,人類有兩大越來越強烈的渴望,這就是回歸“人本身”的回歸自然。回歸“人本身”是回歸自然成了現代社會兩股宏大的潮流。作為回歸“人本身”方式這一的明星崇拜隨著越來越多的明星的粉墨登場而越業越火爆。如果說宗教崇拜是一條源遠流長的大河,那麼明星崇拜例是現代社會一道獨特的風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