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明星崇拜心理(4)(2 / 3)

如果說明崇拜對中學生學業的的負麵影響受到了人們過度的重視,那麼它還有兩個尚未得到的人們足夠的隱性功能。在筆者看來,明星崇拜有兩個隱性功能:一是對中學生而言的,一是對社會而言的。對於中學生來說,作為成功者形象被青少年崇拜的明星,多數是青少年的同齡人,他們的成功往往對青少年具有更大的推動力,激發他們的成就動機;而對於競爭激烈但又枯燥單調的學生生活一說,崇拜明星不但可以得到某種替代滿足,還可以暫時緩解現實生活中的枯燥和壓抑。對於社會而言,在現實意義上的,明星崇拜具有某種整合作用,它不但將處於青春期情緒不穩定和容易滋生是非的青少年納入了一個不危及社會穩定的安全地帶,還使青少年亞文化因明星崇拜的加入而大大淡化了其越軌性或反文化性的性質,從而有助於社會的穩定。而從發展的意義上來看,明星崇拜以及明星效應對社會的長遠影響如何目前雖然尚無法得知,但它所體現的價值取向對社會係統方向性的影響卻是深遠的。

明星崇拜在出現至今已有十幾個年頭,90年代初期因媒介對青少年狂熱的追星行為的報道一度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時至今日,雖然明星崇拜已成為人們司空慣的社會事實,但它並非停滯不前,無論是明星們還是明星的崇拜者都在發生著變化。隨著M.米德所說的後哈社會的到來,明星崇拜的社會影響造成的明星效應不知不覺地滲入了成人生活,從而使明星棄斥了社會的每一個角落。

由於明星崇拜是一個不斷發展的現象,因此本文實證部分的結論僅僅是對此時地明星崇拜現狀研究結果的總結,至於它具有多大程度上的推廣意義尚有待檢驗。在本文之後,筆者想要做的是對明星崇拜進行分類研究,因為在對青少年明星崇拜的實證研究中,筆者發現雖然影視明星、體育明星和歌星都是當前青少年學生崇拜的主要對象,但三者之間也存著著較大的異質性,如果把三者籠統地放在一起加以研究,既不利於更精確地說明明星崇拜的現狀,也會忽略一些很重要的事實。

明星崇拜與宗教崇拜的關係

公眾對明星本身的(持久)好奇羽會在公眾身上產生三種行為結果,也就是這種好奇心會從三個渠道體現出來:一是上文已詳細闡述了在公眾的欣賞明星表演時,對其本身的關注和興趣更甚於對其節目的關注和興趣;二是在表演活動之外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中的明星沒有了表演的偽裝,完全本身化)中,公眾企業與明星接近,比如跟蹤明星,圍觀明星,擁抱、親吻明星,與明星合影,向明星求愛等;三是公眾“愛屋及烏”式地喜歡並搜集與明星有關的東西(這與以收藏或賺錢為目的的收藏家行為是不同的),比如明星的照片、畫像、簽名、明星穿過的服飾,明星用過的物品等等,這些東西在公眾的眼中都成了明星本身的象征。

公眾的上述這三種行為表現就是通常所謂的明星崇拜現象,而這三者的共同點——公眾對明星本身的向往也就是明星崇拜現象的本質。

講到崇拜,人們總會想到宗教。那麼明星崇拜是不是就是一種宗教崇拜呢?回答的否定的。明星崇拜與崇拜宗教有著很大的差別。茲舉幾個主要的差別如下:

一、宗教崇拜是以崇拜者(信徒)對崇拜對象(如基督教的上帝)的信仰為心理基礎的;而明星崇拜則心崇拜者(公眾)對崇拜對象(明星本身)的好奇為心理基礎的。這是兩者最本的區別。

二、在宗教崇拜中,崇拜者總是服從於崇拜對象:而在明星崇拜中則正好相反,崇拜對象總是服從於崇拜者。明星在公眾麵前總是表現得很“乖”,盡量投合公眾的口味,服從公眾提出的要求,把公眾當成是他們的“上帝”。

三、在崇教崇拜中,崇拜者對崇拜對象存在畏懼之心,從而對之表現出虔誠的態度;而在明星崇拜中,崇拜者對崇拜對象存在喜歡之心,從而對之表現出羨慕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