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信仰不僅產生於客觀存在的大自然的成物象,同時也來源於人類自身通過直接的感官接觸後所引起的多種聯想。這些聯想所形成的虛幻的事物,在遠古的觀念中形成幻想物,並對它表示崇拜。在中國典籍《山海經·北山經》中記載著一個著名的“精衛填海”的神話:
發鳩之山,其上多拓木。有鳥焉,其狀如烏,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衛”,其鳴自訁交。是炎帝少女,名曰“女娃”。女娃遊於東海,遊而不返,故為精衛,常銜西山之木石,以堙於東海。
女娃被東海吞噬了,在強寺的異已力量麵前,她是一個弱者、失敗者。但她被東海吞噬後,卻化為精衛,以自己弱小的力量貞強大的東海抗爭,以自己不懈的努力去戰勝強者。“精衛填海”的神話透露出人在自然力的麵前雖然是弱者,但隻要勇於同大自然抗爭。就會變為一個強者,會轉化為神。從人(女娃),到神(精衛),一類新的神(人化的神)誕生了。他們不再是人類的異已力量,而是人類自身的升華,以他們特有的超人的力量去與自然力搏鬥。
從“精衛填海”的神話故事中可以得到這樣的啟發:由於原始人類對各個自然現象的聯係缺乏係統的認識,再加之當時還沒有階級的劃分,統治和被統治的社會關係還沒有產生,就表現為各種神靈的作用,而且各個神靈都帶個別性質,各種神靈還沒有劃分為統治地位的神和被統治地位的神,也沒有形成什麼神靈係統。原始先民對每一個別神靈的崇拜,實際上就是對某一種自然力的直接崇拜。因此,先民們頭腦中所想象出來的神靈的作用,也隻限於某一自然力所表現的範圍之內。如先民們所崇拜的風神實際上就是崇拜風力。此時的神靈崇拜還處於“原始神靈”時期,即社會條件還不夠成熟。而當社會條件成熟之後,神靈崇拜也就成熟起來,特別是當階級產生之後,神靈之所以在一個時期顯得特別強大,是因為人在自己別無選擇時選擇了它。
神靈崇拜的心理功能及心理曆程
神靈崇拜心理曆程
天空中為什麼會有日月星辰?大地上為什麼會有山川湖泊?天為什麼能落雨落雪、冷暖交替?地上的植物為什麼能春季開花、秋季結實?風雲雷電是怎麼回事?白天黑夜為什麼不斷交替?人從哪裏來,又到哪裏去?天地給人生存的物資,又為什麼給人以災難?這些在現代人來說都是再明白不過的問題,在遠古則是再困惑不解的問題。茫茫宇宙,鬥轉星移。先民經過一代又一代的思索,終於找到了答案,這個答案就是神和靈魂。
當我們的祖先將這些原本無法解釋的自然現象歸結於神,用這樣一種單純、幼稚的原始思維方式審視、解釋自己所能看到的一切的時候,一個個被想象出來的奇形怪狀的神,也就伴隨著他們對宇宙萬物的解釋而誕生了。一些被先民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和智力水平想象創造出來的神,在各自所具有的領域裏發揮著威力和作用。
自然神的權能是人賦予的,因此,權能的大小歸根結底取決於人對自身權能的認識。隨著人類控製自然權能的擴大,與此同時,一些對人們具有巨大經濟意義而又經常給人們帶來好處的自然精靈,如山林河海土地穀物等精靈,便被賦予祖宗神的社會屬性,尊為可以保護和思養自己的具有更大神力的自然“神靈”,從而經常祭祀祈禱,以求得福。而一些對人們生產經常帶來災難的神靈,如狂風、幹旱、毒蛇、惡獸等精靈,則被人們視為與自己為敵專做惡事的“妖魔鬼怪”。這樣,隨著對自然精靈社會化、倫理化的結果,便出現了“神靈”和“魔怪”。人們為了得福免禍,也適時進行祭祀和驅趕相結合的儀式活動。
“神靈”和“魔怪”的出現,是生產力發展的產物,是人們對自然界加強控製的表現,是社會道德推及自然界的結果。而在實質上,“精靈”和“魔怪”二者並無截然的區別,有許多民族至令還神靈不分。如景頗族對於善惡的“神靈”和“魔鬼”就統稱之為“拿”。“拿”是一種超自然力的總稱,習慣上譯為“鬼”。
不管是“神靈”還是“魔怪”,它們都具有獨立自主、單獨存在和自由活動的特性和特征,而且隨著發展,這些“神靈”和“魔怪”越來越具有人化形象。
當最初的自然之跡出現在先民腦海中的時候,人作為天地之間的萬物並列的一個存在,也同時在先民有腦海中產生了問號。問天問地,也要問自己:人從哪裏來,又到哪裏去。其中尤其困惑不解的是,人死後究竟哪裏去?先民從“夢”中得到了答案。人在熟睡的時候能夠看見自己如同醒著時一樣所進行的活動,而且死了的人也時常在夢中出現,與活著的時候沒有什麼兩樣。於是人被一分為二——肉體和靈魂的觀念產生了。這正如英國文化人類學家弗雷澤所說:“未開化的人在解釋無生命的自然過程時以為是活人在自然現象之中或背後操作一樣,他們也這樣理解生命現象之中或背後操作一樣,他們也這樣理解生命現象本身。在他看來,一個動物活著並且行動,隻是因為它身體裏麵有一個小人或小動物使得他行動。這個動物體內的小動物,人體內的小人,就是靈魂。正如動物或人的活動被解釋為靈魂存在於體內一樣,睡眠和死亡則被解釋為靈魂離開了身體。睡眠或睡眠狀態是靈魂暫時的離體,死亡則是永恒的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