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堅持“一國兩製”,實現祖國統一(2 / 3)

澳、台可以用“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台灣”的名義同外國簽訂雙邊經濟、文化和科技協定,可以參加民間組織。當然.外事權與外交權是不同的。外事權不等於外交權,特別行政區沒有外交權,外交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地方政府不能代表中國。特別行政區不僅在外交上沒有獨立權,而且在國防、宣戰、媾和方麵服從中央。特別行政區在內政方麵的權力主要有:現行的社會、經濟製度不變;還包括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的所有權、合法的繼承權和外國的投資均受法律保護;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港澳台的主要負責人和各界代表人士可以參加全國性的政權機構,參與國家管理,如現在的人大、政協都有他們的代表。此外,對台灣還要寬一些,台灣可以保留自己的黨、政、軍係統,並由台灣自己來管理,祖國大陸不派軍隊也不派行政人員駐台。

3.“一國兩製”構想的出發點和前提是采用和平的方式,而不是訴諸武力來實現祖國統一。當然,對台灣問題,我們也不排除非和平的方式解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4.製訂相應的法律。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製訂有關的法律,保障“一國兩製”國策的長期性、穩定性和連續性。依照憲法和共同認可的法律、法規調整各種矛盾,協調各方麵的利益,保證國家主體和特別行政區的長治久安和繁榮發展。為此,全國人大不僅修改和補充了國家大法中有關“一國兩製”和特別行政區的條款,而且已經頒布或將要通過一係列法律、法規,作為依法實施“一國兩製”構想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的法律基礎。

三、“一國兩製”科學構想的重大意義

“一個國家,兩種製度”的構想和實踐是一個史無前例的偉大創造,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1.“一國兩製”構想創造性地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這種創新和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①體現在對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重要發展,即在對待舊的國家機器、國家的本質屬性、屆家的職能和作用、國家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的相互關係、國家的結構形式等方麵突破了傳統觀點,深化了對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認識並注人了新的內容。②“一國兩製”是對列寧提出的和平共處原則的創造性應用和發展,即把列寧關於用和平共處原則處理不同社會製度國家間的相互關係,引申到用和平共處原則處理一國範圍內不同製度間的相互關係,從而為和平共處原則增添了新的內涵與生機。③“一國兩製”是對馬克思主義關於原則的堅定性和策略的靈活性相結合原則的堅持與發展,既堅持了以社會主義為主體這一根本原則,又高度靈活地允許在一個主權國家內可以兩種製度並存。

2.實行“一國兩製”有利於祖國統一和民族振興。國家的統一,民族的團結,這是未來中國能否興盛強大的基礎。近代的中國飽嚐了西方列強的壓迫,國家四分五裂,百姓生靈塗炭,民不聊生,民族振興更是根本無從談起。新中國成立後,由於曆史原因,台、港、澳地區仍處於與祖國大陸分離的狀態。尤其是台灣,彼此長時間相互隔離。改革開放以來,根據“和平統一,一國兩製”的基本方針,我們適時地調整並製定了一係列有關政策,使得祖國內地與港、澳、台地區的經貿、文化等方麵的交流與往來有了很大發展,有力地促進了相互了解和共同發展,推動了和平統一祖國大業的進程。

3.實行“一國兩製”有利於世界的和平與發展。在當代和平與發展仍然是兩大主題。但是,由於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存在,由於曆史遺留下來的民族、宗教、領土等原因,武裝衝突乃至局部戰爭仍不時發生,天下並不太平。而解決上述爭端,都麵臨著一個和平方式還是非和平方式的問題。實行“一國兩製”,用和平方式解決曆史遺留給中國人民的祖國統一問題,就給國際社會解決此類問題以及國與國之間的爭端,提供了一個全新的思路,一個可供選擇的模式和良好的範例。因此,國際社會給予“一國兩製”構想以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當年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曾這樣說過,“一國兩製”構想是沒有先例的天才創造,它為香港特殊的曆史環境提供了富有想象力的答案。中國領導人高瞻遠矚的態度使中英聯合聲明得以簽署,這是國際外交史上的一個裏程碑。聯合國秘書長曾稱讚道,此舉為其他國家樹立一個成功解決困難問題的榜樣。可以說一國兩製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在世界現代史上創造的一個奇跡,是對維護亞洲地區乃至世界和平所作出的重大貢獻。

第二節“一國兩製”的實踐

一、香港回歸是“一國兩製”科學構想的巨大成功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840年鴉片戰爭後,英國強迫清朝政府與英國簽訂三個不平等條約,使香港島、九龍島、新界相繼被英國占領。解放後,我國一貫立場是不承認這

三個條約,並表示要在適當時機通過談判收回整個香港。1982年,我國正式通知英方,中國政府決定在1997年收回整個香港。於是,從1982年9月開始,中英雙方就香港主權回歸和過渡問題進行了一係列談判。

鄧小平按照“一國兩製”的科學構想,親自領導了中英兩國關於解決香港問題的談判、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以及過渡時期重大問題的解決的全過程。在他領導解決香港問題的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和形勢發展的需要,仍不斷地發展並充實這一構想的內涵,提出了一係列充滿辯證思維的重大原則,即:“關於國家主權是第一位的問題”;關於實行高度自治與中央保留一定權力的問題;關於“港人治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問題;以及香港的政治製度不能照抄西方模式和實行民主必須循序漸進的問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