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講過,在整個的五四運動中,發生學生遊行示威,以及開展三罷運動的各個城市,基本上沒有出現軍警鎮壓的場麵。即使學生采用強製手段沒收日貨,拘禁賣貨人,押人遊街,警察的幹預也是溫和的。沒有軍警開槍的記錄,少數幾例被軍警刺刀傷到的事件,到底是學生自己找上去碰的,還是軍警主動的還不清楚。在五四期間,總體上是軍警怕學生,不是相反。就連皖係軍人控製的省份,比如湖南和安徽,也沒有發生鎮壓行為。一向名聲不好的安徽督軍倪嗣衝和湖南督軍張敬堯,都表現出了相當的克製。同時,盡管運動是反日的,但由於學生的有意克製,除了福州之外,也基本上沒有發生跟日本人的衝突。反過來,也可以說是在華眾多的日本人,由於日本政府的限製,也表現出了克製。
一般來說,五四運動,是得到了西方人好評的。從國際形勢而言,中國人在五四運動中表現出來的反日情緒,以及對段祺瑞政府親日政策的批判,是應該受到西方人歡迎的。因為,畢竟在一次大戰期間,日本趁歐戰之機,在華的勢力擴張,是西方不樂見到的。因此,無論西方的輿論,還是在華的西方人,尤其是英美人,對五四運動,大多抱有善意。反過來,參加五四運動學生和商民,也是把西方人尤其是美國人視為盟友的。從運動伊始,就在竭力爭取他們的支持。
然而,奇怪的是,五四運動期間,發生的唯一一次因警察鎮壓而導致的流血事件,造成遊行的中國人1死9傷的慘案,卻偏偏發生在上海的公共租界,英美人的租界裏。行凶者,是租界工部局的英國警察。
1919年6月12日夜,就在北京政府罷免曹、章、陸的第二天[10日],上海三罷的學生和商民宣布在這天開市,慶祝鬥爭的勝利。一支遊行隊伍,從法租界進入公共租界的山東路附近,遭到工部局巡捕房的巡警阻止。據工部局警務處總巡麥高雲對上海英國總領事的報告,英國巡官洛克,跟遊行隊伍的領頭人,用英語做了交涉[報告稱,領頭人英語很流利],要求隊伍退出租界。但遊行的群眾不肯,於是巡警開始強行驅散遊行,雙方發生衝突。據報告講,巡警受到了襲擊,但襲擊巡警的東西,“桌子、竹竿、拍門板、石頭、煤油爐”,“全部從陽台上及窗口投擲下來”。但是巡警們卻“筆直地朝著‘暴徒’開了三槍”,也就是對著遊行隊伍開了槍。大街上倒下了10個人,1死9傷,至少有3人傷勢很重。在衝突中,還有人被逮捕,但警方沒有說明逮捕了多少人。410
後來,在法庭上,驗屍官證明,死者頭部中彈,子彈從左側太陽穴穿過右側太陽穴。411顯然,這樣的射擊不是隨意的。而督察長T.I.萬亨的證詞,則說是他用馬槍對遊行人群開了3槍,而巡官洛克用手槍開了7槍。412另外一個巡官勞伯遜的證詞則說,洛克是第一個開槍者,但他不知他打了幾發。413
中國人辦的《新聞報》報道此事,說是巡捕阻止遊行,但遊行隊伍“擁擠不退”,“即開槍轟擊”。報道詳細開列了受傷者的姓名、年齡、住址和籍貫。414英文的《大陸報》報道比較詳細,說是巡捕的馬隊向示威遊行隊伍衝擊,凡4次,激怒了街上的市民,大量雜物從上麵扔下來,有一些砸到了巡捕。然後總捕頭就下令向示威者開槍。現場目擊者說有2個人中彈死亡,但隻找到1具屍體。開槍後,大批巡捕和租界裏的萬國商團,帶著至少兩挺機關槍趕到現場。415
就以上披露的不完整,而且嚴重缺乏被害者一方的信息分析,我們可以發現,進入公共租界的學生和市民遊行隊伍,僅僅是為了慶祝罷免曹、章、陸的勝利,沒有絲毫危及租界的意思,甚至對租界當局沒有一絲的敵意。但是,卻遭到了租界巡警的粗暴阻止,馬隊衝擊,就常識而言,這種衝擊,對遊行者是構成傷害的。盡管此前租界當局曾幾次三番下令禁止在租界遊行[這種禁令本身就非常蠻橫和沒有道理],但在整個上海包括租界的華人[占租界人口的絕大多數]都在歡慶的時候,如此刻板地執行禁令,說明租界當局根本沒把華人當人看。顯然,這種對遊行隊伍粗暴的衝擊,引起了人們的不滿,由此導致的反抗,其實主要來自街上兩邊的居民,所有扔下來的雜物,即使按巡警自己的說法,也是自上而下,來自樓上陽台和窗口。這種反抗,對於巡警的傷害其實相當有限,但巡警卻開了槍,居然是衝著密集的遊行人群開槍。開了多少槍,其實巡警自己也說不清楚。死傷的人沒有來自樓上扔東西的,而都在街上。更可怕的是,前來增援的巡警,還帶來了機關槍。如果增援者來了之後,遊行隊伍還沒散,十有八九死的人會更多。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都是一次毫無道理的、非常惡劣的、非常野蠻的鎮壓事件,一場租界警察針對毫無敵意、手無寸鐵的人群施行的殺戮,一個足以載入史冊的慘案。這個事件,其實跟五年後的五卅慘案很類似。從某種意義上說,比五卅慘案還沒有道理,畢竟,五卅運動時的遊行示威人群,的確是衝著租界去抗議的,表現出了強烈的敵意。可是,1919年6月12日租界巡警的槍口所麵對的,隻是一些興高采烈歡慶的人群,像是一些過節時參加集會歡樂的人群。唯一的差距,五卅死的人比較多[死13,傷40餘],但六一二事件的性質卻惡劣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