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各論(十一)(3 / 3)

【診斷要點】

對弱視的定義尚不完全一致。可以認為,弱視是在視覺發育期間,由於各種原因造成視覺細胞的有效刺激不足,從而造成矯正視力低於同齡正常兒童,一般眼科檢查未見黃斑區中心凹的異常。弱視通常為單側,也有雙側的。在青少年人群中的患病率為是一種可以治療的視力缺陷疾病。幼兒時可以通過視力檢測發現,如果發現早,治療及時,可以痊愈。若能夠在5歲之前開始治療,效果最好;10歲以後效果相對較差。斜視性弱視:兒童期患共同性斜視者可能發生弱視,因為雙眼不能同時對同一物體協同聚焦。由於兒童的大腦比較容易調整和適應,它會抑製一眼獲的比較模糊圖像,幹擾大腦的視覺發育,導致該眼視力下降,即發生弱視。當雙眼偏斜程度很小時,檢測很難發現。但是斜視程度很小者,也有可能發生嚴重弱視,臨床上不應忽略。屈光性弱視:雙眼屈光參差可以導致弱視,屈光不正程度較低的眼提供相對較清晰的視網膜像,大腦會選擇該眼的像,而抑製另一隻屈光不正度數較高的眼的模糊像,造成該眼的弱視。對於患有不對稱遠視的兒童,需要特別警惕,因為雙眼的調節是等同的,在同一個時間隻能將一眼的像聚焦,遠視程度高的眼因無法清晰聚焦而被抑製。屈光性弱視的嚴重程度,與斜視性弱視差別不大。形覺剝奪性和遮蓋性弱視:主要原因是眼球屈光介質混濁或不透明,如白內障、角膜瘢痕等,限製了充分的視覺感知輸人,擾亂了視覺發育。即使將不透明的介質清除後,這種弱視還可能一直存在。遮蓋性弱視發生率比較低,一般發生於對正常眼的遮蓋。

檢查和分析:視覺檢查是發現兒童弱視或斜視的重要途徑,也可以發現先天性眼疾如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母細胞瘤等。定期檢查可以早期發現和早期治療或矯正。視覺功能檢查在出生後數月內即可進行,3周歲左右可再行視力檢查。

弱視的檢測:出生不久的嬰兒:可以通過角膜對光反射、紅光反射、瞳孔檢測、眼底檢查(有時可以做)等方法,檢測嬰兒眼睛的總體健康狀況。嬰兒至2周歲:可以檢查視覺功能,還無法用視力表檢查。可以交替遮蓋雙眼,注意患兒的反應。若無弱視,遮蓋一眼,另一眼都能夠保持中心注視,並且頭位基本不動。若一眼弱視,當健眼被遮蓋時,就會表現出反抗的行為,如果發出反抗聲音,或移動頭位等。也可以觀察眼位運動,通過移動一個有趣的注視目標(如鑰匙圈久觀測眼睛是否隨目標移動。還可以采用優先觀看法、視覺電生理檢查,評價視覺功能。2歲至4~5歲:圖形視力表可以用於檢測2~3歲孩子的視力。3歲時,大多數兒童能夠使用“2”字型視力表。檢測時,應該完全遮蓋一眼。此後,應該每年檢測1次視力。該年齡期兒童的視力,可能達不到1.0,但隻要達到0.5並且雙眼視力均等,說明視力發育正常。5歲以後,可以使用字母型或“2”型視力表。該年齡段的孩子們弱視的方法還有攝影驗光,電腦化的攝影驗光儀可以在小瞳孔下檢測,發現孩子們有屈光不正、斜視、屈光參差、屈光介質混濁等。

斜視檢查:紅光反射距被測者約10,用檢眼鏡觀察患者雙眼(散瞳下)視網膜反光的顏色,若有屈光介質混濁,則紅色反光中帶有黑影;若反光呈白色,有可能是白內障或視網膜母細胞瘤等。

檢眼鏡檢查:以視力下降或懷疑有斜視的患者,應該做眼底檢查,可能發現眼底發育不良的改變、潛在的眼內損傷、白內障、腫瘤等。

瞳孔反射:有瞳孔反射發現有異常,提示有神經性疾病或其他眼內損傷。

【針刺取穴】

主穴:承泣、攢竹、太陽、風池。

配穴:下睛明、腎俞、太溪。

手法:攢竹向魚腰方向平刺1寸。承泣:左手拇指向上固定眼瞼,右手將針緩慢直刺1.5寸。風池向鼻尖方向直刺1.2寸。太陽斜刺0.5寸,下睛明左手向外側固定眼球,右手靠眶緣緩慢直刺1寸。腎俞斜刺0.8寸,太溪直刺為1寸。

方義:肝木為腎水之子,腎與膀胱相表裏,故取膀胱經之睛明穴以滋養肝腎、補益精血、通絡明目。脾胃為後天之本,氣血生化之源,故取胃經之承泣以益氣養血明目,心與小腸相表裏,太陽、攢竹為治療眼疾之常用穴,具有通調氣血、活絡明目的作用。風池為手足少經與陽維之會穴,具有通經活絡明目的作用。腎俞、太溪俞原相配,有補腎益精,益氣明目的作用。各穴共奏、調補肝腎、益氣明目的功效。

【常用成藥】

口服複明片:每次5片,每日3次。

口服杞菊地黃口服液:每次1支,每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