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歐陽修作品選(16)(3 / 3)

然而鐵刃不剛,筋膠不固,長短大小多不中度。造作之所但務充數而速了,不計所用之不堪,經曆官司又無檢責。此有器械之虛名,而無器械之實用也。以草草之法教老怯之兵,執鈍折不堪之器械,百戰百敗,理在不疑,臨事而悟,何可及乎!故事無大小,悉皆鹵莽,則不責功實之弊也。

臣故曰三弊因循於上,則萬事弛慢廢壞於下。萬事不可盡言,臣請言大者五事。

其一曰兵。臣聞攻人以謀不以力,用兵鬥智不鬥多。前代用兵之人,多者常敗,少者常勝。漢王尋等以百萬之兵遇光武九千人而敗,是多者敗而少者勝也;苻堅以百萬之兵遇東晉二三萬人而敗,是多者敗而少者勝也;曹操以三十萬青州兵大敗於呂布,退而歸許,複以二萬人破袁紹十四五萬,是用兵多則敗、少則勝之明驗也。況於夷狄,尤難以力爭,隻可以計取。李靖破突厥於定襄,隻用三千人,其後破頡利於陰山,亦不過一萬。

其他以三五千人立功塞外者,不可悉數。蓋兵不在多,能以計取爾。故善用兵者,以少〔而〕為多;不善用者,雖多而愈少也。為今計者,添兵則耗國,減兵則破賊。今沿邊之兵不下七八十萬,可謂多矣。然訓練不精,又有老弱虛數,則十人不當一人,是七八十萬之兵,不當七八萬人之用。加又軍無統製,分散支離,分多為寡,兵法所忌。此所謂不善用兵者雖多而愈少,故常戰而常敗也。臣願陛下赫然奮威,敕勵諸將,精加訓練,去其老弱,七八十萬中可得〔四〕五十萬數。古人用兵以一當百,今既未能,但得以一當十,則五十萬精兵可當五百萬兵之用。此所謂善用兵者以少而為多,古人所以少而常勝者,以此也。今不思實效,但務添多,耗國耗民,積以年歲,賊雖不至,天下已困矣。此一事也。

其二曰將。臣又聞古語曰“將相無種”。

故或出於奴仆,或出於軍卒,或出於盜賊,惟能不次而用之,乃為名將耳。國家求將之意雖勞,選將之路太狹。今詔近臣舉將而限以資品,則英豪之士在下位者不可得矣;試將材者限以弓馬一夫之勇,則智略萬人之敵皆遺之矣;山林奇傑之士召而至者,以其貧賤而薄之,不過與一主簿借職,使其怏怏而去,則古之屠釣飯牛之傑皆激怒而失之矣。至於無人可用,則寧用龍鍾跛庸懦暗劣之徒,皆委之要地,授之兵柄,天下三尺童子皆為朝廷危之。前日澶淵之卒幾為國家生事,此可見也。議者不知取將之無術,但雲當今之無將臣。臣願陛下革去舊弊,奮然精求。有賢豪之士,不須限以下位;有智略之人,不必試以弓馬;有山林之傑,不可薄其貧賤。惟陛下能以非常之禮待人,人臣亦將以非常之效報國,又何患於無將哉?此二事也。

其三曰財用。臣又聞善治病者,必醫其受病之處;善救弊者,必尋其起弊之源。今天下財用困乏,其弊安在?起於用兵而費大故也。漢武好窮兵,用盡累世之財,當時勒兵單於台,不過十八萬,尚能困其國力。況未若今日七八十萬,連四五年而不罷,所以天地之所生,竭萬民之膏血,而用不足也。今雖有智者,物不能增,而計無所出矣。惟有減冗卒之虛費,練精兵而速戰,功成兵罷,自然足矣。今兵有可減之理,無人敢當其事;賊有速擊之便,無將敢奮其勇。後時敗事,徒耗國而耗民。惟陛下以威權督責之,乃有期耳。此三事也。

其四曰禦戎之策。臣又聞兵法曰:“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北虜與朝廷通好僅四十年,不敢妄動,今一旦發其狂謀者,其意何在?蓋見中國頻為元昊所敗,故敢啟其貪心,伺隙而動爾。今若敕勵諸將,選兵秣馬,疾入西界,但能痛敗昊賊一陣,則吾軍威大振,而虜計沮矣。此所謂上兵伐謀者也。今事者皆知北虜與西賊通謀,欲並二國之力,窺我河北、陝西。若使二虜並寇,則難以力支。今若我能先擊敗其一國,則虜勢減半,不能獨舉。此兵法所謂伐交者也。元昊地狹,賊兵不多,向來攻我,傳聞北虜常有助兵。今若虜中自有點集之謀,而元昊驟然被擊,必求助於北虜。北虜分兵助昊,則可牽其南寇之力;若不助昊,則二國有隙,自相疑貳。此亦伐交之策也。假令二國克期分路來寇,我能先期大舉,則元昊倉皇自救不暇,豈能與北虜相為表裏?是破其素定之約,乖其克日之期。此兵法所謂親而離之者,亦伐交之策也。元昊叛逆以來,幸而屢勝,常有輕視諸將之心,今又見朝廷北憂戎虜,方經營於河朔,必謂我師不能西出。今乘其驕怠,正是疾驅急擊之時。此兵法所謂出其不意者,此取勝之上策也。前年西將有請出攻者,當時賊氣力方盛,我兵未練,朝廷尚許其出師,況今元昊有可攻之勢,此不可失之時。彼方幸吾憂河北,而不虞我能西征,出其不意,此可攻之勢也。自四路分帥,今已半年,訓練恩信,兵已可用,故近日屢奏小捷。是我師漸振,賊氣漸衄,此可攻之勢也。苟失此時,而使二虜先來,則吾無策矣。臣願陛下詔執事之臣,熟議而行之。此四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