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歐陽修作品選(7)(3 / 3)

春秋論中〔景祐四年〕

孔子何為而修《春秋》?正名以定分,求情而責實,別是非,明善惡,此《春秋》之所以作也。自周衰以來,臣弑君,子弑父,諸侯之國相屠戮而爭為君者,天下皆是也。當是之時,有一人焉,能好廉而知讓,立乎爭國之亂世,而懷讓國之高節,孔子得之,於經宜如何而別白之?宜如何而褒顯之?其肯沒其攝位之實而雷同眾君誣以為公乎?所謂攝者,臣行君事之名也。伊尹、周公、共和之臣嚐攝矣,不聞商、周之人謂之王也。使息姑實攝而稱號無異於正君,則名分不正而是非不別。夫攝者,心不欲為君而身假行君事,雖行君事而其實非君也。今書曰公,則是息姑心不欲之,實不為之,而孔子加之,失其本心,誣以虛名,而沒其實善。夫不求其情,不責其實,而善惡不明如此,則孔子之意疏,而《春秋》繆矣。

《春秋》辭有同異,尤謹嚴而簡約,所以別嫌明微,慎重而取信,其於是非善惡難明之際,聖人所盡心也。息姑之攝也,會盟、征伐、賞刑、祭祀皆出於己,舉魯之人皆聽命於己,其不為正君者幾何?惟不有其名爾。使其名實皆在己,則何從而知其攝也。故息姑之攝與不攝,惟在為公與不為公,別嫌明微,係此而已。且其有讓桓之誌,未及行而見殺。

其生也,誌不克伸;其死也,被虛名而違本意。則息姑之恨,何伸於後世乎!其甚高之節,難明之善,亦何望於《春秋》乎!今說《春秋》者,皆以名字、氏族、予奪為輕重,故曰“一字為褒貶”。且公之為字,豈不重於名字、氏族乎?孔子於名字、氏族,不妄以加人,其肯以公妄加於人而沒其善乎?以此而言,隱實為攝,則孔子決不書曰公,孔子書為公,則隱決非攝。

難者曰:“然則何為不書即位?”曰:“惠公之終,不見其事,則隱之始立,亦不可知。

孔子從二百年後,得其遺書而修之,闕其所不知,所以傳信也。”

難者又曰:“謂之攝者,左氏耳。公羊、穀梁皆以為假立以待桓也,故得以假稱公。”予曰:“凡魯之事出於己,舉魯之人聽於己,生稱曰公,死書曰薨,何從而知其假?”

六、詔冊

請皇太後權同聽政詔〔嘉祐八年〕

門下:朕承大行之遺命,嗣列聖之丕基。

踐祚之初,銜哀罔極,遂罹疾恙,未獲痊和,而機政之繁,裁決或壅。皇太後母儀天下,子育朕躬,輔佐先朝,練達庶務。因請同於聽覽,蒙曲賜於矜從,俾緩憂勤,冀速康複。候將來聽政日,皇太後權同處分,文武百官並放朝參,候朕平愈日如故。故茲詔示,想宜知悉。

皇太後還政議合行典禮詔〔嘉祐八年〕

敕中書門下:朕頃以嗣承大統,方執初喪;過自摧傷,遂嬰疾恙。皇太後尊居母道,時遘家艱;閔餘哀荒,俯徇誠請。勉同聽覽,用適權宜。賴保護之勤劬,獲清明而康複。恭惟坤德之至靜,實厭事機之久煩。殆此彌年,薦承諄誨,顧實繁於庶政,難重浼於睿慈。然而方國多虞,則共濟天下之務;惟時無事,亦宜享天下之安。先民有言:“無德不報。”雖日以三牲之養,未足盡於予心;而刑於四海之風,必務先於孝治。惟是事親之禮,蓋存有國之規,當極尊崇,以稱朕意。應合行儀範等事,令中書、門下、樞密院參議以聞。故茲詔示,想宜知悉。

賜大宗正司詔〔治平元年〕

敕:夫明德以親九族,正家而刑萬邦。古先哲王,罔不由此。朕嗣守丕業,率循舊章。

惟皇屬之敦和,命宗正而董正。而累聖承繼,百年盛隆。荷宗社之慶靈,茂本支而蕃衍。念其性本於仁厚,宜廣學以勤修;顧其日益於眾多,必增員而統理。故外已詔於儒學,各選於經師;而內仍擇於親賢,共司於屬籍。庶乎協讚其職,並修厥官。糾乃非違,先以正而為率;勉夫怠惰,惟其善而是從。式孚於休,以副予意。

賜夏國詔書〔治平元年〕

朕嗣守丕圖,日新庶政,方推大信,以協萬邦。思與藩屏之臣,永遵帶礪之約。矧勤王而述職,固奕世以推誠。而近年以來,將命之使,或不體朝廷之意,或罔循規矩之常,多於臨時,率爾改作。既官司之有守,致事體以難從。且下修奉上之儀,本期效順;而君有錫臣之寵,所以隆恩。豈宜一介於其間,輒以多端而生事?在國家之撫禦,固廓爾以無疑;想忠孝之傾輸,亦豈欲其如此?故特申於旨諭,諒深認於眷懷。今後所遣使人,更宜精擇,不令妄舉,以紊彝章。所有押賜、押伴使臣等,亦已嚴行戒勵,苟有違越,必置典刑。載惟信誓之文,炳若丹青之著。事皆可守,言貴弗違。毋開間隙之萌,庶敦悠久之好。

尊皇太後冊文〔治平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