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監本是宮廷中的一種官職,其職務是管理宮中的各種事務,侍候嬪妃、皇後、太後以及皇上本人,一般由閹人充任。
太監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名稱,在漢代稱宦官,而且不一定由閹人充任。據說,在東漢光武帝建武年間,才開始任用閹人。太監人數最多的朝代是明朝,在崇禎末年,竟有9萬之眾!到了清代,西太後當政時,約有3000名太監。辛亥革命後,由於軍閥割據,內戰頻繁,清朝王室得以仍在紫禁城內稱皇稱帝,保持著一個小朝廷。一些低層太監眼看大勢已去,紛紛逃亡,但剩下的仍有1100多人。
清代太監有兩大類,一類專門侍候帝、後、妃、嬪,另一類則專門負責處理宮中各種事務。他們等級森嚴,大致分為總管、首領、禦前太監、殿上太監和一般太監。侍候皇帝、太後的是總管、首領,妃、嬪身邊隻是首領。太監官職最高的為三品,個別的,如西太後的寵信李蓮英,破格賞戴二品頂戴。低層太監沒有官職。隻做些雜役,一年到頭吃苦受累。
各管事的上層太監,都有自己的小廚房,有小太監侍候著,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由於他們接近帝、後,一些謀求功名利祿、想升官發財的人,無不以賄賂的方法走他們的門路。所以,那些上層太監無不腰纏萬貫,富可敵國,聲勢顯赫,炙手可熱,成為宮廷中的一個特殊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