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飽受攻擊的時代(2)(1 / 2)

“標準石油公司”終於因各種證據的存在,知道事情已無法掩飾,隻有快馬加鞭地與鐵路公司取消各種不法約定,提高運費及停止特殊待遇。然而政府也即刻成立“諾斯法案”,將油管劃入一般的運輸工具,以便日後易於管轄。

一旦政府決定對付“標準石油公司”,各州檢察官的控訴馬上如雪片般飛來,數量之多,令人難以招架。1906年,密蘇裏的檢察官哈德利控告印第安納州的標準石油公司與其他兩家公司——瓦特皮爾斯公司及民主石油公司,暗中組成一個集團,表麵宣稱為獨立公司,其實勾結起來壟斷市場。

1906年夏天,總統與內閣一而再、再而三地開會,決定要與“標準石油公司”周旋到底,決不放鬆。而在1906年11月,密蘇裏的巡回法庭又接了一案,控告新澤西的“標準石油公司”及其九名首腦人物,罪名仍與前者相仿,指責他們拿回扣、控製價格、用假冒開設新公司的手段開設分公司、控製油管的運輸市場等。這是一連串控訴中最嚴重的一個案件。當時,“標準石油公司”勢力之大幾乎連政府都無法左右它,所以政府決定要在民眾之前與它一決高下,以振威信並借機勒令其還個公道給大家。而群眾也受夠了被財團控製消費市場的活罪,決心支持政府的掃蕩政策,於是洛克菲勒成為全國的敵人。

1907年,“標準石油公司”又被控告,直指印第安納州的“標準石油公司”在運油時拿回扣。1908年,“標準石油公司”被告了最後一狀,那就是“商業管理局”認為他們的產品報價太高,剝削了廣大人民的利益。因為石油、汽油是人們的日常用品,所以這一控告立即引起大家的關心。

而這一連串的控告又是如何結局的呢?在1906年控告印第安納州的案子是“標準石油公司”敗訴。法庭認為該公司與其他兩個公司串通來控製市場,外表卻各用獨立的名義來哄騙大眾。這一切行為均違反法規,因此罰款五萬美元並禁止“標準石油公司”及“民主石油公司”在該州營業。第三家“瓦特皮爾特公司”也被廢止,後被轉賣給他人而成立其他公司。

1906年巡回法庭接到控告洛克菲勒及其集團及新澤西的標準股權公司是一件最嚴重的案子。羅斯福總統希望由此一案件將龐大的集團擊破,永不讓他們再團結起來控製市場。檢察官凱洛克大肆搜集證據,於1908年正式開庭。開庭時,被請來作證的人士絡繹不絕,法庭一共偵查到以下五大事實:一、新澤西的標準石油公司即各分公司。

二、利用這些分公司在不同的地區作業。

三、標準石油公司壟斷整個外銷市場。

四、被控告之九人擁有的股票與產業為股權公司的大部分。

五、近八年來“標準石油公司”的淨收入是五億,法庭還獲得1892年俄亥俄法令成立後,托拉斯清理財務的報告,及繼續維持托拉斯形態的股權公司成立的過程。

洛克菲勒本人也必須於1908年11月18日出庭。為了出庭能應對得體,他在開庭之前幾乎天天回到百老彙26號,與他公司的律師練習。出庭前兩天,洛克菲勒是由他自己的律師問話,當時他侃侃而談,像個鄉村的老紳士在與老友談論昔日的美好光陰,他不但把創建“標準石油公司”的滄桑史重複一遍,並把人人稱惡的回扣事件,托拉斯與財富重新下了定義。他指出鐵路公司的回扣是因為鐵路公司在接下大量價格便宜的生意之後,酬謝“標準石油公司”的一點意思。他解釋說托拉斯是一個慈善性質的機構,用來吸取競爭的同行者,協助他們逃避破產的命運,聯合開采天然資源以造福人類。而對於他財富的數目,他說都是連續不斷向朋友借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