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他人眼裏的先生(12)(3 / 3)

許壽裳和魯迅情誼不限於二人的交往上,他們兩家私交上也非常好。彼此家庭的一些瑣碎事情,都經常相互關照到。

在魯迅逝世後,許壽裳大力推動了魯迅著作的出版,魯迅紀念會、魯迅文物的保存收藏等事宜。更為重要的是,他寫下了大量回憶魯迅的文章,這些文章成為日後研究魯迅極其重要的史料。這些史料一向被學界公認為最可信也最翔實的研究魯迅的資料。

追悼誌摩 胡適

徐誌摩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再別康橋》)

誌摩這一回真走了!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裏,在那迷蒙的大霧裏,一個猛烈的大震動,三百匹馬力的飛機碰在一座終古不動的山上,我們的朋友額上受了一下致命的撞傷,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覺。半空中起了一團天火,像天上隕了一顆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們的誌摩和他的兩個同伴就死在那烈焰裏了!

我們初得著他的死信,都不肯相信,都不信誌摩這樣一個可愛的人會死的這麼慘酷。但在那幾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過去之後,我們忍不住要想,那樣的死法也許隻有誌摩最配。我們不相信誌摩會“悄悄的走了”,也不忍想誌摩會死一個“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著,大霧籠罩著,大火焚燒著,那撞不倒的山頭在旁邊冷眼瞧著,我們新時代的新詩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種死法,也挑不出更合適,更悲壯的了。

誌摩走了,我們這個世界裏被他帶走了不少雲彩。他在我們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愛的雲彩,永遠是溫暖的顏色,永遠是美的花樣,永遠是可愛。他常說:

我不知道風

是在哪一個方向吹——

我們也不知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可是狂風過去之後,我們的天空變慘淡了,變寂寞了,我們才感覺我們的天上的一片最可愛的雲彩被狂風卷去了,永遠不回來了!

這十幾天裏,常有朋友到家裏來談誌摩,談起來常常有人痛哭,在別處痛哭他的,一定還不少。誌摩所以能使朋友這樣哀念他,隻是因為他的為人整個的隻是一團同情心,隻是一團愛。葉公超先生說:“他對於任何人,任何事,從未有過絕對的怨恨,甚至於無意中都沒有表示過一些憎嫉的神氣。”陳通伯先生說:“尤其朋友裏缺不了他。他是我們的連索,他是粘著性的,發酵性的。在這七八年中,國內文藝界裏起了不少的風波,吵了不少的架,許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的不能見麵。但我沒有聽見有人怨恨過誌摩。誰也不能抵抗誌摩的同情心,誰也不能避開他的粘著性。他才是和事佬,他有無窮的同情,他總是朋友中間的‘連索’。他從沒有疑心,他從不會妒忌,使這些多疑善妒的人們十分慚愧,又十分羨慕。”

他的一生真是愛的象征。愛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

我攀登了萬仞的高岡,

荊棘紮爛了我的衣裳,

我向飄渺的雲天外望——

上帝,我望不見你——

……

我在道旁見一個小孩,

活潑,秀麗,襤褸的衣衫,

他叫聲“媽”,眼裏亮著愛——

上帝,他眼裏有你——

(《他眼裏有你》)

誌摩今年在他的《猛虎集?自序》裏曾說他的心境是“一個曾經有單純信仰的流入懷疑的頹廢”。這句話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觀真是一種“單純信仰”,這裏麵隻有三個大字:一個是愛,一個是自由,一個是美。他夢想這三個理想的條件能夠會合在一個人生裏,這是他的“單純信仰”。他的一生的曆史,隻是他追求這個單純信仰的實現的曆史。

社會上對於他的行為,往往有不能諒解的地方,都隻因為社會上批評他的人不曾懂得誌摩的“單純信仰”的人生觀。他的離婚和他的第二次結婚,是他一生最受社會嚴厲批評的兩件事。現在誌摩的棺已蓋了,麵社會上的議論還未定。但我們知道這兩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誌摩的方麵,這兩件事最可以代表誌摩的單純理想的追求。他萬分誠懇的相信那兩件事都是他實現他那“美與愛與自由”的人生的正當步驟。這兩件事的結果,在別人看來,似乎都不曾能夠實現誌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們還忍用成敗來議論他嗎?

我忍不住我的曆史癖,今天我要引用一點神聖的曆史材料,來說明誌摩決心離婚時的心理。民國十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議離婚,他告訴她,他們不應該繼續他們的沒有愛情沒有自由的結婚生活了,他提議“自由之償還自由”,他認為這是“彼此重見生命之曙光,不世之榮業”。他說:“故轉夜為日,轉地獄為天堂,直指顧間事矣。……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這信裏完全是青年的誌摩的單純的理想主義,他覺得那沒有愛又沒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毀他們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決心,要把自由償還自由,要從自由求得他們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