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通信與作品(4)(1 / 3)

關於《秧歌》還有一個問題:張愛玲是否親身參加過土改?張愛玲在《秧歌·跋》中列出了一些小說素材的來源,包括《人民文學》裏的一篇自我檢討,《解放日報》裏一小方塊有關天津饑饉的新聞,一份報紙上連載的一個女幹部的自傳,電影《遙遠的鄉村》以及一些“路邊消息”。張愛玲寫道:“這些片段的故事,都是使我無法忘記的,放在心裏帶東帶西,已經有好幾年了。現在總算寫了出來,或者可以讓許多人來分擔這沉重的心情。”這篇跋是回應那些批評她沒有土改經曆的人。如果參加過土改,張愛玲直接說出來就是,其他資料不提也罷,但張愛玲就是沒有說自己親身參加過土改。

祝淳翔在《張愛玲參加過土改嗎?》(《東方早報》2013年3月24日)中詳論其他人的說法,發覺都不大可靠,因為都說不出具體的地點與時間。反而這篇文章有一句精警的句子:“即便沒有親曆土改,缺乏感性認識,但憑著過人的才華(及其農村經曆),再加一些客觀材料,張愛玲照樣能虛構出逼真的土改小說《秧歌》來。”相對來說,其他人即便花十年在鄉下也未必寫得出一本好小說。

現在大家把張愛玲的《秧歌》不是當作國家民族正史,就是當作社會學實地考察來看,或是農民調查報告,偏偏沒有人拿它當小說讀。與其跟人爭辯美國新聞處有否commissioned《秧歌》,或張愛玲有沒有土改經驗,倒不如拿《秧歌》來看看,自己來判斷更好。

對於《秧歌》的評價,讀者見仁見智,因為各人的口味與審美觀不同,但我們還可以看看作者自己的意見。

張愛玲在《憶胡適之》一文中寫道:“1954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給胡適先生,另寫了封短信,沒留底稿,大致是說希望這本書有點像他評《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1955年1月25日,胡適回信:“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麵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饑餓’,--也許你曾想到用《餓》做書名,寫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致工夫。”在1978年4月23日致宋淇的信中,張愛玲又說:“‘平淡而自然’一直是我的一個標準。”

當時張愛玲寄了《秧歌》給胡適,而不是《傳奇》《流言》或《赤地之戀》。她寫道:“別的作品我本來不想寄來的,因為實在是壞-絕對不是客氣話,實在是壞。但是您既然問起,我還是寄了來,您隨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丟下。”由此可見張愛玲是如何喜歡《秧歌》的。

《赤地之戀》是張愛玲離開內地到香港後創作的長篇。這部小說是香港美新處commissioned張愛玲寫的,也因為如此,有很多人將這部小說看作是美國新聞處的宣傳工具。但如果《赤地之戀》是美國新聞處委托張愛玲創作的宣傳作品,那麼就應該有一整套相關的宣傳。既然請到一位知名作家根據他們預設的大綱去寫書,自然會大肆宣傳,例如發新聞稿、開記者招待會、寫書評、贈書給圖書館和學校等等,令投資發揮最高效能。現在,我們看看實際情形如何。

《赤地之戀》正式授權的版本有:香港天風(1954年,中文),香港友聯(1956年,英文),台灣慧龍(1978年,中文),皇冠(1991年,中文)。《赤地之戀》版本並不多,遠不如張愛玲其他受歡迎的小說。

對此,我父親在《私語張愛玲》中說:“書成後,美國出版商果然沒有興趣,僅找到本港的出版商分別印了中文本和英文本。中文本還有銷路,英文本則因為印刷不夠水準,宣傳也不充分,難得有人問津。”

《張愛玲語錄增訂本》中也記錄了張愛玲的兩段話,都是發泄不滿之情:“《赤地之戀》中校對一塌糊塗,但是所有黃色的地方都沒有錯字,可見得他們的心理。”“《赤地之戀》印得一塌糊塗,幸虧現在我正為了《秧歌》在美出版事而很開心,否則火氣更大。不過我也吵不出什麼來,天生不會吵,說厲害點的話也不會。”

1956年8月18日,張愛玲致信宋淇,談到對《赤地之戀》英文版的不滿:“《赤地》英文本我剛收到,印得不像paperback(平裝書)而像學校教科書,再加錯誤百出,我一肚子氣,Dick(麥卡錫)問起時我隻說收到了,其他一字不提,否則一定要吵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