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寫作與翻譯
我父親曾在1976年寫了篇《私語張愛玲》,裏麵說張愛玲中英文都很拿手:“可以先寫中文然後自譯成英文,例如《赤地之戀》《金鎖記》等,也可以先寫英文然後自譯成中文,例如《秧歌》《五四遺事》。”我對此有點補充,《秧歌》整體而言雖然是先有英文版,但動手寫作時,張愛玲至少有部分段落是依據中文底本的,正如我在前文所論,《秧歌》有些部分明顯是從《異鄉記》裏抽取、拚湊出來的。
《秧歌》為什麼用英文寫作呢?張愛玲在1955年2月20日致胡適的信中有解釋:“最初我也就是因為《秧歌》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國讀者的口味--尤其是東南亞的讀者--所以發奮要用英文寫它。”另外,也不得不提及她當時的生活。上世紀50年代,香港人口不超過五十萬,出一本書能賺多少錢?靠寫作維生實在很困難。當時的全職作者通常給不同報紙寫專欄或連載小說賺稿費,這需要自律的生活、明確的日程表,因為報紙每天都會在固定時間派人來收稿,是一份很辛苦的工作。在這樣的情況下,張愛玲借鑒林語堂、韓素音-他們都是在美國用英文寫作獲得成功的中國人,她相信自己的寫作事業該在美國發展,於是便開始用英文寫作了。
《秧歌》出版前,張愛玲曾在我家裏以牙簽牌卜卦,得上上簽。結果《秧歌》果然在美國出版,好評如潮,許多大報雜誌都有佳評。1955年4月3日,《紐約時報》發表一篇書評“Roots without water”,作者是John Espey,文章說她的小說寫得不錯。順帶一提,書評刊出時配上的張愛玲照片,是1954年拍的。當時張愛玲住香港英皇道(因為她之前住在女青年會,漸為人知,她生平最怕這點,後在我家附近的一條橫街租了一間鬥室暫住),我母親就帶她到街角一家蘭心照相館拍照,結果就是她這張身穿旗袍、頭往上抬顯得臉圓的經典照片了。
《老人與海》和《秧歌》完成後,張愛玲繼續做翻譯工作,如天風出版的《小鹿》(1963年由今日世界重新出版時易名為《鹿苑長春》),以及今日世界出版的《睡穀故事·李伯大夢》,中英文對照,有助於人們學習英語。書的封麵署“張愛玲、方馨合譯”,其實是張愛玲翻譯《睡穀故事》(又稱《無頭騎士》,華盛頓·歐文作),我母親翻譯《李伯大夢》。現在很少人知道《李伯大夢》,故事說一個人一覺醒來已過二十年的事情。張愛玲還翻譯了美國詩人愛默森和梭羅的一些詩歌,以及愛默生的散文。此外,她還把一部中文小說譯成英文,那就是陳紀瀅的《荻村傳》。以上譯作除《荻村傳》外,都收錄在台灣皇冠出版社出版的《張愛玲譯作選》裏,而《鹿苑長春》《睡穀故事》同時收錄在2012年4月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出版的《老人與海》裏,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找來閱讀。
張愛玲未必喜歡這些翻譯工作,她也不希望一輩子幫別人翻譯,隻是為了生活不得不勉為其難,況且這些工作也比較輕鬆。張愛玲曾說:“我逼著自己譯愛默生,實在是沒辦法。即便是牙醫的書,我也照樣會硬著頭皮去做。”另外她還說過:“譯華盛頓·歐文的小說,好像同自己不喜歡的人說話,無可奈何地,逃又逃不掉。”
有人認為,張愛玲到了美國後沒有寫什麼作品,即使有作品也是“翻炒”,例如張愛玲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出版了英文版《怨女》,初名為《粉淚》,後又改名為《北地胭脂》。《怨女》其實來自《金鎖記》,說的是同一個故事,所以有人說這是“翻炒”。另外她在大陸的時候用筆名“梁京”寫過一本《十八春》,到美國後重寫,變成《半生緣》,不過結局明顯不同。《十八春》對新中國抱著很大希望,盡管《半生緣》就沒有這些元素,但別人仍認為這是“翻炒”。
其實張愛玲在美國並沒有封筆,但她的作品不少都有她所謂的“礙語”。五六十年代張愛玲努力在寫《雷峰塔》和《易經》的英文版,故事寫完後找不到出版社。她認為被拒絕的原因是美國編輯有他們的政治立場,所以他們不可以接受書中把舊中國寫得那麼糟,因為這會顯示共產黨相對來說是更好。60年代張愛玲用英文寫《少帥》,但美國人的思維跟不上那些複雜的民國故事人物,結果半途而廢。70年代張愛玲寫長篇自傳體小說《小團圓》,但礙於胡蘭成在台灣的政治風波又擱置出版。她轉寫小說《同學少年都不賤》又碰到當時大陸、台灣時勢不宜。近年來,這些作品大部分才由我陸續整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