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還是“揮戈上陣”吧!
張:這是我剛進入考古界的事,時間在一九六一年。
萬榮縣廟前村後土廟一帶,是我國曆史上著名的汾陰脽上。東周時屬魏,所以亦稱魏脽。秦惠王伐魏“渡河取汾陰”,指的就是這個地方。西漢時,文帝在這裏曾立有“汾陰廟”,武帝“東幸汾陰,立後土祠於脽上”,也是這個地方。武帝元狩年間,因為在這裏發現了銅鼎,所以把年號改為“元鼎”(公元前一一六年)。唐玄宗開元十年(公元七二二年),又在這裏發現了銅鼎,就把原來的汾陰縣改為寶鼎縣,就是後來的榮河縣。
韓:現在該叫萬榮縣寶鼎鎮,我們平常叫榮河縣城。解放後,榮河縣與萬泉縣合並為萬榮縣,縣治設在舊萬泉縣城。我是臨猗縣臨晉鎮人,離那兒不遠,前兩年還去過。
張:清代同治九年(公元一八七〇年),河岸崩塌,這裏又發現了大批銅器。著名的鎛鍾和郘鍾,就是這次出土的。一九五八年也是河岸崩塌,又發現一批銅器,經山西省文管會派人進行了清理。一九六一年,後土廟附近賈家崖,被黃河水衝塌,又塌出了不少銅器,其中有編鍾、鼎、鑒等器物,同時出土的還有帶銘文的戈頭一個,錯金鳥書戈一對,一模一樣的兩個。這一對錯金戈,製作精致,紋彩斑斕,堪稱我國出土銅戈的精品。
這對戈,銅質極佳,援刃非常犀利。援長十六厘米,胡長將近十厘米,內長八厘米,胡有三穿,內有一穿。戈上共有錯金鳥書銘文七字,正麵援上二字,胡上四字。背麵胡上一字。從形製上看應當是春秋晚期的東西。援、胡、穿,都是戈上特定部位的名字,比如援就是那個能砍人的刀刃。
具體考證過程就不說了,你要想知道,就看看《文集》裏的那篇文章。隻說結果,我考證出,援上的六個古鳥書字,其釋文當是“王子於之用戈”。第一字“王”和第三、四、五、六“於之用戈”四字,在東周其他銅器銘文中也多見,比較容易識別。難認的是第二字“子”字,經過詳細的考證,也認出來了。就是個子字。認字隻是一個方麵,還有考證它是誰用過的,又怎麼到了山西。
此戈在山西地區出土,首先應該考慮是否屬於晉國的器物。但是從“王子”二字分析,不敢斷為晉器,因為晉國從始到終沒有僭王的例子。當時除了吳、越、楚等南方國家公然稱王而外,中原個別國家也有稱王的,但晉國卻沒有發現稱王的例證。晉國當時是霸國,一向是打著“尊周”旗號的。晉文公請隧,就是把墓道加長一些,周天子不許,晉文公也無可奈何;晉國建六軍時怕僭越製度,不敢公然稱六軍而稱“三行”。從這些例子來看,晉國實未敢僭王。正如《史記·晉世家》所載:“齊傾公欲上晉景公為王,景公讓不敢。”再如晉國銅器“驫羌鍾”銘文中“賞於韓宗,令於晉公,邵於天子……”稱謂均很嚴格,所以“王子於之用戈”似不應斷為晉器。
後土廟一帶的墓葬,應在晉國到魏國時期,因為這個地方在東周時是屬魏汾陰地,清同治年間又出土過魏的銅器“郘鍾”。但是,隨葬品中也有其他國家的器物,如齊國的“鎛鍾”也是在這裏出土的。所以萬榮後土廟東周墓葬中,不一定全是晉國之器物。
還應當知道,鳥書是春秋後期吳越等南方國家銅器銘文的一種風格。
至於“王子於”是誰,可以在有關吳國的史料中找到一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