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1 / 2)

雞能司晨,見於經傳,以為至信,而未必然也。某任河南壽安尉,因驗屍往旁縣,夜宿一村寺中,以明日程尚遠,餘謂從者曰:“雞鳴時上道。”從者曰:“今天寒雞懶,俟其鳴,向明矣,不若見星而行也。”餘未之信。明日將旦而行,雞竟未鳴。在黃州時,或夜月出,四鄰雞悉鳴。大抵有情之物,自不能有常,而或變也。

光君舊說:“嚐隨侍祖父官閩,有一官人家子弟,秀穎美風表,善作詩,詩格似李長吉,有一聯雲:細草行藤路,垂楊席帽風。然夭卒。”又嚐見張去華說:“一道人能詩,一聯雲:窗風枯硯滴,山雨慢琴弦,亦頗幽奇。”

元中享,詔南京張安道陪祠,安道因蘇子由托某撰辭免及謝得請表,餘撰去。後見張公表到,悉用餘文,不改一字,獨表內有一句雲“邪正昭明”,改之雲“民物阜安”,意不欲斥人為邪也。張公高簡,自居而慎如此。

嘉中,韓魏公當國,遣使出諸道,以寬恤民力為名。使既行,魏公大悔之,每見外來賓客,必問寬恤使者不擾郡縣否,意恐詔使騷擾,民重不安也。無幾,皆罷之。王荊公行新法,每遣使,其大者曰察訪,小至於興水利、種稻田,皆遣使,使者項背相望於道。荊公嚐言:“讀大小《雅》言周文武故事,而《小雅》第三篇便言‘皇皇者華’,君遣使臣,故遣使為先務。”二公所見如是。

幹鵲噪而行人至,蜘蛛集而百事喜,凡人小小通塞亦先有符兆,不可誣也。某應舉時,已獲薦赴南省,僦居省前汴上散屋中。初入屋,懸寢帳,忽見餘帳後有一黃草新繩子垂下,草甚勁緊,自相糾繞成一及字,餘曰:“此乃佳兆。”蓋聞人謂登科為及也。省試罷歸,省榜將出,複至京師,寓相國一鄉僧院中,晨起漱口噴水門上,覺水濕處隱然有字,因洗視之,乃四字雲“榮登在即”也。是歲餘叨忝。

凡觀人之術無他,但作事神氣足者,不富貴即壽考。但人作十事,若一一中理無可議者也自難得,況終身作事中理邪?其次莫若觀其所受,此最切要。升不受鬥,不覆即毀,物理之不可移者。

元豐七年正旦元會,駕既坐,輅屋忽崩,玉輅遂碎,守輅士壓死者數人,輿屍而出。明年,永裕晏駕,此近不祥也。

器寬易動,意形於色,得少為足與好妄語者,皆夭折貧賤之相,餘驗之非一。

某元中,記一日因朝罷複追班宣麻,乃是楊王改封徐王製。時鄭宏中學士在班中,謂某曰:“穆舊為楊府官僚,將往賀之,但以賀者與王名正同音,故不欲也。”意甚不足。某曰:“王名顥,不名賀也。”鄭曰:“字雖不同,音正類耳。”蓋閩人顥賀同音耳。此事古人亦時有之。韓退之作《方橋》詩雲:可居兼可過,後乃雲:方橋如此做,是讀做作佐也。

國初時,天下縣令多是資高選人,年各已老,故所臨多貧,榻幾與民為等列。然多曉田裏間事,又既不自尊大,則民間情偽利病,得以上達,故下亦頗安之,稱得人者亦十四五,然當時議者靳笑而病之久矣。自範文正公始建請舉縣令,佐有出身三考,無出身四考,有舉主始得作令。自此舊弊盡革,為令多新進士,不然則人家子弟,所臨漸漸曉文法,皆潔己求進,吏民畏仰之矣,人皆以為便。某在洛中時,見一二老成所論異於此。其說以謂舊令雖無峻整治狀,而與民意親,上下相安,往往蒙利;今令徒文具,可以為美觀耳,於民無甚益。往時雖有求於民而民樂輸,不以為費,比之事鞭以急稅賦,擾田裏以督期會,則大異矣。自舉令以來,民不敢仰視令矣,何有哉?此說亦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