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班杜拉

出生地:加拿大艾伯特

生卒年:1925年—

曆史評價

艾伯特·班杜拉(Albert.Bandura)美國心理學家,社會學習理論的創始人。1974年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會長,美國心理學會主席。1977年,他被命名為認知理論之父。1980年獲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傑出科學貢獻獎。

1925年,班杜拉出生在加拿大的艾伯特省的蒙達。他在加拿大一個小的農業社區成長,父親是波蘭的小麥農場主。像斯金納一樣,他也是在一個小鎮上長大的。1949年,班杜拉從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獲學士學位。1952年,從愛荷華大學獲得博士學位。在愛荷華大學學習期間,他提出了社會學習理論。那時,他認為心理學家應當“把臨床現象用經過實驗驗證的方式加以概念化”。班杜拉認為,心理學研究應當在實驗中進行,以控製決定行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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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學習的過程

根據社會學習理論的觀點,人類的大多數行為是通過榜樣作用而習得的:個體通過觀察他人行為會形成怎樣從事某些新行為的觀念,並在以後用這種編碼信息指導行動。因此,觀察者獲得的實質上是榜樣活動的符號表征(symbolic representation),並以此作為以後適當行為表現的指南。班杜拉認為,觀察學習是受注意、保持、動作再現以及動機等心理過程支配的。

堪薩斯指導中心,擔任博士後臨床實習醫生,同年應聘在斯丹福大學心理學係執教,1964年升任正教授。在這期間,受赫爾派學習理論家米勒(N.Miller)、多拉德(J.Dollard)和西爾斯(R.R.Sears)的影響,把學習理論運用於社會行為的研究中。此後,除了1969擔任行為科學高級研究中心研究員一年外,一直在該校任教。其中,1976年至1977年間出任心理學係係主任。

班杜拉念小學和中學時,生活條件艱苦,教師和財源都很缺乏,那時候的學習主要靠自學,班杜拉後來回憶說:“當時所學的大多數課本中的內容後來都過時了,唯獨期間養成的自我主導性一直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指導著我工作、學習、研究等。”成功成名的班杜拉用“我能做到!”來解釋“自我效能感”時,他回想起他少年時的經曆,他說這句話正是他自己一生的寫照。沒錯,他能做到,並且,他做到了!

班杜拉的社會學習理論包含觀察學習,自我效能,行為適應與治療等內容。他把觀察學習過程分為注意、保持、動作複現、動機四個階段,簡單地說就是觀察學習須先注意榜樣的行為,然後將其記在腦子裏,經過練習,最後在適當的動機出現的時候再一次表現出來。他認為以往的學習理論家一般都忽視了社會變量。他們通常是用物理方法來進行的動物實驗以此來創建他們的理論體係,這種研究方法對於作為社會一員的人的行為來說,沒有多大的研究價值。因為人是生活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所以他主張在自然的社會情境中來研究人的行為。事實上,人們在社會情境中通過觀察和模仿,學到了許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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