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清晨,太白星穿過正空。太史令傅奕奏稱:“太白星出現在天空秦的分野,秦王當得天下。”李淵乘機試探世民,就把這個奏報給李世民,李世民乘機把建成、元吉如何淫亂後宮,如何搞詭計,全部奏上去,李淵大驚。“明天命人審訊,你可早來見我。”張婕妤正好探知此事告之建成。
6月4日,建成和元吉深信李淵在自己這邊,一同入宮打探消息。行至離玄武門不遠的湖殿,發現守門的士兵不是原來人馬,而是全副武裝的秦府人馬。兩人撥馬而逃,元吉準備射殺李世民,倉皇三次拉弓卻拉不開弓。李世民一箭將建成射死,元吉被部下射落馬下。這時李世民也被樹枝所阻墜下馬來,元吉奪弓想掐死世民,卻被尉遲敬德追殺而死。
玄武門在決鬥時,李淵正在後宮劃船取樂。當尉遲敬德手持長矛,直奔他身邊,李淵才驚問道:“今天是誰叛亂?你來幹什麼?”敬德說是來保衛聖駕。大臣蕭蠫、陳叔達說:“建成、元吉嫉妒世民,陰謀害之,如今已被秦王殺死。秦王功蓋天下,萬眾歸心,陛下立他為太子,托付他國家大事,天下便太平無事了。”李淵無奈,當即答應,命大臣宇文士及在太極殿宣布各府軍士歸秦王指揮,建成的部屬各個罷散。
建成、元吉死了,他們的十幾個兒子也被處死。李淵深知如不讓位,父子間的矛盾會更加深。因此他詔命天下,軍國大事一律由秦王處理。這年八月皇位正式傳給李世民,從此唐帝國進入一個新的曆史時期。
水能載舟亦可覆舟
公元628年8月,李世民登上皇位寶座,次年改元“貞觀”,但他麵臨的政治形勢卻並不是那麼美妙。那時候,農民戰爭剛剛結束,政府對各地區的統治還不穩固,加之連年災荒,生產蕭條,人口流動,許多農民軍的頭目還隱匿在民間,仍然是革命風暴的沃土。如何避免人民起來暴動,仍然是當務之急,這就牽涉到對人民的看法問題。
李世民即位後,一部隋朝的興亡史向他提示出:人民好比是水,國君好比是舟。水可以載舟,也可以覆舟。這是一條千真萬確的道理。
李世民君臣總結隋朝滅亡的原因是:隋朝對人民“動之也”。怎樣避免人民起來造反呢?關鍵是靜止。李世民君臣反複強調,“靜之則安,動之則死”。
李世民目睹大規模的營造給人民帶來的危害,於是他竭力避免過多的營造。為了減輕物資運輸的壓力,下令不在洛陽修造宮室。貞觀四年他下令修乾陽殿。張玄素上奏說:“假如動工修乾陽殿,終究不過是大亂罷了。”於是李世民下令所有工程一律停止。
李世民執政的二十年中,為避免大規模巡視給人民造成更大的負擔,他的活動大都在長安、洛陽一帶。
李世民對隋煬帝好大喜功的印象是深刻的。所以他即位以後,對外關係采取十分謹慎的態度。貞觀時代,周圍有許多強大的敵手,處置不當,就會引起極嚴重後果。李世民君臣采取的總方針是“務靜方內而不求辟土”,行動上就是能談和就談和,能和親就和親,但決不屈服和投降,而且以堅強的武備為後盾。
李世民君臣反複強調“清靜”,務必使天下無事。當然,“清靜”的目的和實質是自己長保富貴,但在封建時代,一個統治者能夠竭力省事,使人民安心生產,對人民的剝削最大程度的控製在法製範圍內,那就難能可貴了。
重視人才善於納諫
李世民非常重視人才的選拔。他選拔人才的總原則是“拔人物則不私於黨,負誌業則鹹盡其才”。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一、不計較人才來源於何種政治集團。他的手下有農民起義軍官,也有隋朝舊臣。
二、不計較思想親疏。長孫無忌建國後曾提出辭職,但李世民堅持任用他為宰相;魏征曾跟隨建成設計謀害他,但也得到破格任用。
三、不計出身和經曆。在唐大臣中有不少小官吏,還有不少少數民族的將領。
四、善於用人之長,不求全責備。他認為:用人如用工具一樣,工具各有各的用處。古代的賢君都從當代選才,從不會從別代選才。
五、注意官員品德,防止佞臣得逞。他要求大臣們正派,他自己首先以身作則。
李世民身邊最著名的諫臣是魏征。“居安思危”、“善始克終”是魏征要求李世民時刻不忘的座右銘。凡是影響居安思危、善始克終的言行,魏征總是盡力諫止。
唐製,男女十八歲成丁,開始服徭役和兵役。李世民即位的當年,李世民聽取封德彝的建議征兵從十六歲以上身體健壯的人中征集,但魏征堅決反對,他連舉了一連串的例子說李世民說話不守信用。李世民聽後不僅不惱反而獎賞金甕一個送給魏征。
魏征針對李世民怕亡國的心理,時時用隋煬帝的失敗教訓來提醒李世民,使他從奢縱的道路上猛醒過來。
李世民的可貴之處就在於,雖然他是一個封建皇帝,但他從來不把自己看作是神秘的超人,也不把自己當作一個永不犯錯誤的聖賢。他深知,作為一國之君,一言之不當就會招致萬眾解體,人民造反。所以他願意常常自我反省,唯恐上不合天意,下不符民心。把“納諫”看作關係國衰人亡的大事。由於他虛心納諫,收到了兼聽則明的效果。
賞不避仇敵罰不庇親戚
唐太宗主張:“國家綱紀,唯賞與罰。”唐代政府頒布的文書約四種:律、格、式、令,令、格、式雖有定義,但它的內容大致是政府組織各部門職責以及辦事章程等。把國家章程和人的行為規範概括為法典化、條文化,並規定懲罰的尺度,那便是“律”。李世民繼位後,根據武德時期的法律,刪繁就簡,將刑罰變重為輕,重新整理成新律。到其子李治統治時代,又加以詳盡的解釋,就是流傳到今天的《唐律疏義》。
製定法律是一回事,執行法律又是另一回事,李世民深知他的親族會鑽法律的空子,於是對自己的親族嚴加管製。貞觀十七年,姐姐長廣公主的兒子趙節參與了謀反集團,公主的後夫楊師道是宰相之職,暗中為趙節活動。李世民除將趙節按律處死,還將楊師道降為吏部尚書。
貞觀三年,濮州刺吏寵相壽因貪汙被解除職務,寵聲稱自己是秦府幕僚,李世民便打算恢複其職務,但因魏征勸諫而不授其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