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唐高祖李淵(3 / 3)

唐代中央和地方各級政權機構的建立,在中國封建社會曆史上有著承前啟後的重大意義。各級政權組織比較謹嚴,分工比較明確,和過去相比更有利於皇帝集權。

實行均田製和租庸調製。唐初,經隋末戰亂,人口減少。武德初年僅有2OO餘萬戶,不及隋朝最多時戶數的1/4.由於缺乏勞動力,大量土地荒蕪,在這種地廣人稀的情況下,唐政府要保證賦稅收入,穩定政權,就必須把流亡的人口固定在土地上,迅速恢複和發展生產。為此,唐朝繼承了北魏、隋朝的均田製和租庸調製,並稍加損益,頒布全國。

武德七年(624)四月,唐高祖李淵頒布均田令,規定:(1)對百姓授田的規定。丁男(21歲至6O歲為丁男)和18歲以上的中男(滿16歲為中男)各授田一頃,其中口分田8O畝,永業田2O畝。老男(6O歲以上為老男)、篤疾、廢疾者授口分田4O畝,寡妻妾授口分田3O畝,這些人若作戶口,則每人授永業田2O畝,口分田3O畝。尼姑、女冠各授田2O畝、工商業者減丁男之半,一般婦女、部曲、奴婢不再授田。(2)對貴族官僚授田的規定。有封爵的貴族按品級的不同授給不同數量的永業田,從親王到公侯伯子男,授田數量由1OO頃遞降至5頃。在職官員從一品到八、九品,受田數由3O頃遞降到2頃。有戰功的勳官也分別受田3O頃至6O畝不等。此外,各級官吏還有職分田,其地租作為官俸的補充。官府有公廨田,其地租充作辦公費用。(3)對土地買賣的規定。官僚貴族的永業田和賜田,可以自由出賣。百姓在無力喪葬時準許出賣永業田,若百姓從人多地少的狹鄉遷往人少地多的寬鄉,亦準許出賣。

在地主土地私有製的情況下,要實現真正的“均田”是不可能的。均田令在當時並沒有認真地執行。但均田令的頒布,對於唐初農業生產的恢複和發展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唐初在均田製的基礎上,還實行了租庸調製。它初定於武德二年(619)二月,修訂於武德七年(624)四月。租庸調製規定:凡是受田的農民,每丁每年向國家納粟2石,叫做租。又隨鄉土所產,每年交納絹2丈、綿3兩,或交納布2.5丈、麻3斤,叫做調。還規定每丁每年要服役2O天,如不親自服役,可每天折絹3尺或布3.75尺,叫做庸。如果政府額外加役,加役15天,免調;加役3O天,租調全免。每年的額外加役最多不得超過3O天。唐代的租庸調和隋朝相比,以庸代役的條件放寬了,從而使農民有更多的時間從事農業生產。

實行府兵製。府兵製創於西魏宇文泰時期,曆北周、隋而至於唐。李淵太原起兵時有兵3萬,進軍關中後,眾達2O餘萬,為了使這支軍隊歸心於唐和解決軍糧問題,李淵把軍隊逐步納入府兵組織係統,基本具備了府兵製的雛形。武德元年(618),李淵在長安稱帝不久,即置軍府,任用功臣和招降軍將為衛大將軍、將軍,完全因襲隋製。當時十二衛所屬有驃騎、車騎兩將軍,是事實上的領兵者,武德二年(619)置十二軍,每軍有將、副各一人,以督耕戰。武德六年(623),廢十二軍,武德八年,因突厥入侵,又重設十二軍。十二軍是唐初關中比較固定的基本禁衛部隊。此外,李建成、李世民、李元吉各開府領兵。

府兵製建立在均田製之上,是一種兵農合一的製度。兵士平時在家生產,農閑時由兵府加以訓練。府兵的經常性任務,是輪流到京師宿衛或到邊境戍守,稱作“番上”;若遇到戰爭發生,則出征打仗。府兵在服役期間,可免除本身租調,但“番上”、“出征”時的兵器、衣服、糧食均需自備。這種“寓兵於農”的兵製,從均田農民中征兵,保證了兵源,資糧甲杖自備,減少了國家的經費開支。同時,練兵權與將兵權分離,防止了將帥擁兵跋扈,對於加強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起了一定的作用。

實行科舉製。科舉製始創於隋朝,到唐朝時更為完備。李淵初即位,就設立京師和地方學校,收攬人士。但同時也恢複了隋朝廢除的中正官,以本州高門士人充任。這是對士族的讓步,不過大中正隻是名譽職務,用人權仍在吏部,而吏部用人的主要途徑就是科舉。士人仕進不再專憑門第高低,而是主要依據學才德識,從而使唐代的用人比以前有所改進。

唐初,主持科舉考試的是吏部考功員外郎。參加科舉考試的生員主要有兩種,一是國子監所屬各學校的學生,稱為“生徒”;二是各地私學中由州縣保薦的學生,稱為“鄉貢”。

唐代的科舉分常舉和製舉兩種,常舉即每年舉行的定期考試,考試科目一般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算等科,其中明經、進士兩科為熱門。明經科主要考帖經,重在儒家經典的背誦記憶;進士科主要考詩賦和時務策,需要獨立思考,進士科較難考,但一旦考中進士科,就取得了做官的資格,因此,人們稱中進士為“登龍門”。所謂製舉,就是皇帝根據需要親自主持的考試,科目多臨時設置,考試時間也不固定,錄取人數較少,在科舉製度中不占重要地位。

科舉製的最後確立和進一步完備,有著重要意義。和九品中正製相比,一般的中小地主都有了應試資格,為他們入仕開了綠燈,打破了士族門閥壟斷仕途的局麵,從而擴大了統治基礎。

製訂《武德律》。隋朝末年,統治者濫用刑法,民無所措手足。李淵攻下長安後,就學著漢高祖劉邦的樣子,約法為十二條,李淵稱帝後,宣布廢除隋朝的《大業律令》,並令裴寂、劉文靜等依隋《開皇律》重新修訂法律。在“務在寬簡,取便於時”的原則指導下,製訂了新律53條。到武德七年,正式頒布新律,即《武德律》。從內容上看,《武德律》較隋律用刑有所減輕,但對勞動人民的反抗製裁更嚴酷了。

被迫退位古稀壽終

李淵作為一個封建帝王,當然過著封建特權式的宮廷生活。特別是武德後期,多內寵,妃嬪成群。李淵寵妃怠政,必然導致一係列的不良後果。武德二年(619),李淵聽信裴寂的讒言,錯殺大將劉文靜。劉文靜最早參與晉陽起兵之謀,在唐王朝建立過程中,南征北戰,屢立戰功。李淵稱帝後,大封功臣,劉文靜對自己位在裴寂之下,甚感不平,遂與裴寂產生矛盾。有一天,劉文靜酒後口出怨言,裴寂等乘機陷害,說劉文靜欲反朝廷,李淵竟聽其言,殺劉文靜。李淵賞罰不明,勢必加深了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和鬥爭。

唐統一全國後,李淵產生了驕傲自滿思想。他越來越不關心政事,特別是對武德後期的皇位之爭問題沒有處理好。他想使太子、秦王、齊王各謀其位,相安無事,結果相反,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為了爭奪皇位明爭暗鬥,展開了你死我活的鬥爭。武德九年(626)夏,突厥犯邊,李建成向李淵推薦齊王李元吉為出征元帥,想借此把秦王府的精兵和驍將掌握在自己手中,然後除掉秦王。不料這一密謀被李世民得知。在這緊要關頭,李世民先發製人,密告太子、齊王淫亂後宮,李淵決定次日詰問。次日,李世民在玄武門設下伏兵,當太子、齊王途經玄武門時,李世民及部下將其殺死,並讓心腹尉遲敬德帶甲入宮報告李淵。此時李淵正和他的臣子蕭王禹、裴寂坐在一隻小龍船上,蕩漾在南海池中,他見尉遲敬德全身武裝立在岸邊,十分驚駭。尉遲敬德說,太子和齊王造反,秦王已把他們處死,特派我前來保駕。李淵聽後驚得目瞪口呆。旁邊的蕭王禹等趕忙勸李淵把國事都托付給秦王,尉遲敬德也敦促李淵下詔,令諸軍悉受秦王節製,以便製止東宮和齊王府軍隊的騷亂。李淵無奈,被迫寫下“手敕”,命令所有軍隊悉聽秦王處置,並於六月一日下詔立世民為皇太子。此時,全國局勢基本上已被李世民所控製,李淵無奈,表示願早些退位。八月,李世民正式即皇帝位,從此李淵徙居太安宮,過著太上皇的生活。

李淵當了太上皇後,自知大權已被李世民掌握,自己心恢意懶,也就不再幹預政事,李世民對李淵表麵上也隆禮相敬,對李淵的享樂需要盡量滿足,並準備在長安城東北修建大明宮,作為李淵的養老享樂之所。李淵也明白李世民的用意,所以也就知趣而退,自樂於過太上皇生活。李淵的這種做法,有利於減少宮廷矛盾,同時也為李世民施展雄才大略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貞觀九年(635)五月,李淵病死,時年71歲。諡號“神堯大聖大光孝皇帝”,廟號“高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