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5章 商鞅(1)(1 / 3)

商鞅商鞅(公元前390年—前338年),衛國人(今河南安陽一帶)。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

衛國國君的後裔,公孫氏,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為商鞅。應秦孝公求賢令而入秦,並說服秦孝公變法圖強。秦孝公死後,商鞅被貴族的誣害,車裂而死。孝公在位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

商鞅的生平

商鞅自少年時就好學刑名,專門研究以法治國,李悝、吳起等人對他的影響很大。公元前365年左右,商鞅到魏國國都安邑(今山西北禹王城),在相國公叔痤的門下任中庶子。後公叔痤病對魏惠王說:“座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舉國而聽之。”又說:“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惠王未予以理睬,並說:“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豈不悖哉!”公叔痤死後,商鞅逃離魏國,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投奔秦孝公。

商鞅向秦孝公建議“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秦孝公讚成商鞅的意見,並試行了鼓勵開墾荒地等變法政策,果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公元前356年商鞅任命為左庶長,正式實行變法。

公元前356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先後實行二次變法,變法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製,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為了加強專製統治,商鞅還施行了“相坐法”。此法主要內容有:將居民以“伍”、“十”為編製,登記入戶籍,責令互相監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若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下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爭,各以輕重被刑”,以獎勵軍功而禁止私鬥。

通過初步變法,秦國軍事力量日趨增強。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又進一步在經濟、政治領域進行變法。

在經濟上推行“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這樣就破壞了奴隸製的生產關係,解除了對生產力的束縛,促進了新的發展。在政治方麵改革“集小都鄉邑聚為縣”,“凡三十一縣”。商鞅通過縣的設置,將全國政權、兵權集中到了中央,從而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削弱了豪門貴族在地方的權力。

商鞅變法,受到了保守貴族的反抗。新法實行後,太子駟因不遵守新法,太子的師傅公子虔和公孫賈實行連坐之法,一並接受處罰。

公元前350年,秦將國都從雍遷到鹹陽。

公元前346年,太傅公子虔複犯法,被商鞅施以割鼻之刑。法日久,秦民大悅。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

此後,秦國越來越富強,周天子譴使者送祭給秦孝公,封他為“方伯”,魏國割讓河西之地,把國都遷到大梁(今河南開封)。

變法初步取得成功後,商鞅采取了一係列軍事措施,對魏國河西之地發起進攻。

公元前340年,商鞅設計擒魏將公子昂,大破魏軍,魏國交還過去奪走的西河地。梁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受封於商(今陝西商縣東南商洛鎮)15個邑,號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惠王太子駟即位,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謀反,惠王下令逮捕他,商鞅逃至邊關,欲借宿客舍,因未出示證件,店家害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而受“連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斃”;商鞅欲逃往魏國,但魏人因他曾背信生擒魏帥,拒絕收留他。後商鞅回商邑,發邑兵抵抗,秦國發兵討伐,殺鞅於鄭國黽池,死後被秦惠王處“車裂之刑”於彤,滅商君之族。

商鞅的著作

《商君書》也稱《商子》,現存24篇,是商鞅及其後學的著作彙編,法家學派的代表作之一。

《商君書》的大多數篇章涉及軍事。其主要的軍事思想可概括為四個方麵:

一、主張戰爭。商鞅認為戰國時代是武力征伐的時代,“萬乘莫不戰,千乘莫不守”。在這一時期,戰爭關係到國家的生死存亡,為了立足天下,要稱王稱霸,就必須要有戰爭。

二、農戰結合。“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農業生產為戰爭提供物質基礎,而且人民致力於農耕,才會安土重居,從而為保衛國土而戰。農戰結合才能使國富兵強。所以農耕為攻戰之本。

三、重刑厚賞,以法治軍。“賞使之忘死,威使之苦生”。通過刑罰、賞賜要使人民形成“樂戰”的風氣,“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者,戰也”。

四、戰略、戰術。提出明察敵情,要量力而行,權宜機變,靈活主動。強調用兵作戰要謹慎,反對盲動,注重作戰中士氣的作用。

《商君書》的軍事思想帶有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它鼓吹好戰,將戰爭抬高到壓倒一切的地位,以為戰爭可以解決一切問題,這顯然是片麵的。至於“能勝強敵者,必先勝其民”的觀點,則反映了它與廣大人民眾尖銳對立的階級立場。

商鞅的智慧

商鞅從“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論點出發,強調教育的改革,從而使社會政治經濟發生重大的變革,他認為治理國家的根本是:農戰,要富國強兵就必須進行法製宣傳,培養法治人才。商鞅抨擊了儒家教育,鼓勵國家好戰,耕戰。認為法治是德治的基礎,法令必須明白易知。把教育作為宣傳法製和培養法治人才的工具。

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改革的成就是巨大的,它使秦國國力快速的強盛起來。秦王嬴政即位後,開始著手進行統一全國的戰爭。秦國先後滅掉六國,建立起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君主專製的多民族統一國家——秦朝。它繼承著秦國商鞅變法的改革成果,堅持著先秦法家“法治”、“重刑”的法製原則,確立了統一的君主專製的法製體係。但由於秦朝的暴政,嚴重的激化了社會矛盾,使秦朝在僅僅十餘年後就被農民戰爭所推翻。但它所確立的統一的君主專製的法製體係,卻對後代法製的建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