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打敗仗有“走”、“馳”、“陷”、“崩”、“亂”、“北”六種情形。這六種情況的發生,不是天時地利等自然條件造成的災害,而是將帥用兵的錯誤導致的。凡是雙方實力相當,卻要以一擊十,必然導致失敗而臨陣敗逃,叫做“走”。士卒強悍而軍官怯懦,必然指揮不靈,士氣低迷,叫做“馳”。軍官強悍而士卒怯懦,必然戰鬥力差,以致全軍陷滅,叫做“陷”。高級將領怨怒而不服從主帥命令,遇到敵軍隻憑一腔仇恨而擅自出戰,主帥卻不知道他的能力,必然導致潰敗而土崩瓦解,叫做“崩”。將帥怯懦無威嚴,訓練教育士兵沒有章法,致使官兵關係不正常,布陣雜亂無章,部隊混亂不堪,叫做“亂”。將帥不能正確判斷敵情,用少數兵力去迎擊敵人重兵,以弱擊強,又沒有精銳的前鋒部隊,必然失敗,叫做“北”。以上六種情況,是造成失敗的必然規律,也是將帥的重大責任之所在,不可不給予認真的考察研究。
地形是用兵打仗的輔助條件。正確判斷敵情,考察地形險易,計算道路遠近,這是高明的將領必須掌握的方法,懂得這些道理去指揮作戰的,必定能夠勝利;不了解這些道理去指揮作戰的,必定失敗。所以,根據分析有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不打,堅持打也是可以的;根據分析沒有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打,不打也是可以的。所以,戰不是為了謀求勝利的名聲,退不是為了回避失利的罪責,隻求保全百姓,而有益於國君的利益,這樣的將帥才是國家的寶貴財富。
對待士卒就像對待嬰兒那樣百般嗬護,士卒就可以與將帥一起共赴危難;對待士卒就像對待兒子那樣關懷疼愛,士卒就可以與將帥同生共死。但是厚待士卒而不使用他們,愛護士卒而不用法令約束他們,士卒違法亂紀而不去懲治他們,士卒就會像驕慣的孩子一樣,是不能派他們來作戰的。
隻知道自己的軍隊可以打仗,而不了解敵人不可以攻打,勝利的可能隻有一半;隻知道敵軍可以攻打,而不了解自己的軍隊不能去攻打,勝利的可能也隻有一半;知道敵人可以攻打,也知道自己的軍隊可以去攻打,但不了解地形條件不宜於向敵軍發起攻擊,勝利的可能同樣隻有一半。所以,真正懂得用兵的將帥,行動起來不會迷惑,他的戰術措施變化多端。所以說:“了解敵人和自己,取勝就不會有差錯;知道天時,知道地利,那麼,就能取得完全的勝利了。”
本篇名為《地形篇》。在本篇中,孫子論述了地形與戰爭的關係,明確提出了“地形者,兵之助也”這一觀點。
孫子開篇論述了“通”、“掛”、“支”、“隘”、“險”、“遠”這六種地形,其核心就是闡述地形的戰術性能。隻有把握地形的戰術性能,才能最有效地使用火器和其他兵器,實施靈活而機動的基本戰術,給敵人以突然襲擊,同時在防禦中,巧用地形的自然保護性能,使部隊免遭敵人的攻擊。
孫子還提出軍隊有“走”、“馳”、“陷”、“崩”、“亂”、“北”這六種必敗的情況。他通過對這六種必敗情況的綜合分析,提出了軍隊的將領在指揮作戰時,應避免以一擊十、兵強將弱、擅自出戰、治軍無法、以小擊大等被動、盲目的行動。將領應既了解自己又了解敵人,尤其在地形方麵更應特別注意。如此才能作出正確決策,於己有利。
“視卒如嬰兒”,是孫子提出的處理將與兵關係的原則,他說隻有視士卒如嬰兒,如愛子般關心他們,才可能使士兵與將領同生共死;但不能嬌慣他們,一味縱容,這就像溺愛的孩子“不能使”、“不能令”一樣,是成不了大器的。
第十一篇 九地篇
孫子說:
按照一般戰爭的法則,戰場地形地理位置可分為:“散地”、“輕地”、“爭地”、“交地”、“衢地”、“重地”、“圮地”、“圍地”、“死地”。戰爭發生在本國境內的地區,叫做“散地”。進入敵國境內但沒有深入的地區,叫做“輕地”。我軍得到有利,敵軍得到也有利的地區,叫做“爭地”。我軍可以去,敵軍可以來的地區,叫做“交地”。處在幾國交界,先到達可以結交周圍諸侯,能取得多方援助的地區,叫做“衢地”。深入敵境,背後有很多敵人城邑的地區,叫做“重地”。山林、險阻、沼澤等難於行走的地區,叫做“圮地”。地方道路繞遠迂回,敵軍用少數兵力就可以攻擊我多數兵力的地區,叫做“圍地”。奮勇作戰就能生存,不奮勇作戰可能全軍覆沒的地區,叫做“死地”。因此,在“散地”上,不宜作戰;在“輕地”上,不宜停留;在“爭地”,不宜進攻;在“交地”,應使隊伍相連,不要失去聯絡;到了“衢地”,就要加強外交活動,結交周圍的諸侯,取得他們的支持;深入“重地”就要掠取糧食,取得軍需物品;遇到“圮地”就要迅速通過;陷入“圍地”就要運用計謀,千方百計突圍;到了“死地”,就要奮勇作戰,死裏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