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開篇便說:“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所謂“致人”,就是調動敵人;所謂“致於人”,就是被敵人調動。孫子認為,高明的將領,應該去調動敵人而不能被敵人所調動。換言之,就是“爭取主動,先發製人”。
關於“致人”,孫子還提出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方法:
“先處戰地而待敵”。就是搶在敵人前麵占領陣地、做好準備、搞好休整、完成作戰部署,以逸待勞,這樣便能居於有利地位,就能從容作戰。對於防禦之敵,則要設法使他由安逸變得疲勞,由飽食變成饑餓,由安處變成奔命。
“以一擊十”。即運用某種手段分散敵人的兵力部署,將敵人分散於十處,而我方兵力卻集中於一處,這樣,我方的兵力就相當於敵人的十倍,從而形成以相對優勢兵力戰勝劣勢兵力的局麵。
“夫兵形像水”。用兵打仗就好像流水一般,無常勢、無恒形、沒有固定的規律,隻有依據敵方、戰場的具體情況的變化而變化才是取勝之道。
第七篇 軍爭篇
孫子說:
用兵的原則是,將帥領受國君的命令,從征集民眾、組編軍隊,到開赴戰場與敵對峙,沒有比率先爭取到有利的先機更困難的了。爭取先機之所以困難,就在於以迂回進軍的方式實現更快到達預定戰場的目的,把不利的因素變為有利的因素。所以,設法使敵軍的進兵道路變得迂回彎曲,用小利引誘敵人上當而改變它的行軍路線,就能做到我軍雖後於敵軍出發,卻能先於敵軍到達戰場,占領有利陣地。這才是真正懂得以迂為直的將帥。
爭奪有利條件,既有獲得先機之利的可能,也有走向危險局麵的可能。如果全軍出動,帶著全部裝備輜重去爭奪先機之利,往往無法按時到達預定地域;如果丟下裝備輜重去爭奪,就會損失裝備輜重。讓將士卷起盔甲輕裝前進,晝夜不停,一天走兩天的路程,急行百裏去爭先機之利,則三軍的將帥都可能被敵軍所俘虜。健壯的士卒能夠先到戰場,疲弱的士卒必然落後,結果一般隻有十分之一的兵力到達預定目的地。用這樣的方法,急行五十裏去爭利,前軍的將領就會遭受挫敗,兵力也隻有一半可以如期到達;同樣,急行三十裏去爭利,也隻能有三分之一的兵力能如期到達。要知道,軍隊沒有輜重就會被殲滅,沒有糧草供應就不能生存,沒有戰備物資儲略就必然失敗。
所以,不了解諸侯各國的戰略意圖,就不要和他們結成聯盟;不知道山林、險阻和沼澤的地方分布,就不能行軍;不使用當地人做向導,就不能掌握和利用有利的地形。所以說,用兵打仗得依靠詭詐多變來取勝,根據是否有利來決定自己的行動,按照分散或集中的方式來變換戰術。軍隊的行動,迅速時應如疾風一樣急驟;行進從容時,如森林徐徐展開;進攻時像烈火一樣猛烈;防禦時如山嶽一樣沉穩;軍隊隱蔽時,如烏雲蔽日;大軍出動時,如雷霆萬鈞般勢不可擋。奪取敵國的鄉邑,應分兵行動。開拓疆土,應該分兵扼守要害之地。這些都應該權衡利弊,根據實際情況,相機行事。隻有懂得“以迂為直”的戰術才會獲勝,這就是爭奪先機之利的基本原則。
《軍政》說:“在戰場上用語言來指揮,士卒聽不清,所以設置了金鼓;用動作來指揮,士卒看不見,所以用旌旗。金鼓、旌旗是用來統一指揮軍隊行動的,這樣勇敢的將士就不會單獨前進,膽怯的也不敢獨自退卻。這就是指揮大軍作戰的方法。所以,夜間作戰,要多用火光鑼鼓;白天打仗要多用旌旗指揮。這些是用來擾亂敵方的視聽的。
對於敵軍,可以挫傷其銳氣,使其喪失士氣,對於敵方的將帥,可以動搖他的決心,喪失鬥誌。一般情況下,剛剛投入戰鬥時軍隊的士氣飽滿旺盛,經過一段時間士氣就會逐漸懈怠減弱,最後士氣便完全衰竭,人人思歸了。所以,善於用兵的人,總是避開敵人士氣旺盛、鬥誌高昂的時候,等到敵人士氣低落、衰竭的時候再發起攻擊,這是針對士氣而用兵的方法。用治理嚴整的我軍來對付軍政混亂的敵軍,用我鎮定平穩的軍心來對付軍心躁動的敵人,這是掌握敵軍心理而用兵的方法。以我就近占領的陣地迎戰長途奔襲之敵;以我軍安逸穩定對倉促疲勞之敵;以我飽食之師對饑餓之敵。這是掌握軍隊戰鬥力而用兵的辦法。不要去迎擊旗幟整齊、部伍統一的敵人,不要去攻擊陣容整肅、士氣飽滿的敵人,這是掌握靈活機變的用兵原則。
所以,用兵的原則是:對占據高地、背倚丘陵之敵,不要作正麵仰攻;對於假裝敗逃之敵,不要跟蹤追擊;敵人的精銳部隊不要強攻;敵人的誘餌之兵,不要貪食;對正在向本土撤退的部隊不要去阻截;對被包圍的敵軍,要預留缺口;對於陷入絕境的敵人,不要過分逼迫,這些都是用兵的基本原則。
本篇是《孫子兵法》的第七篇,前六篇基本屬於軍事理論的論述,從本篇開始,則由理論轉入實戰,重點講述戰略、戰術在戰爭中的具體應用。
孫子認為,用兵打仗,從受命到與敵交戰,最困難在於爭奪有利的時機,如何“以迂為直,以患為利”。實際上,就是如何變不利條件為有利條件。要根據行軍時的具體情況,如輜重、兵員、路程以及山林、沼澤等,權衡利弊,計算得失,製定妥善周密的戰鬥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