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孫子(2)(1 / 3)

因此,用兵打仗的戰術方法是:我方的兵力十倍於敵人時,便把敵軍圍困起來加以殲滅;我方的兵力五倍於敵人時,便對敵軍發起猛烈攻擊;我方的兵力二倍於敵人時,就要設法戰勝敵軍;敵我雙方的兵力相當時,就要設法分散敵軍各個擊破;我方的兵力少於敵軍時,就應該設法防守;我方的實力不如敵軍時,就應該避免與其交戰,因為,弱小的軍隊如果一味硬拚,就必然被實力強大的軍隊製服擒獲。

將帥是國家的支柱,對國君輔佐得周詳嚴密,國家就必定強盛;輔佐得有缺陷漏洞,國家就必然衰弱。

國君對軍隊的危害有三種:軍隊不能夠進攻而強迫軍隊進攻,軍隊不能夠撤退而命令軍隊撤退,這是對軍隊的束縛;不懂得軍隊的管理,卻幹預軍隊的管理政務,就會使將士們困惑不解,不懂得軍隊作戰的權謀變化,而參與軍隊的指揮,就會使將士們疑慮重重。全軍上下既迷惑又疑慮,各諸侯國乘機進犯的災難就會到來了。這就是所謂的自亂軍隊,而在無形中使敵國取勝。

所以,預見勝利有五個方麵:能準確判斷仗能打或不能打的,勝;知道根據敵我雙方兵力的多少采取對策者,勝;全國上下,全軍上下,意願一致、同心協力的,勝;以有充分準備來對付毫無準備的,勝;主將精通軍事、精於權變,君主又不加幹預的,勝。以上就是預見勝利的方法。

所以說,既了解敵人,又了解自己,便能百戰百勝;不了解敵人隻了解自己,勝敗可能各半;不了解敵人,也不了解自己,那就會每戰必敗。

《謀攻篇》所講的內容既是軍事謀略,又是政治和外交謀略。在孫子看來,要征服敵國,可以采取軍事手段,以戰爭解決問題,但這卻不是最高明的做法。他指出,即使“百戰百勝”也非“善之善者”,隻有兵不血刃而達到目的,“不戰而屈人之兵”,才是兵家最高明的手段。孫子崇尚的是謀略,而不是鐵血殺戮,因而提出了“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的軍事理論。

接著,孫子提出國君與軍隊之間的關係,主張國君不宜幹涉軍隊的具體指揮事務,否則將會自亂其軍而使敵人獲勝。孫子還提出了判斷勝利的五種方法:“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禦者勝。”這五個條件與《始計篇》中的“五事”和“七計”相輔相成,體現了孫子思想的完整性。

最後,孫子提出了本篇另一著名的軍事思想:“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如今,這一思想的價值已遠遠超出了軍事領域,被運用於處世、經商等各個方麵,並且取得了極大的成功。

第四篇 軍形篇

孫子說:

從前那些善於用兵作戰的人,總是預先創造不被敵人戰勝的條件,並等待可以戰勝敵人的時機。做到不被敵人戰勝,其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能否戰勝敵人,則在於敵人是否出錯給我們以可乘之機。所以,善於用兵打仗的人隻能夠做到不被敵人戰勝,而不能使敵人一定會被我軍戰勝。所以說,勝利可以預見,卻不能強求。

當無法戰勝敵人時,應該注意防守;可以打敗敵人時,應該發動攻擊。實行防守,是因為兵力不足;采取進攻,是因為兵力有餘。善於防守的軍隊,隱藏自己就像深藏於不可知的地下一樣,無跡可尋;善於進攻的軍隊,展開兵力就像從天而降一樣勢不可擋。所以,善防善攻的軍隊,既能保全自己,又能大獲全勝。

預見勝利不能超過平常人的見識,算不上最高明;交戰而後取勝,即使天下人都稱讚,也算不上最高明。正如舉起秋毫稱不上力大,看見日月算不上視力好,聽見雷鳴算不上耳聰。古代所謂善於用兵的人,隻是戰勝了那些容易戰勝的敵人。所以,真正善於用兵的人,沒有智慧過人的名聲,沒有勇武蓋世的戰功。而他們既能打勝仗又不出任何閃失;之所以不會有差錯,是由於他們所采用的作戰方針是建立在必勝的基礎上的,他們所戰勝的是已經陷於必敗境地的敵人。所以善於打仗的人,不但使自己始終處於不敗之地,也決不會放過任何可以擊敗敵人的機會。

因此,打勝仗的軍隊,總是先創造必勝的條件,然後再尋找機會與敵人交戰;而打敗仗的軍隊總是先與敵人交戰,然後在戰爭中企圖僥幸取勝。善於用兵打仗的人,能夠修明政治,明確法度,所以能夠掌握決定戰爭勝負的主動權。

兵法中有五個用來衡量勝負的因素:一是“度”,即估算土地的麵積;二是“量”,即推算物資資源的容量;三是“數”,即統計兵員的數量;四是“稱”,即比較雙方軍事的綜合實力;五是“勝”,即得出勝負的判斷。土地麵積的大小決定物力、人力資源的容量,資源的容量決定可投入部隊的數目,部隊的數目決定雙方兵力的強弱,敵我軍事實力的不同,最終決定了戰爭的勝負。

所以,獲勝的軍隊對於失敗的一方而言,就像用“鎰”(一鎰等於24兩)與“銖”(一兩等於24銖)相比較,占有絕對的優勢;而失敗的軍隊對於獲勝的一方而言,就像用“銖”與“鎰”相比較處於絕對劣勢。軍事實力強大的勝利者指揮士兵作戰,就像積水從千仞高的山澗衝決而下,勢不可擋,這就是強大軍事實力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