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5章 朱熹(3)(3 / 3)

道德教育是儒家教育思想的核心,朱熹繼承和發揚了這種傳統思想,其全部教育思想便以此為核心。

朱熹十分重視道德教育,主張將道德教育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朱熹《家訓》指出:“有德者雖年下於我,我必尊之;不肖者,雖年高於我,我必遠之。”在朱熹看來,重視道德修身就同“衣服之於身體,飲食之於口腹,不可一日無也,不可不慎哉!”

他說:“德行之於人大矣……士誠知用力於此,則不唯可以修身,而推之可以治人,又可以及夫天下國家。故古之教者,莫不以是為先。”就是說,德行對人有重大意義,不僅可以修身,而且還可以推而廣之去治人、治國。因此,古代的教育者都把道德教育置於優先地位。反之,如果缺乏德行而單純追求知識,人就會像離群的“遊騎”,迷失方向,而找不到歸宿。

朱熹始終把德育放在領先的地位,把德育與智育融為一體,既教學生以知識,又教他們怎樣做人。他常以孔子所謂“汝為君子儒,無為小人儒”這句話來教育學生,且認為“此是古今學者君子小人之分,差之毫厘,繆以千裏,切宜審之!”他堅決反對“學聖賢之理,為市井之行”的人。當時許多讀書人都把做學問看作是中科舉,獵取官祿的階梯和資本,朱熹對此是極為反對的。他提倡所謂“複天理,滅人欲”,實質上是以儒家的道德倫理來教育學生,“使之所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而得朝廷之用”。

關於如何重德修身,朱熹提出了許多深含哲理的見解。

他認為:“人有惡,則掩之,人有善,則揚之。”這句話是指對別人善惡行為所持的態度,對行惡的人要抑製,對行善的人要宣傳表揚他。他還進一步指出:“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其意思是指善事多麼小也要積極而為,惡事多麼小也不能為之。不要以為自己曾經做過善事就不拘小節。忽視小惡,讓其存在和發展,就會變成大惡。注意小節,細心修養,才能達到高風亮節。

朱熹還進一步指出:“詩書不可不讀,禮義不可不知。”詩書是指“聖賢”之書,如《詩》、《書》、《禮》、《樂》、《易》、《春秋》等儒家典籍。禮義是指“孝悌誠敬”,是說孝敬老人,誠實做人。他認為,讀“聖書”才可以修德,識禮義才可以養氣。人因讀書而美麗,人因識禮而高雅。讀書是文化教育,識禮是素質教育,讀書識禮,二者不可偏廢。朱熹在《家訓》中還指出:“勿損人而利己”、“不義之財勿取,遇合理之事則從”,闡述了做人的行為準則。在價值取向上,堅持以民為本,取利時決不能為個人利益而損害他人利益。

存天理,滅人欲

“存天理、滅人欲”是儒學的精髓之所在。在朱熹看來,“天理”既是天之大理,又是物之小理,還是人之道理。天理是是事物本來的規律,是社會之秩序,是人的倫理、道理、情理。“存天理”就是追尋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和諧統一。而“人欲”,則是指“私欲”,與人的正當欲望並非同一概念,即是指那些超出了正當要求以及違反了社會規範的欲望。

朱熹並不一概反對人的欲望。他說:“如‘口之於味,目之於色,耳之於聲,鼻之於臭,四肢之於安佚’,聖人與常人皆如此,是同行也。然聖人之情不溺於此,所以與常人異耳。”朱熹反對的是沉溺於人的欲望之中。他甚至還說:“人欲也未便是不好。謂之危者,危險,欲墮未墮之間,若無道心以禦之,則一向入於邪惡,又不止於危也。”認為人欲隻要有“道心以禦之”,就“未便是不好”。

“存天理,滅人欲”是朱熹理學的主體。其主要內涵,可以從三方麵去理解:

(1)理與欲,也是公與私的對立。朱子說,“隻要一人之心,合道理的是天理,徇情欲的是人欲”。革盡人欲,排除過份的私欲便是去惡;複盡天理,循道而行的便是存善。

(2)“人心”必須服從“道心”。人心隻考慮到自己的需要,而不考慮到合理不合理;道心則在考慮到自己需要之外,還要考慮是否合理。凡事如果不摻雜私心貪念,堅守道心,則辦起事來可以執中不偏、恰到好處,這自然合乎天理了。

(3)強調道德,德教使人自覺遵守各種道德規範。縱然有良好的道德基礎,要想消滅犯罪活動,談何容易!

隨著時代的進步,科技發達,經濟方麵是有長足的發展,但人的精神文明卻每況愈下,淪喪殆盡。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淡化,互信力消失,個人主義盛行於世,這一切都導致社會醜惡現象不停地上演。在這種形勢下,極需“天理”“良心”來洗滌過分的人欲。文公說:“若能持敬以窮理,則天理自明,人欲自消。”這是我們應該奉行的道理信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