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宋官吏貪汙成風的時代,朱熹能有這種自省的態度,算是很難得的了。尤其是朱熹把實行“省賦”,“薄賦”,“減賦”,“節用”等的經濟改革與懲治貪官、抑製豪強的一滴整頓相結合,這雖然仍屬治標不治本的辦法,但他能以整頓吏治去推動經濟改革,其見識超過了當時一般的封建官僚。
朱熹所主張的加強貨幣流通,反對銅錢外流,有利於經濟聯係。它不僅給人們在買賣上提供方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南宋由於沒有統一貨幣而限製了商品交換的矛盾,這對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占支配地位的南宋社會的發展有利,對銅錢大量外流也起到一定的抵製作用。
人才的選拔
古人曆來十分重視人才。自唐代起,統治階層主要以科舉製度來選拔人才。唐後期科舉多被門閥貴族操縱,雖然門閥製度在宋代已退出曆史舞台,科舉逐漸向民眾全麵開放,但到後來的南宋,科舉還是出現了很多弊病。
朱熹也認識到了這一點,他發覺,通過科舉錄取之士往往於國於民無益,許多人都夢想通過科舉的途徑獲得高官厚祿,於是,讀書、應試、做官、享受就成為了一種被社會普遍認同的人生目標,朱熹對這種“野多遺賢”、“朝多曠位”的人才選拔的腐敗現實表示強烈的憤慨。但他又不同意廢除科舉。他說:“也廢他不得。然亦須有個道理。又曰:更須兼他科目取人。”他認為在小範圍內對科舉進行一些更改,也許可以緩減弊病。
科舉製度無論完善與否,它的目的就是培養、選拔人才。那麼,什麼人才算是真正對國家社稷有用的人才呢?
朱熹解釋孔子提出的“賢才”一詞的含義時說,“賢,有德者;才,有能者”。他說:“人有是性,則有是才。”才是性在人身上的顯現。
(1)人之材質,“才猶材質”。《語類》解釋:“或問‘《集注》言才猶材質,才與材字之別如何?’曰:‘才字是就理義上說,材字是就用上說。……材是用木旁,材字便是指適用底說,非天之降下爾殊,便是就義理上說。’又問:‘才字是以其能解作用底說,材質是合形體說否?’曰:‘是兼形體說,便是說那好底材。’又問:‘如說材料相似否?’曰:‘是’。”才猶材質,不僅是就才的本體,即理義說的,而且是兼形體的,那其表現形式說的。但材質也有人的自然素質的意思。
(2)人之才能。“舜功問:‘才是能,為此者如今人曰才能?’曰:‘然。’”人的本性具有的一種才能或能力,也可以說是必或性所發用的能力。“才是心之力,是有氣力去做底。”
(3)才有善惡。“要之,才隻是一個才,才之初亦無不善,緣他氣稟有善惡,故其才亦有善惡。”朱熹主張,既要看到有是性,則有是才,性本善,才初無不善;又要看到氣質和氣稟有清濁、善惡,才亦是有善惡。就是說才是能為善,能為惡的一種能力。
(4)才是材質,是人的能力、才能,具有善惡,相關於情。
朱熹的人才觀對當今正確認識、對待、培養人才是極具啟發意義的。
做人體會
朱熹的倫理道德觀強調“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並主張德行、德治、仁政。雖然這種道德觀建立於維護統治階級、維護社會不平等的結構秩序之上,但仍具有永恒的價值。
治家之道
朱熹《家訓》是關於治家、修身、處世的家教經典。《家訓》從“慈、教、孝、友、恭、和、柔”諸方麵對父子、兄弟、夫妻之間倫理道德關係做了重要論述,指出每個人在家庭中應盡的道德責任和相應的角色義務,構建了彼此關懷、相親和睦的理想家庭圖景。
朱熹《家訓》中的合理思想在長期的社會實踐中,對維護和鞏固家庭關係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今天,對我們每個家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首先,《家訓》要求父母對子女要“慈”、“教”。他認為“父之所貴者,慈也”。所謂“慈”,即父母要疼愛子女。但父母對子女千萬不可溺愛,不可放縱,朱熹指出:“子孫不可不教也。”
其次,《家訓》要求子女對父母要“孝”。“子之所貴者,孝也。”所謂“孝”,是指子女要善待父母,父母在世,子女要奉養、尊重,父母死後要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朱熹強調的“孝”是真心實意的孝,是子女為報答父母養育之恩而真誠情願地付出。父母辛辛苦苦將子女養大,在子女身上傾注了無私的愛,作為子女,一旦獨立就應當主動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使其安度晚年,不僅在物質上關心父母,而且要在精神上關心父母;在父母麵前要保持和氣、愉色與婉容。
再次,《家訓》要求夫妻關係要和睦。夫妻關係是家庭的核心與基石。“夫之所貴者,和也;婦之所貴者,柔也。”夫和婦柔是夫妻相愛的關鍵。所謂“和”,即喜、怒、哀、樂表現出來時,不走極端,保持心平氣和的理智。所謂“柔”,即柔順溫和。夫和婦柔,就會相親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