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朱熹(2)(2 / 3)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五教之目)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為學之序)

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欲,遷善改過。(修身之要)

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處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接物之要)

這個簡短的學規,集儒家經典思想於一身。首先,它提出了教育的根本任務,是讓學生明確封建綱常的“義理”,並把它見之於身心修養,以達到人人自覺維護封建統治的最終目的。其次,它要求學生按學、問、思、辨的“為學之序”去“窮理”、“篤行”。再次,它指明了修身、處事、接物之要,作為實際生活與思想教育的準繩。總的來說,它要人們知道封建倫理是“天理”,人性就是此理在人身上的察賦,封建道德倫理是永恒的神聖的,人們必須循此為學。

為官經驗

朱熹一生以治學為主,其間斷斷續續有過一些為官經曆,最高曾作過四十多天的帝王師。在腐朽飄搖的南宋,朱熹置身於學問,朝廷屢詔不應,而一旦出去為官,便恪盡職守,剛正不阿,力求為官一任,造福一方。

為官之德

古人早已發現,官員的道德水準直接關係到國家的安危存亡。《左傳》指出:“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賄彰也。”《後漢書》也說:“治亂之要,其本在吏。”為此,曆代有遠見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先後提出了大量官德規範,以之製約官員言行。

朱熹一生宦海沉浮,對官德之感更是深刻。他提出了不少頗有價值的官德思想和主張。

(1)凡事公道的近民思想

朱熹深受儒家重民傳統的影響,對當時官員普遍缺乏愛民惠民之心、大多“漠然無意於民”的現實甚為不滿。他明確主張“為守令,第一是民事為重”,“平易近民,為政之本”。要求當官者把庶民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奉法愛民,不求聞達。”

在封建官場,假公濟私、以權謀私、循私舞弊是相當普遍的。朱熹以其切身體會說道:“大抵近年習俗,凡事不欲以大公至正之道顯然行之,而每區區委曲於私恩小惠之際。”對此,朱熹指出:“官無大小,凡事隻是一個公。若公時,做得來也精采。便若小官,人也望風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來做去,也隻得個沒下梢。”

具體而言,一是在用人問題上不可“徇私容情”,“凡所論薦,皆必稽諸公論”;二是在處理政務時要保持“至公至誠之心”,不可上下相瞞,“唯務私己吝權”;三是在對待國家財產時要公私分明,不可“把為自家私恩”。

(2)愛養民力的親民思想

朱熹認為,官員要使百姓擁護自己,首先就要做到“臨民以寬”,注意愛養民力,存恤百姓,減輕對他們的剝削。

他針對當時一些人打著寬政的旗號,屍位素餐,荒於政事,甚至惑於“陰德”之論,不敢大膽懲處害民之徒的情況,明確指出:“救弊之道,在今日極是要嚴。不嚴,如何得實惠及此等細民。”要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實惠,就必須嚴格管理,嚴肅法紀,嚴懲害群之馬,把“臨民以寬”與為政以嚴統一起來。

(3)律己清廉的守本思想

朱熹認為,清廉、勤勉和謹慎是為官的“本分”。朱熹對清廉的要求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是不能貪財,二是重視自守。

朱熹認為,“仕宦隻是廉勤自守,進退遲速自有時節,切不可起妄念也。”這當然不是“教人求退”,“隻是要得依本分,識廉恥,不敢自炫自鬻,以求知求進耳”,重要的在於做好自己分內之事,而不是計較個人的榮辱得失。

(4)恪盡職守的敬業思想

朱熹特別強調,官員應盡職敬業,他主張“一日立乎其位,則一日業乎其官”,並對幾種不良官風提出了尖銳批評。

一是“不見吏民”。當時相當一部分官員為圖省事,“以不見吏民,不治事為得策”,對百姓的呼聲不理不睬,以致“民有冤抑,無處伸訴”。朱熹認為這種官員是“不仁之人”,已喪失了最起碼的憐憫之心。

二是“不肯任事”。一些官員懶惰成習,苟且偷生,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朱熹批評說:“天下事所以終做不成者,隻是壞於懶與私而已!懶,則士大夫不肯任事。有一樣底說,我隻認做三年官了去,誰能閑理會得閑事,閑討煩惱!我不理會,也得好好做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