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呂不韋(1)(3 / 3)

《呂氏春秋》保存著先秦各家各派的不同學說,還記載了不少古史舊聞、古人遺語、古籍佚文及一些古代科學知識,其中不少內容是其他書中所沒有的。一直以來,《呂氏春秋》深受人們的好評。

此外,《呂氏春秋》中還收錄了許多有趣的寓言故事,至今仍膾炙人口,富有教育意義。

經商智慧

呂不韋是商人出生,他開創了商人從政的先河。作為商人,呂不韋是極其成功的,他往來各地“販賤賣貴”,非常年輕就“家累千金”,成為一方首富。分析呂不韋的經商之道,我們從中可以看出他的經商智慧,對於我們現代人亦有啟示。

“奇貨可居”的理念

呂不韋擅長“販賤賣貴”,但這是商業上的起碼準則,如果隻懂得這一點恐怕很難有太多的收益。

事實上,呂不韋的“奇貨可居”理念,才是他成功的關鍵。

呂不韋到邯鄲做生意的時候,遇見了落魄的秦國公子子楚。當時子楚是秦王庶出的孫子,在趙國當人質,他乘的車馬和日常的財用都不富足,生活困窘,很不得意。呂不韋見了認為是“奇貨可居”,於是散千金結交名士,為子楚打通關係以便能夠回秦國,再爭取繼位的機會。最終子楚登上了王位,而呂不韋則成了丞相、文信侯。

呂不韋的“奇貨可居”理念,道出了古今中外投資商必須遵循的一條原則——投資時要先確定此“貨”是否是“奇貨”,即是否具有投資價值。

隻有經過考察論證,被確認具有投資價值的“貨”才是“奇貨”。也隻有“奇貨”才“可居”,即可以投資。

呂不韋眼中的“奇貨”,在一般人眼中,可能是廢物。也就是說,此貨物目前的價格,遠遠低於其將來的價值。趁此貨物不值錢的時候進行投資,才可望在將來此貨物升值時獲得豐厚的回報。

“風險投資”的意識

事實上,呂不韋並不知道“風險投資”一詞,即使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大多數人對“風險投資”也知之甚少。

那麼,什麼是“風險投資”呢?

廣義的“風險投資”泛指一切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的投資;狹義的“風險投資”是指以高新技術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投資。

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具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一種權益資本。

從投資行為的角度來講,“風險投資”是把資本投向蘊藏著失敗風險的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領域,旨在促使高新技術成果盡快商品化、產業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一種投資過程。從運作方式來看,是指由專業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資中介向特別具有潛能的高新技術企業投入風險資本的過程,也是協調風險投資家、技術專家、投資者的關係,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一種投資方式。

有學者指出,呂不韋雖不知道“風險投資”一詞,但從他的具體實踐中,卻能夠總結出“風險投資”的一些特點。

其一,“風險投資”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但因為其成功後的回報也是巨大的,所以能吸引一些投資者。

呂不韋對子楚進行投資,雖得到了子楚口頭承諾的回報,但這種回報在其投資成功後才可能實現。倘若投資失敗,呂不韋也隻能自認時運不濟。當然,倘若投資成功,呂不韋所獲得的回報也是巨大的。因此,呂不韋在看到投資成功後的回報後,毫不猶豫地對子楚進行了投資,投資的結果也證明呂不韋投資方向的正確性。

其二,“風險投資”的收益是不可預期的,有時甚至是漫長的。有經濟學家指出,“風險投資”一般需經3—8年才能取得收益,而且在此期間還要不斷地進行增資。

呂不韋對子楚進行投資,雖然他信心十足,但他也知道這種投資不可能立即獲利,而需要經過漫長的等待,並且這種投資不能間斷,必須持續進行。事實上,呂不韋對子楚的投資七年以後才獲得收益,這與經濟學家的說法不謀而合。

其三,“風險投資”不是一種借貸資本,而是一種權益資本;其著眼點不在於投資對象當前的盈虧,而在於他們的發展前景和資產的增值。

呂不韋對子楚進行投資,並不是將錢借給子楚,而是想通過投資得到他想得到的權益,是一種“權益資本”。子楚許諾“分秦國與君共之”,對呂不韋的回報就是“權益”,而不是成功之後隻償還呂不韋“千金”。正是由於“風險投資”能帶來最大的權益,而非一種保值或簡單的增值,所以呂不韋才甘冒風險。

其四,“風險投資”是一係列投資方法的集合,它彙集了項目分析、技術分析、商業分析、市場分析、心理分析、價值分析等等一係列的分析方法,並非有膽無識的盲目投資。

呂不韋對子楚進行投資時,秦昭王還健在,而安國君隻是個儲君。事實上,呂不韋若想投資盡快獲益,應該投資到安國君身上。然而,安國君畢竟是個儲君,先不說呂不韋能不能順利地接近他,即使呂不韋到了安國君的身邊,安國君對其千金也不會重視,更不會對其付出感恩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