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民間娛樂(4)(3 / 3)

爬杆是舊時吉安民間最常見的娛樂活動,它又是一項競技活動,在本章第二節有專門的介紹。

口技,是用口腔發聲模仿各類動物、器械的聲音,或不同人的聲音。口技表演,有的人無師自通,借助手或簡單道具,就能把許多人事的聲音模仿出來,如嬰兒哭、刮風下雨聲、鳥鳴、車船的聲音、各類器樂聲,甚至吵鬧聲、排山倒海聲等,惟妙惟肖,隨時隨地表演,娛樂性強。

魔術表演到處可見。吉安民間普遍有此娛樂活動,廬吉泰一帶叫它為“變百戲”。變百戲一般指玩小魔術,手上功夫,需要手頭十分靈活。變百戲的道具大多是紙、紙牌、繩線、手帕、帽、硬幣、瓶、小鐵環、口袋等。不分場合,隻要環境輕鬆,表演會帶來很大的趣樂。

套圈、扔球、打花棍也屬耍樂一類,娛樂成分大,技能性不強,它們往往以此為贏輸作賭,成為爭強好勝的一種玩法。至今街頭巷尾仍有不少地攤設套圈、扔球、丟硬幣為營生。

20世紀80年代以前,吉安民間常見耍猴活動。村頭街尾的小空地上,常有以耍猴為生計的人,肩挑木箱,手牽玩猴,臨時設場,先敲響小鑼,讓猴在場地上翻跟鬥,吸引村民市民駐足,圍場觀耍。耍猴有節目,節目翻花色,表演到一定時候,猴子手捧帽子,向各位看客討小費,這是耍猴人的主要收入。猴通人性,當表演到最精彩時,它突然顧左右而言他,不表演,目的是讓看客再次賞錢。這是馴練出來的,也正是如此,吊看客胃口,獲得更多的收益。至今,耍猴活動已不多見。

第四節 玩牌

自古以來,吉安民間有以玩牌為娛樂的活動。古代以骨牌為主,始於何時難以考證,流傳至今。清代後期,鄉村婦女玩博戲屬牌類性質。民國時期以來,以撲克紙牌為主,麻將次之。

古代的牌子是由牛骨做成的,所以叫骨牌。後來,有人為了講排場,便用象牙做牌,因而叫牙牌。文獻最早記載玩骨牌在宋宣宗時期,由骰子演變而來。骨牌的玩法很多,吉安民間的骨牌大多數是用木板做成的,象牙牌不多見。骨牌一共有32塊,每塊以淺圓孔點表示。一副骨牌裏有11種牌麵是成對的,共22塊,其餘為10塊單牌。成對的牌有個專門術語叫文牌,單牌叫武牌。玩牌為四人,32塊牌分為宮點玄三種類型。玩骨牌離不開骰子,骰子兩顆,每顆六麵,都有點數,民間用碗或用碟子來擲骰子,骰子滾動後停下來,麵上有數字,以此來確定坐莊,坐莊摸牌。輸方有權再擲骰子,指定任何摸牌方法。

骨牌與麻將的性質相同,麻將應當是骨牌的派生物,玩法也相似,應該說,都是骰子的產物。麻將108張,骨牌32張,在舊時民間,玩骨牌的多於玩麻將。

當今,民間娛樂中,打麻將和打撲克最流行。撲克牌的玩法最多,一副撲克54張牌,吉安民間常見的玩法是爭上遊、接長龍、拖拉機、炒地皮、鬥地主、炸彈等,五花八門,花樣翻新。

不論什麼時代,玩牌幾乎是賭博的代名詞,從民間習俗看,這是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有一點可以肯定,娛樂性是玩牌的主流,因此,當今把玩牌歸入體育活動項目。

民國以前,吉安流行打花會,又叫花會、常家賭等,打花會以古人像下配以牌九牌的挖花圖案而得名。大約在清代道光年間,浙江項岩地區流行,後傳至廣東、福建、江西、江蘇等地。

參與花會賭博者以婦女為多,是一種具有迷信色彩的博戲。共有36位古人名字,有皇帝、宰相、將軍、狀元、公主、乞丐、和尚、道士、儒生等,且與馬、蝶、蛇、魚、鱉等動物一一對應,共為36簽,總名“花會”。參賭人任意選其中一個人名投買,如果押中,可獲賭注30倍的彩金;未押中,賭注全歸賭頭(莊家)統吃。參賭人也可同時投買二人、三人,若投買二人中了其中一人,可獲15倍彩金,依此類推。

到歌行道以恭賀吉慶而收取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