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忠誠務實,贏得理解和信任(3)(2 / 3)

——引自《冰鑒》

為了使湘軍具有較強的戰鬥力,曾國藩特別重視湘軍將領的選拔。他認為,湘軍的組建,關鍵在於將領的選拔是否得當,如果將領選任得人,不僅弱旅會成為強軍,而且還能帶動一批正直而有才能的人自願為朝廷效命。若是用人不當,則不但不能與勢頭正猛的太平軍對抗,更重要的是不能“塞絕橫流之人欲,以挽回厭亂之天心”。故曾國藩創建湘軍之伊始,即把選將工作放在極其重要的位置上。

關於湘軍將領如何選任,曾國藩有過許多論述。黃順力在《試論曾國藩的建軍思想》一文中將曾國藩的選將標準總結為四:一.血性為主;二.廉明為用;三.簡默樸實;四.打仗堅忍。

第一.血性為主。

所謂的“血性為主”的含義,是指要求湘軍將領效忠朝廷,自覺維護道德秩序,具有拚死作戰的決心。曾國藩認為強調這一點對於選拔將領至關重要,他說:

帶勇的人,第一要才能足以治理百姓;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汲汲於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四者似乎過於求全責備,但是隻要缺少其中的一點,就萬不可帶勇。大致上,有忠義血性;這四者就會相隨而俱備;無忠義血性,隻是貌似俱備四者,終究不可任用。

在曾國藩看來,選用有“忠義血性”的人帶兵打仗,整支軍隊就可以達到以類相求,以氣相引的效果,帶動全軍為維護朝廷和綱常名教而戰,從而使湘軍不但具有軍事功能,還具有“轉移世風”的政治功能。

第二.“廉明為用”。

曾國藩曾經這樣解釋:

為將之道,謀略和勇武不能勉強,“廉”、“明”二字卻可以通過學習而達到。弁勇對於本營的將領,其他事還不太在意,隻有銀錢方麵的廉潔與否,保舉的得當與否,總有眾多的眼睛盯著,並互相議論。隻有自身廉潔,公私款項的出入,使全營的人都知道,其品行才能深服弁勇的心,而小款小賞,又常常從寬,使手下常常沾光,這樣才能足以指揮別人。

曾國藩為官多年,深知綠營將帥克扣兵餉、冒領缺額以自肥的腐敗行為日益加深兵士們的不滿情緒,嚴重影響部隊的戰鬥力。現在他要組建一支新軍,能否在這個問題上使將帥者有所收斂,將直接關係到湘軍戰鬥力的強弱。因此,曾國藩要求將領以“廉”自守,“欲服軍心,必須尚廉介,”並常常以“崇儉樸”、“不要錢”與部屬相標榜。他反複告誡他們說,兵勇的心目專從銀錢上注意,如果將領在銀錢上不苟且,兵勇們就會既敬畏而且順服;如果銀錢上苟且,就會平時譏諷議論,戰時不聽指揮。

曾國藩對於官場中的腐敗積弊十分痛恨,他知道僅靠口頭上的訓誡與要求並不能真正杜絕腐敗,必須輔之以實際上的物質利益,使官吏將領本身既可享有比較優厚的奉祿,完全不必再“與同輩爭薪水,與士卒爭毫厘”。曾國藩為解決這一問題,決心從根本製度上將將官的利益明確規定下來:初步確定湘營的餉項,稍微表示優裕,希望每月有所盈餘,以養將領之廉,而提高兵勇的士氣。曾國藩曾私下開導部屬說:

守廉並不吃虧,守個“廉”字,名聲與地位日益尊貴,豈有怕窮的道理?常使部下的將官多占些便宜,士卒多沾些恩澤,就會人人悅服;切不可處處為自己打算,惹人議論。得了名就顧不得利,別作名利雙收的夢。為了得到更大更遠的利益,而暫時舍棄眼前的小便宜,這是十分必要的。

至於“明”字,主要是要求將領努力做到賞罰公道,是非不淆。曾國藩強調,將官必須要有“明”的素質:

“明”這個字,第一是在臨陣之際,分清誰衝鋒陷陣,誰隨後助威,誰與人合力圍堵,誰見到危險首先逃避。看明這些,又對平日辦事的勤惰虛實,逐一細致考核。這樣久而久之,即使一兵一勇的所長所短和賢良與否,都可以了解個大概,這樣就逐漸接近明了。

曾國藩認為,一軍之內,也必須將是非一一撥返到正理上來,這樣政績才稍稍可觀,將領必須以“廉”、“明”二字以為基礎,讓智、信、仁、勇等美德逐漸積累,漸臻完備。若不從這二字下手,其他品德也茫無把握。

曾國藩強調的守“廉”選拔將領,以及必須具有“明”的品質,這對調整湘軍將弁之間的關係是有好處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於維係部隊內部的團結。湘軍戰鬥力之所以高於綠營軍隊,這就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第三.“專取簡默樸實之人”。

曾國藩曾深深抨擊綠營軍隊積習難改,即使“嶽王再生,或許可以改換孱弱之兵的筋骨;孔子再生,也難以迅速改變軍隊的習氣”。他說:“國家養綠營兵五十餘萬,二百年來所費銀錢無法計算,但是現在大難來臨,卻無兵可用,實在是因為官氣太重,心眼太多,淳樸散漓,真心蕩然無存”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