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認為,從前那些喜歡施恩於自己的人,都是另有所圖的,無論銀兩多少,都不過是釣魚的誘餌。將來萬一自己做了總督或者學政時,就不得不回敬他們,然而這時的回敬卻不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即使你施一報十也可能無法滿足他們的欲望。正是出於這種理解,曾國藩在京城8年,從來不肯輕易接受他人的恩惠,不肯占人半分便宜。
那些做官的人,尤其是做大官的人、做官做久了的人,容易出現兩種毛病:一是容易驕傲,二是容易奢侈。有時不一定自己想這樣做,而往往是別人迫使自己這樣做。這樣的事情曾國藩就遇到過。
一天,曾國藩的屬下李翥漢說,他依照李希帥的樣式打了一把銀壺,可以燉人參,可以煮燕窩,花費了八兩多的白銀。曾國藩聽說後深深感到愧悔。他說,“現在百姓都吃草根,官員也多屬貧困;而我身居高位,驕奢如此,並且還竊取廉潔節儉的虛名,真是令人慚愧得無地自容啊!以後應當在這些方麵痛下針砭”。
還有一次,魁時若將軍與曾國藩談心,說他家四代都是一品大官,而他家的婦女並沒有穿戴綢緞軟料。他很震動,反省自己,平日常常以“儉”字教人,而近來在飲食起居卻“殊太豐厚”;自家的婦女在穿戴上也過於講究了。他“深恐享受太過,足以折福”。
為了表示一生清廉的決心,曾國藩在給諸弟的家書中寫道:
“我待溫弟(曾國華),似乎近於嚴刻,然我自間此心,尚覺無,隗於兄弟者,蓋有說焉:大凡做官的人,往往厚於妻子,而薄於兄弟;私肥於一家,而刻薄於親戚族黨。予自三十歲以來,即以做官發財為可恥,以宦囊積金遺子孫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總不靠做官發財以遺後人。神明鑒臨,子不食言。”
道光年間,曾國藩在京城的寓所隻有兩樣東西,一是書籍,二是衣服。衣服是做官的人必不可少的,而書籍是曾國藩一生的嗜好。就是這兩樣東西,曾國藩也表示,將來罷官以後,除了適合夫人穿的衣服外,其他都與兄弟五人抓鬮平分。所有的書籍,一律收藏於“利見齋”中,無論兄弟還是後輩,不可以私自拿走一本。除了這兩樣東西,曾國藩絕不保留任何東西。
身處官場的人,可能沒有不同意曾國藩關於不占便宜的說法的,可能也曾有過這種親身體會。雖然曾國藩有一種對占便宜失身失節的領會,但更多的是一種怕麻煩的心理,總是擔心應接不暇,糾纏不斷。
俗語說人情是筆債。若是你占了別人半分便宜,你就欠了別人半分人情。而這人情是必須要有所回報的,這個回報就有可能破壞自己的原則,危害自己的利益,到頭來往往得不償失!因此,人生在世,要想有所作為,與人交際時就不能占人半點便宜,寧肯人負我,不肯我負人。這樣才能做到無欲則剛,拒絕誘惑,頭腦時刻清醒,保持住好的名聲,而不會輕易失足。
曾國藩是一個十分精明的人,占便宜,無論哪一種形式、哪一種性質、哪一種目的,都可以一言以蔽之:“便宜好占,或者難堪,或者麻煩。”曾國藩看透了其中的奧秘。正是依據“不占人半點便宜”的處世哲學,他才能做到無欲則剛,處處拒絕利的誘惑,而最終成為一代中興名臣。
6.患難與共的朋友才是真朋友
餘讀《易·旅卦》“喪其童仆”。《象》曰:“以旅與下,其義喪也。”解之者曰:“以旅與下者,謂視童仆如旅人,刻薄寡恩,漠然無情,則童仆亦將視主上如逆旅矣。”餘待下雖不刻薄,而頗有視如逆旅之意,故人不盡忠。以後餘當視之如家人手足也。分雖嚴明,而情貴周通。——引自《曾國藩家書》
圓滑與真摯在曾國藩身上可以說完美地結合在一起,確實讓人頗費思量。他在處世為官上可說滑出了水平,在對待朋友上卻又是至誠相待。他與羅澤南、劉蓉、郭嵩燾的交往都體現了他交友的最高原則。
道光二十四年(1844),羅澤南在城南書院授課,曾國藩見弟弟國華與國荃都在其門下授業,非常高興。是年正月二十六日,在《致諸弟》信中曾國藩說:“六弟(曾國華)、九弟(曾國荃)今年仍讀書省城,羅羅山兄(羅澤南)處附課甚好。既在此附課,則不必送詩文與他處看,以明有所專主也。凡事皆貴專。求師不專,則受益也不入;求友不專,則博愛而不親。心有所專宗,而博觀他途門以擴其識,亦無不可。無所專宗,而見異思遷,此眩彼奪,則大不可。羅羅山兄甚為劉霞仙(劉蓉)、歐曉岑(歐陽小岑)所推服,有楊生(楊任光)者,亦能道其梗概,則其可為師表明矣,惜吾不得常與居遊也。”
在給其弟的書信中曾國藩說:“羅羅山兄讀書明大義,極所欽仰,惜不能會麵暢談。”由此可見,羅澤南深得曾國藩等人的欽佩。
鹹豐六年(1856)二月二十九日,太平軍占領建昌府,至此,太平軍占領了江西八府五十多個州縣,把西征軍事推向了另一個高峰。這時,曾國藩在南昌日坐危城,不斷派人到湖南、湖北向駱秉章、胡林翼告急求援。如果這時翼王石達開不是奉命急於回師天京參加擊破江南大營的軍事鬥爭,完全有可能攻破南昌,活捉曾國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