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計劃一出,便招來一片噓聲,輿論皆認為嘉宏的收購價過低,顯然會損害小股東的利益。李嘉誠解釋說,主要是考慮到嘉宏盈利能力有限,而且其業務與長實、和黃重疊,同時他又聲稱不會提高收購價格,如有人肯出5港元的收購價,他會考慮出售。
李嘉誠的話未得到認同。在4月10日嘉宏股東會議上,小股東們紛紛提出質詢:嘉宏公布的1990財政年度的業績顯示,盈利狀況甚佳,年盈利率比上年增加29%,達到了13.16億港元;另外,嘉宏所控的港燈市值連月上升,也會使嘉宏資產值增高,這都顯示出嘉宏的發展前景是較好的。
結果,嘉宏私有化計劃在一片鼓噪聲中,以不足1/4的支持率而胎死腹中。
這次私有化失敗的原因,是收購方對嘉宏的評估與實際業績產生了很大差異。嘉宏資產估值應該在每股5~6港元的水平上,4.1港元的出價未免太低,顯然是肥了大股東,而損了小股東。李嘉誠素來關注小股東利益,這一次卻有失長者風度,是何緣故呢?
其間,曾有一個英國基金趁機斥資吸納嘉宏股票,嘉宏表示不提高收購價,可能與此有關。因為不提高股價,可使那些趁機炒作嘉宏股票者的圖謀落空。
此外,小股東反對私有化,除認為和黃條件“苛刻”外,股東們均看好嘉宏的前景,舍不得“忍痛割愛”,又是私有化失敗的另一大原因。
按規定,私有化失敗之後,一年之內不得再提私有化建議,李嘉誠隻好耐心等待。
1992年5月27日,“大限”期滿,和黃重提嘉宏私有化建議。收購價為每股5.5港元,較停牌前的收盤價高出32%。
對這一價格,小股東們自然無話可說,欣然而受。因此,在7月10日的嘉宏股東會議上,該私有化建議以96.7%讚成票獲得通過,最終得以實行。
這次收購之所以成功,是大股東既保全了自身利益,又顧及了小股東利益的緣故。
從此之後,長實係隻剩下長實、和黃、港燈三大上市公司了,總市值除銀行外仍據全港財團之首。
通過私有化,李嘉誠不再使長實係所有公司的經營狀況和實績都暴露於公眾麵前,這有助於維護商業機密。在許多商業活動中,李嘉誠便有了更多的主動權和靈活性。
當然,對李嘉誠實行私有化的目的,我們未必需要了解,他實行私有化的方式,倒值得我們借鑒。本來,以他的股市經驗,完全可以趁股市低潮時,以超低價格將公司收歸手中,但他卻沒有這麼做,而是充分考慮小股東的利益,以他們較滿意的價格實行收購,充分體現了他的大仁大義。
順便提到,李嘉誠在董事袍金上的做法,也同樣體現了照顧舍己為人的無私精神,同樣成為香港商界輿論界的美談。
李嘉誠出任10餘家公司的董事長或董事,但他把所有的袍金都歸入長實公司帳上,自己全年隻拿5000港元。這5000港元,還不及公司一名清潔工在80年代初的年薪。
以80年代中的水平,像長實係這樣盈利狀況甚佳的大公司主席袍金,一家公司就該有數百萬港元,進入90年代,便遞增到1000萬港元上下。李嘉誠20多年維持不變,隻拿5000港元。按現在的水平,李嘉誠萬分之一都沒拿到。
李嘉誠曾兼國際城市的主席,該公司為他開200萬元袍金,李嘉誠全部人長實帳號。
與李嘉誠不謀私利的罕見做法比,劉蠻雄大概屬另一個極端。1989年度,愛美高係的愛美高股東應占盈利0.47億元,而董事6人袍金竟達0.46億元;該係華置盈利1.56億元,董事袍金0.36億元;該係中娛虧損0.61億元,董事袍金0.36億元;保華虧損0.53億元,董事袍金仍不菲。光劉蠻雄主席一人,年董事袍金達1億港元,故輿論稱他不再是“打工皇帝”,而是“打工上帝”。
在董事袍金這點上,李嘉誠問心無愧。他曾與美國《財富》記者說道:“確如外界所傳,我的董事年薪(袍金)是641美元,這比辦事員的工資都低得多。不過,我即使支取1000萬美元董事年薪,它比我所做的工作該拿的都少。”
業界人士,對李嘉誠拿象征性袍金深表折服,卻不敢效仿。有人理直氣壯道:“董事袍金,是我參與決策管理的契約酬勞,我為什麼不該拿?我不是大股東,我一家靠什麼食飯?”
不少輿論為此觀點推波助瀾,說李嘉誠“小利不取,大利不放”。他每年放棄數千萬元袍金,卻獲得公眾股東的一致好感,愛屋及烏,自然也信任長實係股票。甚至李嘉誠購入其他公司股票,投資者莫不步其後塵,紛紛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