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公民教育的另一途徑是組織公民服務團。

晏陽初發現,平時一般縣政府隻做兩件事——“催科”和“聽訟”。因此,貪汙黑暗,弊病百出,平常說親民之政是縣政,但最壞的也是縣政。然而,縣政是國家政治的基礎,“縣政辦不好,國家如何會好?可惜今日一般人的視線根本沒有注意到人民身上!”他提醒說,“今天的青年,假如對這個問題沒有認識,那麼國家是永遠不會有辦法的”。

在定縣這一實驗縣進行縣政改革時,晏陽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組整個縣政機構,全縣成立公民服務團,建立穩固的基層組織,推進充實基層的建設活動。這個公民服務團,就是縣政建設的重心,使一切的建設活動都落在人民身上,使人民的一切活動法律化;這個組織機構是基層大,上麵小,免掉了一般的頭重腳輕的毛病,人民的成分加多,人民的力量也自然加大。

據俞可平、徐秀麗等人的研究,定縣的基礎組織原有村保衛團,他們的職責“隻限於在夜間巡邏,維護村中治安,預防盜賊”,而公民服務團除了這些職責外,還有宣傳和組織作用。抗日戰爭爆發後,河北成為抗日救亡的前哨,公民服務團充分發揮了宣傳組織作用,作好了充分利用民間力量抵禦外敵的準備。“而且事實上,定縣在日本入侵後確實進行了有力的抵抗。”

公民服務團之所以能起到這樣的作用,主要是由於通過公民服務團的建設,培養了普通民眾的自治力和民族意識,使他們產生了組織的意願和能力,形成了“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國家意識。

實施平民教育的第三種途徑是設立民意機關。

晏陽初認為,如果隻是天天談談民主,卻不給民眾工具和機會,教他運用民權,那就是空談民主政治,是不會有一點用處的。因為實現民主政治,一方麵固然是知識問題,一方麵也是機會問題,有機會給民眾鍛煉自治能力,民主政治才可能實現。他說,我們希望一個不會騎自行車的人會騎自行車,增加他的行動效力,當然要給他自行車,更要給他實習的機會。而且傾跌磕碰,更是難免的事。然而要他真能騎自行車,我們至多隻能教他少跌,卻不能防護到他絕對不跌。要知騎自行車的能力是在幾次三番的傾跌失誤中學成的。“所以不談民主政治則已,要談民主政治,就不能以民眾缺乏自治能力為借口,不給他們自治的機會、自治的工具。”

設立民意機關的目的是為了給民眾提供參與政治的機會,是為了鍛煉民眾的自治能力和訓練民眾的政治道德。公民服務團也具有同樣的功能。他們和合作性組織一樣,是推進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