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巡禮3(1 / 3)

第四節 保護與開發——魚與熊掌亦可得兼

自從保護區(所有被劃分出來受特殊保護的區域)誕生以來,就麵臨著保護與開發的問題。近幾十年來,保護與開發的問題主要就是保護資源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與用於旅遊開發更確切的說是用於商業目的的旅遊開發的問題,世界遺產地也不例外,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也不例外。

一.保護優先,全方位行動

(一)遺產保護,理念先行

美國和加拿大兩國人民的遺產保護可以用以下20個字來概括:超前的理念,悠久的曆史,優良的傳統,優秀的實踐。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是在兩國人民保護景觀的完整性和統一性的理念指導下推動建立的,“願和平之門永不關閉”表現了兩國人民的決心,兩國的國家公園管理法案和公園本身的法律法規都把遺產保護、資源維護作為其製定的指導思想和目的,公園的管理也是在這樣的管理哲學下進行。通過《美國國家公園手冊》的其中一條規定我們可以管中窺豹,舉一反三,即“允許公園被用於商業目的的旅遊,是對國家公園的獨特絕佳財富的浪費。所有這類旅遊都應被製止。”

(二)科學規劃,為保護提供製度保證

1.廣言納諫,審慎規劃

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立足長遠,在征集多方意見的基礎上,指定最終的規劃方案。如在冰川國家公園的綜合管理計劃(General Management Plan)裏這樣寫道:因為她是第一個國際和平公園、又是世界遺產地和生物圈保護區,所以要作長遠規劃(未來20年及更久)。該公園的上一個計劃(Master Plan)是1977年製定的,現行的規劃製定始於1995年,在接下來兩年的時間裏,公園社區、相關部落(如黑腳族人等)、地方團體、蒙大拿州和其他管理局、利益團體和公眾廣泛參與共同協商,計劃草案提請全民意見,持續三個月之久,共舉行3場谘詢會、多場聽證會、12場公開會議(在加拿大和蒙大拿召開),通過網絡、信件和設立站點廣泛搜集各方意見和建議,引起公園社區居民、媒體的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共搜集到近5000份意見,其中書麵意見2709份,這樣做的目的隻有一個,就是在允許旅遊者參觀訪問的情況下如何保證負麵影響最小化,但同時這種公開的廣泛的活動也是公園管理者必須按民意行事,欲謀私利而不可得。

同樣加拿大沃特頓湖國家公園管理計劃的出台也廣泛征求了各方意見,在《國家公園法案》(The National Parks Act)的指導下,每5年製定一次管理計劃,現行《加拿大沃特頓湖國家公園管理計劃》(Waterton Lakes National Park of Canada Management Plan)將奠定未來10——15年的發展方向。

2.功能區劃,分層管理

美國和加拿大都把各自的資源分為若幹個區域,每個區域有不同的功能,不同區域有不同的指導思想,甚至在同一個區也劃分不同的層級,受不同程度的保護,對遊客的限製不同。通過嚴格的功能區劃對公園實行嚴密保護,沒有特權階層(包括軍用方麵),以確保人類活動帶來的負麵影響不破壞公園的原生態,不影響公園的可持續發展。我國這方麵做得非常不到位,我國保護風景名勝區的法律法規對特權階層如一紙空文,試問特權階層不守規矩,功能區劃有何實質性意義?

另外美國任何一家國家公園通常也不是一個管理主體,有的由內務部國家公園管理局管理,有的由農業部林業局、內務部魚和野生動物管理局、內務部土地再生局管理等,但是這些機構對公園的管理範圍通常不同,如美國國家管理局管理核心景區,林業局管理緩衝區等,這種分層管理製度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部門利益之爭,有效保護遺產。不過這種製度的運用尚需進一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