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巡禮1(1 / 2)

——自然遺產保護開發啟示

引言

知識分子的無奈,環保主義者的歎息,可持續發展的曙光

當我國的世界遺產因為管理主體多元化導致保護主體缺位的時候,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卻在兩國共同管理下安然走過了73年卓越的保護開發之路;當我們一邊高喊“保護”一邊城市化、商業化、人工化遺產的時候,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卻因為保護過度而不得不麵臨巨資修繕問題;當我國的世界遺產因為法律保護內容不全麵和執法不力繼續遭到破壞的時候,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卻在法律法規細節和可操作性上走得更深更遠;當我國的世界遺產因為資金缺位導致資源不可恢複的時候,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卻在廣開財路廣集社會資金上碩果累累;當我們剛剛取得“世遺”稱號,一邊“破壞性”開發世遺隨後又為保住“世遺”付出高昂代價的時候,世界上第一個跨國公園——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卻在90年代先後榮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自然遺產”(1995年)和“生物圈保護區”(1996年)兩項殊榮,這一巨大反差值得我們思考。不獨如此,我國世界遺產存在的問題不隻是存在於有“世遺”稱號的風景名勝區,而是我國所有景區的通病和頑疾。那麼該跨國公園是如何解決這些通病和頑疾的以及解決得如何,同樣值得我們學習、審視和借鑒。下麵就讓我們一起徜徉國際和平公園,解密她的達芬奇密碼。

第一節 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緣起

1931年,加拿大阿爾伯塔州(省)和美國蒙大拿州的扶輪會會員在邊界聚會,建議將位於阿爾伯塔州(省)南部的沃特頓湖國家公園(建於1895年)和位於美國蒙大拿州西北部的冰川國家公園(建於1910年)合二為一。由於他們的不斷努力,第二年(1932年)美、加兩國國會分別通過法案,把這兩個公園合並成世界上第一個國際和平公園(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Waterton-Glacier Inter-National Peace Park),人稱“落基山脈上的皇冠”,至此世界上第一個跨國公園誕生。沃特頓湖國家公園因湖取勝,冰川國家公園因冰川聞名,兩者的強強聯合翻開了該公園曆史的新篇章。1995年根據世界自然遺產遴選標準(ⅱ)(ⅲ),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被評為世界自然遺產。

第二節 沃特頓國際和平公園管理體製創新探析

一.公園管理製度設計創新

多頭管理、政出多門一直是我國世界遺產管理的難題,也是我國世界遺產管理不力的主要原因,這是由於曆史原因和遺產資源性質差異造成的。其中涉足我國遺產保護的機構就有旅遊部門、文物局、宗教部門、國家建設部、國土資源、國家林業局、國家環保總局、水利等幾十個部門,形成了“都管都不管”的局麵,通過授權和委托,地方管理遺產各部門的溝通更加困難。從理論上來看,多個部門分工明確,合作管理世界遺產資源有利於世界遺產的保護與開發;但是在實際運作中,各部門條塊分割嚴重,協調困難,職能交叉推諉扯皮,導致效率低下,保護與開發被架空,世界遺產地保護與開發麵臨嚴峻挑戰。然而,沃特頓冰川國際和平公園作為世界上第一個跨國公園,作為和平共管的榜樣,是怎樣統一兩國思想及在各自的框架下處理多頭管理、政出多門問題從而確立有效的製衡機製,我們來看一下。

(一)國家公園管理體製VS多頭管理

美國是國家公園管理體製的首創者,美國、加拿大都奉行國家公園管理體製,分別歸口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National Park Service (NPS))和加拿大國家公園管理局(Parks Canada Agency),管理局授權其他機構管理世界遺產。比如美、加國家公園管理局聯合授權冰川公園有限公司(Glacier Park, Inc. (GPI))負責經營國際和平公園內的酒店、餐館等相關企業,維護部分文物與設施和提供某些服務。另外兩國公園管理局成立基金會和協會負責公園的保護、保存、展出和遺傳後代,同時指導其他基金會和協會參與公園的保護和管理。正是通過集權於一身,使得行政有力,管理有效,避免了多個部門之間的互相摯肘。

(二)兩國共管,和諧相處——理念指導行動

早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組織法》的前言當中,闡發了和平的重大意義:戰爭起源於人之思想,故務需於人之思想中築起保衛和平之屏障。美國、加拿大兩國人們的行為似乎正應了這句話:保護生態的完整性起源於人之思想,故務需於人之思想中築起保護生態完整性之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