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種以放權讓利為基本內容的改革,並沒有改變國家與社會關係的實質,真正實質性變化是發生在多種所有製成份並存出現的局麵和市場調控手段的運用。特別是隨著股份製改造和企業製度創新,國有、集體企業的經營決策權、投資決策權、產品銷售權、勞動用工權等自主權逐步得以確立。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製度,將國家與企業的權力義務關係製度化,改變過去那種國家直接控製企業生產經營的做法。國家還通過“抓大放小”,將國有資本逐步從競爭性領域退出。民營經濟迅速成長,由過去的“限製”,變為“必要的補充”,再上升為“重要組織部分”。企業獲得了市場主體的地位,國家通過調控市場來引導企業,而不是過去那樣直接運用行政手段。企業員工與企業的關係由過去的實質上的強製關係變成了契約關係。國有經濟、集體經濟、股份製經濟、民營經濟等多種所有製經濟成份並存和市場調控手段的運用,中國走上了市場經濟的軌道。
市場經濟的確立瓦解了傳統社會主義政治形態的經濟基礎,同時也瓦解了“政黨主宰”的政黨與社會關係模式的基礎。“政黨主宰”社會的模式其經濟基礎是計劃經濟。生產資料公有製下,社會資源完全納入國家控製的體係當中,執政黨正是借助國家對社會資源的全麵控製,以所有製的代理人身份實現對社會領域全麵主宰的。當市場成為社會資源基礎性配置的力量的時候,“政黨主宰”的合法性也隨之喪失。
二、社會背景
傳統社會主義時期,中國社會是個總體性社會。“總體性社會”是孫立平用來描繪改革開放以前社會形態時使用的概念。孫立平指出,“在改革之前我國的總體性社會結構中,國家幾乎壟斷著全部重要資源。這些資源不僅包括物質財富,也包括人們生存和發展的機會(其中最重要的是就業機會)及信息資源。以這種壟斷為基礎,國家對幾乎全部的社會生活實行嚴格而全麵的控製。同時對任何相對獨立於國家之外的社會力量,要麼予以抑製,要麼使之成為國家機構的一部分。”“單位製”是總體性社會的結構形式。通過單位,人們被全部納入政黨緊密控製的網絡當中。
市場經濟大潮有力地改變了中國社會的結構形態,以“單位製”為基本結構形式的總體性社會解體,“自由流動資源”和“自主活動空間”的不斷增加和擴大。農民基本是“自由人”,除了“皇糧國稅”,基本上與國家沒有別的什麼聯係。城市隨著企業改革和民營經濟的發展,企業與國家發生的是契約關係而不是過去的行政關係,社會成員與國家發生的也是一種公民與國家之間的契約關係,而不是過去那種上下級之間帶有行政命令色彩的身份關係。
市場經濟激活了人們對物質利益的欲求,也為各種利益團體的出現和發展提供了機會和空間。市場經濟的本質是通過市場機製進行資源配置,鼓勵競爭,各種社會資源自由流動,人們可以通過擁有的資源、自身的條件和後天的努力改變個人的生存狀態,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這必然使原來同質性的社會內部產生分化,進而導致階層的分化。與此相伴生的是各種各樣的利益團體大量湧現,如:民間商會、行業協會、各種維權組織、學術性學會或協會、基金會、聯誼會以及各種名目的俱樂部等等。盡管國家對這些非政府組織的管製還比較嚴格,但是它的湧現具有社會轉型的標誌性意義,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不斷成熟的社會力量的體現,是社會需要自我調控的產物。它與總體性社會中的組織有一個重要區別就是其自組織性特征,在某種意義上,它是國家管理的補充或中介,本質上它是屬於社會層麵的有機部分,是市民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